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具体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8:41:11 487 人看过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中,发生回购股权的原因一般有以下三种:

原因一:出现法律规定的回购股权的情形。

原因二:

触发对赌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

原因三:出现公司回购股权的约定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异议股东实现股权被回购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一、公司可以回购自己的股权吗?

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比如说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五年连续盈利等这些特殊情况。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减少注册资本、异议股东回购等在内的几种例外情形,即原则禁止、例外允许。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从而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负债股东可以退股吗

有限责任公司负债股东可以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回购股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私募股权回购的主体
    股权回购一种情况是原股东回购,一种是目标公司回购。原股东回购,从本质上它的法律关系就是股东之间附条件的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是没有任何限制的,除非是公司章程有限制。股份公司同样的也不存在转让的限制,所以目前股东之间的回购争议不大。争议最大的仍然是目标公司回购这个条款是否有效,关于公司回购本公司股权的问题,《公司法》对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做了区别规定。《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由此可知,除了《公司法》第124条规定的四种特定情形外,股份公司是不能进行股权回购。《公司法》第7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
    2023-06-05
    340人看过
  •  请列举股东要求回购股权的条件。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因此,答案为“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营 业 期 限 届 满 或 解 散 事 由 出 现 , 通 过 决 议 修 改 章 程 , 股 东 可 要 求 回 购 股 权股权转让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无记名股
    2023-10-08
    471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有权利回购股权的条件
    1、是否签署股权回购协议即可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死亡,如果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权利的,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继承股权,如果不继承股权,其他股东可以回购股权,将股权转让金额支付给继承人,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回购也不同意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可以出卖给第三人。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有权利分遗产吗?有权利分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有权利分遗产。
    2023-08-18
    32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回购股权的条件有哪些?
    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下情况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纠纷的管辖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
    2023-07-22
    467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权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公司股权回购条件,具体如下:1、公司连续五年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回购股权如何处理公司回购股权处理需要按照减少注册资本金的程序进行,具体可以咨询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
    2023-07-02
    283人看过
  • 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回购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第一、基于协议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股权内部转让的特别约定可通过公司章程予以体现。一方面,法律允许公司章程充分体现股东的意志或利益,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严格的程序,对股东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具有积极的作用。第二、基于法律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这里仅指公
    2023-07-31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回购股权的条件是什么,股东回购股权应注意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东要求股权回购的条件如下: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
    • 股权回购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
    • 新股申购条件具体需要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7
      申购新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购新股必须有股票市值才能够申购; 2、必须开通科创板或者创业板才可以申购它们的股票; 3、新股中签之后,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否则会被认为是自动放弃新股。
    • 股份回购有哪些具体模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9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 股份回购行使请求权具体步骤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3
      第一,对异议决议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表述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该规定是对通常情形的一般规定,并没有考虑到股东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席股东会的特殊情况。在公司未向股东依法履行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义务的情况下,只要股东在合理的期间内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仍可主张股权回购请求权。本案中,原告因被告未在《公司法》和公司章规定的期间内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