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合同的缺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8:41:15 296 人看过

1、司法机关对于此项行为缺乏操作性,具有极大的操作难度。

2、变更权的实际作用极其局限。

3、无法保证公私权力对合同的变更权力滥用。

一、成为股东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由于出资行为是一种事实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该真实意思表示,自然不应认定为股东。由于意思表示实为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缺乏直接判决和审查的可操作性,因而,能够反映该真实意思表示的外在证据在认定股东资格的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此类证据主要有:公司设立前关于投资约定的内部协议、签署的章程、相关股东的证词等。另外,假如当事人实际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如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权等,从该外在行为也可以推定出其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2、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实际出资是股东对公司最重要的义务,是必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是确认股权和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补足出资,并且拒绝其行使股东权利或通过法定程序取消其股东资格。当然,未出资的股东在依法进行了补投资后,仍然可以恢复其股东权利。

3、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确认受公司章程约束。

5、获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二、动迁房交易的风险

1、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

2、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3、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三、女性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环境因素

1、市场经济的副作用

市场经济迅速发展,贫富差距日渐悬殊,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金钱至上、有钱好办事等腐朽观念代替了勤俭节约、无私奉献,整体道德滑坡已经成为当今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而公务人员在这种大环境下,如果没有过硬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质,很容易私欲膨胀,贪恋金钱,最终滑落到犯罪的深渊。

2、公权力滥用

有些单位不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超越权限和范围行使职权,致使少数人有可乘之机,将国家赋予的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当作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这种权力滥用的结果不但损害了公权力的权威性,也侵害了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3、单位管理缺失

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发现有相当比例的发案单位缺乏有效、规范的管理体制。财务制度不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些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动机和条件。为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仅我院2006年至2008年就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0余份。

(二)心理因素

1、侥幸心理

绝大多数职务犯罪的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滴水不漏,不会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觉得贪污受贿的人很多,自己不会运气那么差撞到枪口上。而女性虚荣心较强,面对金钱物质的重重诱惑,很难经得住考验。

2、从众心理

相对男性而言,女性的感性思维多于理性思维,容易受他人行为方式影响,遇到问题时不能独立进行理性的判断和思考,法律意识淡薄,立场不坚定,不捞白不捞、法不责众等想法致使部分人走向犯罪的道路。如我局2006年查办的某国家机关处长卢某受贿案,卢作为该单位的一名女性中层干部,平时工作勤恳,处事低调,在其上级领导长期不良行为的影响下,认为别人收礼,自己不收就吃亏了,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多次收受行贿人送的现金和购物卡。

3、母爱心理

女性感情丰富细腻,易受他人情绪支配,甚至有的女性以照顾他人为乐,以满足自己的母爱情结,但如果任由这种母爱无原则的泛滥,则可能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效果。实践中,有的女性为了满足丈夫、情人物质方面的享受,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挪用单位公款,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同时自己也落得悲惨下场。如我局查办的某基金会出纳刘某、李某共同贪污案,刘的丈夫李某以其个人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多次请求刘某私下将单位基金借给自己周转,后因挪用公款的数额特别巨大,无法偿还,遂二人携款潜逃,在被抓捕归案后,刘某仍对李某深信不疑,认为挪用的钱是公司亏损了,当得知李某将这些钱大部分用于境外赌博和包养情人时,顿时痛哭流涕,悔恨交加,本案二人均被判处死刑。

4、依附心理

现代社会仍有不少女性存有男人为天,女人为地的盲从思想,对男性过分依赖,惟命是从,缺少自立自强的品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可变更合同相关文章
  •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是什么样的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变更。当事人都具有变更权。但行使变更权要与对方协商,并且变更的内容要明确,否则不视为变更。一、合同变更协议注意事项民法典中对合同的变更作了部分规定,合同变更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有:1、变更合同需经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2、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该暂时推定为未变更合同;3、合同中与债务、债权有关的事项应当约定明确具体,例如债务人要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二、公司能随意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吗,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具体的劳动合同更改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3
    2023-03-09
    383人看过
  • 合同变更的时间可以多长,合同变更的特征
    合同变更时间一般可以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合同变更的期限一般法律没有明确加以限制。合同变更的特征主要有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以及既可以通过当事人约定进行变更,也可以因为符合法定条件而发生法定变更等。一、合同变更时间可以多长合同变更时间一般可以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法律上对合同变更的期限没有特别的限制。二、合同变更的特征合同变更有以下的特征:1.合同的变更仅是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合同的当事人保持不变合同有效成立后,其主体和内容均可能因某一法律事实而发生变化,但此处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主体的变动属合同转让的范畴。合同内容的变化,可表现为合同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规格、价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合同内容的某一项或数项发生变化(如标的物数量变化,价款也随之
    2022-10-04
    113人看过
  • 合同确认法的优缺点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和解和调解并非解决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不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民法典》有规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和解和调解并非解决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不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故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合同争议是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2024-04-15
    260人看过
  • 区别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要点
    二者的后果不同。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当事人约定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变更合同只会导致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变动;而合同的解除则是合同当事人行使约定或者是法定的解除权,或者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其后果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已经履行的部分,采取恢复原状、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尚未履行的部分就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有:区别一: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一般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是是终止劳动合同。区别二、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
    2023-07-01
    460人看过
  • 变更合同释义的重点在哪里
    变更合同是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是指在合同履行或者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实现合同条件的变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修改或者补充原合同的一些条款。变更合同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变更后的合同必须在履行过程中未履行或正在履行。如果已经履行,合同已经终止,没有变更的问题。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修改或补充合同的一些条款。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
    2023-07-04
    370人看过
  •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的原则有哪些
    一、什么是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4、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变更的原则。1、合同变更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协商一致原则。我国《民法典》规
    2023-02-20
    500人看过
  • 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包括什么内容
    一、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包括什么内容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溯及既往的消灭的利权。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
    2023-06-16
    145人看过
  •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合同变更和解除与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是为调整合同关系和当事人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1)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人变更了原合同关系;(2)合同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也是合同终止的方式之一;(3)合同变更和合同终止基于有效合同的存在;(4)合同变更和合同终止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然而,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首先,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的非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更不用说消除原合同关系。仅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合同的终止应消除原有的合同关系,终止合同的履行其次,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是双方协商产生的,而合同的解除可能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谈判只是解除合同的一种方式。合同变更必须协商,而合同终止则不必协商。第三,合同终止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一方可
    2023-05-07
    131人看过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以及有什么特点
    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的概念是指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存在法定事由,允许当事人申请变更或撤销全部合同或部分条款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什么特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有: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三、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如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
    2023-05-03
    320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变更以及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
    一、物业服务合同怎么变更物业服务合同变更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委托服务合同的及时进行修改。在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之后,可能会由于业主的其他要求或环境的变化,导致合部分内容不再符合实际,此时应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对委托服务合同的及时进行修改。物业服务合同变更要具备以下要件:1.已存在合同关系基础。合同的变更必须建立在已有合同基础之上,否则就不可能发生变更问题。2.具有法律依据或当事人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产生。3.具备法定形式合同的变更。应当从形式和实质上符合法律规定。4.非实质性条款发生变化。非实质性条款是指不会导致原合同关系破灭和新合同关系产生的合同条款,即除合同标的之外的其他条款。二、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如下:1.协商一致性。即合同的修改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在原有合同基础之上达成新的的
    2022-07-10
    386人看过
  • 合同的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
    一、合同的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包括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合同变更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必要的批准、登记的手续,手续齐备方可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依照规定相关手续才能发生变更的效力。二、合同变更方式有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三、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变更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原合同有效成立,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
    2023-04-26
    332人看过
  • 合同变更的可行手段
    合同变更可采取哪些方式合同变更可采取的方式有: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以及当事人自行协商变更。如果合同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变更合同。保证担保合同变更可以吗可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
    2023-07-03
    491人看过
  • 不可变更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不予撤销的话,那么需要符合的条件一般是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或者则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不可以进行撤销的时候,那么需要符合上述的法定要件。赠与合同能撤销吗赠与合同能撤销,一般需要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
    2023-07-01
    303人看过
  • 可以变更一方如何变更合同?
    一方是不能变更合同的。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是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变更后,合同当事方应当受到变更后合同的约束。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一、口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怎么办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则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已经办完贷款的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有贷款的购房合同可以更名,但是要取得贷款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三、口头
    2023-03-14
    41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可变更合同的类型: (一)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二)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 更多>

    #可变更合同
    相关咨询
    •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1)合同的撤销或变更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撤销或变更。 (2)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 (3)可撤销的合同一经撤销,合同当事人之间便消灭合同关系,这一效力追溯到合同成立时。而合同经变更后,当事人之间仍然存在着合同关系,只是合同关系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变更的效力也追溯到合同成立时。
    • 合同变更的概念与特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9
      概念是: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行为或法律规定,不改变合同主体而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 特征是: 1、合同的变更必须是非要素变更。 2、合同的主体不变,内容改变。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
    • 合同的变更是什么意思合同变更有哪些特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它是指合同在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二、合同变更有哪些特点:(一)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
    • 工作地点变更解除合同是可以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在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需要协商一致进行明确的约定。工作地点变更解除合同是可以的呗。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实质及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30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有什么特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