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防卫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45:28 192 人看过

行使特别防卫权须符合下列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特别防卫权的行使条件

首先,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客观前提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存在;其次,行使特别防卫权的时机是这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第三,特别防卫权针对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不能是其他人;因此,特别防卫权既有着一般防卫权的基本特征,也有着区别于一般防卫权的鲜明特征。

1.特别防卫权只能针对犯罪的侵害行为而不能针对一般违法的侵害行为行使。这是特别防卫权与一般防卫权相区别的第二个显著特征。一般防卫权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不法侵害的范围包括一般违法性行为和犯罪行为。特别防卫权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中犯罪行为行使。然而犯罪行为中按照其主观要件相区别既包括故意犯罪又包括过失犯罪。但是法律对特别防卫权规定的仅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这就清楚表明特别防卫权不能针对过失犯罪行使,只可以针对犯罪中的故意犯罪实施。

2.特别防卫权只能针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不能针对危及非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一般防卫权是针对侵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而特别防卫权只能针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这里涉及对人身安全含义的理解,如仅仅按照词语表面意思进行解释,那是肯定不行的,由于立法者没有及时对此做出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因此,我们只能根据法律上下文之间的规定,对其外延进行推测。我认为人身安全是指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性的权利等。

3.特别防卫权只能针对特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使,这是特别防卫权的第三个特征。对于一般防卫权来说,防卫行为既可以是针对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实施,也可以是针对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一般暴力犯罪行为实施,而特别防卫权的实施必须是针对达到了严重程度的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于虽然是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如果其侵害行为较轻就只能实施一般防卫行为,而不能实施特别防卫行为。

4.特别防卫权的实施不受刑法第20条第2款的限制。这是其区别一般防卫权的重要特征。一般防卫权要受第2款规定的限度限制。特别防卫权可以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任何强度的防卫反抗,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抗辩权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行使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四个:(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三、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怎样行使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1、
    2023-07-08
    144人看过
  • 入伍需要满足哪些特殊条件?
    军队特招人才的条件(一)特招的对象主要是:充实和加强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新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的高层次人才;补充部队、基层专业技术单位急需的工程技术骨干人才。(二)基本条件。特招对象必须具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相应的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坚决反对和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热爱祖国,热爱军队,热爱专业技术工作,自愿献身军队科技文体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协作,刻苦钻研,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三)业务能力、水平和年龄的掌握。1、知名专家、学者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培养高层次年轻优秀人才,带动军队相关学科(专业)的发展,提高其水平和地位,创造明显的军事、经济和社会效益。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
    2023-07-17
    236人看过
  •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下列条件:1、有不法侵害发生;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一、正当防卫伤人要赔偿对方吗如果是防卫过当,需要赔偿一定的医药费,范围是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如果没超出则不需要赔偿。关键是公安机关是否认定你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
    2023-03-07
    259人看过
  • 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起因是行为人遭受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2、时间是正在进行的;3、对象是针对实施上述暴力犯罪的人;4、主观上有特别防卫的意识和意志。《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4-04-15
    160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一、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哪些要求行使代位权有以下要求: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债权人超过三年未向法院起诉的,则债务人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2023-10-29
    496人看过
  • 行使无过当防卫权的合法条件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公民在遭遇他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可以行使无过当防卫权。这一规定包含的两个限制性条件是:(1)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暴力犯罪。如果行为人采用投毒的方法杀人、用酒灌醉的方法抢劫,由于这些手段或方法行为不属于暴力犯罪的范畴,故不能对之行使无过当防卫权。(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对于一些不法青少年在校园附近采用拳打脚踢的方法恃强凌弱,强索弱小学生少量钱财的行为,因其所使用的暴力手段通常不具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倾向性,故不能以其行为具有劫财性质而对之行使无过当防卫权。
    2023-06-11
    249人看过
  • 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哪些法律规定?
    正当防卫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1、正当防卫的目标必须是非法侵权;2、非法侵权必须正在进行;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非法侵害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非法侵权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非法侵权行为,对非法侵权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我国刑法理论认为,正当防卫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2)不法侵害正在进
    2023-07-03
    383人看过
  • 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1、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犯罪行为实施的防卫;2、必须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3、必须具有性质的严重性、强度的暴力性、形势的急迫性;4、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024-04-24
    192人看过
  • 认定正当防卫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一、认定正当防卫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
    2023-04-28
    390人看过
  • 特殊防卫权的构成要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特殊防卫权的构成要件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二)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三)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四)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二、特殊防卫权的意义特殊防卫权的设置,对于遏制和预防犯罪以及保护公民的人身利益,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新刑法规定的特殊防卫条款,完善了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对于威慑犯罪分
    2022-03-04
    185人看过
  •  怎样才能符合正当防卫的定义?需要满足哪些前提条件?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对不法侵害人采取制止行为,若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则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需满足四个条件:1. 不法侵害;2.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 不法侵害人;4. 正当防卫不超过限度。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时,对不法侵害人采取的制止行为,若该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则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1、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必须是不法侵害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 正 当 防 卫 的 成 立 条 件 : 时 间 、 对 象 、 限 度正当防卫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制止行为。其成立条件包括时间、对象和限度。首先,正当防卫必须发生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
    2023-09-07
    497人看过
  • 代位权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行使代位权?
    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5、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澳柯玛行使代位权纠纷案年关临近,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也进入冲刺阶段。昨日,澳柯玛(600336)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青岛市中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对于该公司旗下两子公司诉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及关联方行使代位权纠纷案做出判决,两子公司共获赔4.1亿元。公告显示,澳柯玛全资企业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以下简称空调器厂)诉澳柯玛集团、第三人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物资配套有限公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纠纷一案,澳柯玛已于2006年12月25日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
    2023-07-19
    202人看过
  • 2024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哪些条件,防卫的限度如何确定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类的不法行为,而且这种不法侵害是客观的、现实的。如果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自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属于假想防卫。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侵害行为尚未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和存续的时间,就是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
    2024-04-22
    401人看过
  • 特殊防卫有哪些特殊性,需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一、特殊防卫有哪些特殊性特殊防卫的特殊性包括:1.犯罪类型的特殊。2.防卫结果的特殊。3.适用条件的特殊。4.免除责任的特殊。特殊正当防卫是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的一种无过当防卫,所以除要求具备一般正当防卫的条件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2.对于轻微暴力犯罪或者一般暴力犯罪,不适用上述规定;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进行正当防卫,才没有防卫过当的问题;其中的行凶一般是指杀人与重伤界限不明的暴力犯罪。3.并非对于任何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都适用上述规定,只有当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事才适用上述规定。二、特殊防卫权需具备哪些构成要件特殊防卫权需具备特殊的构成要件包括:1.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的身体。2.故意伤害的中的不法侵害具有暴力性和主动性。3.在防卫时间上更为紧迫。4.在防卫手段上表现为以伤害行为
    2022-06-08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正当防卫中的特别防卫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6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 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
    • 行使特别防卫权的条件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0
      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
    • 对正当防卫的行使,是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哪些情况下可以正当防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1
      关键看是否在必要限度以内。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
    •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特别防卫权,行使特别防卫权的条件又是什么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8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 什么是特别防卫,成立特别防卫要具备什么条件,特别防卫要哪些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