不动产权,如何进行善意取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14:27 286 人看过

符合善意条件的,可以获得。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

不动产权属于善意取得还是故意得到?

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有且只有五个情况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发生属权登记错误。

(2)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权处分。

(3)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

(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5)已经为受让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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