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信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35:11 488 人看过

单位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信息。从广义上说,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人在规定的登记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机关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登记措施。狭义上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只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其他权利的登记。

必要信息:

1。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还必须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国有建设单位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发生变化;

3。本年度新增土地、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无权属证书的土地、房地产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的年度报告,包括:本年度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主要资产增减变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等;5。财产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1)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财产登记机关办理单位名称变更登记,财产登记机关应当办理财产登记证变更登记。(2)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和主要财产增减时,由主管部门实行年度产权变动登记制度。各主管部门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国有资产变动登记表》进行复核并签字,并持产权登记证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1。单位填写《产权变动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交有关材料;

2。产权变更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由主管部门填写审核号并签署审核意见;

3。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本部门产权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报送产权登记四处。经产权登记机关审批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改房能买卖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不动产物权哪些需要登记
    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具体有以下这几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房屋用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一、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什么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是什么1、依申请登记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
    2023-03-20
    320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
    2023-04-26
    305人看过
  • 哪些不动产需要办理登记
    一、哪些不动产需要办理登记根据《民法典》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分类,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权利基础之上,进行归类融合,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十几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统一登记范围。具体有以下这几种:(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房屋用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二、不动产要登记吗不动产要登记。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的核定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
    2023-05-06
    498人看过
  • 影视版权登记需要哪些信息
    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套需要哪些资料。作品名称和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签名、完成日期、出版与否、发行日期和地点。完成表格(个人、合作、佣金、职位、其他)4。作者和版权所有者。表格内容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正确、清晰,不得涂改。封面由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填写个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复印件(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作者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6)作者著作权归属说明或协议复印件个人申请人:必须有本人签名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的申请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章自愿申请书作品登记。作品的名称。签章:申请人个人:可自行签字;法人和非法人单位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内容简介(主题、中心内容、作品主要特点等)2。创作过程
    2023-05-07
    357人看过
  • 单位泄露房产登记信息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材料须说明“权属来源”根据《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其中原始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建设符合不动产登记资料安全保护标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存放场所。不动产登记资料中属于归档范围的,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归档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对于此前市民担忧的不动产登记是否会导致隐私泄露等问题。《实施细则》也有专门的条款进行了相应的阐释。《实施细则》提出,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
    2023-04-27
    127人看过
  • 哪里可以查到不动产登记信息
    一、哪里可以查到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处可以查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档案科按照姓名检索,缴纳查询费后进行个人不动产查档,或者到所在城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站进行查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不动产合同生效要件不动产合同生效要件如下:1.合同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3-04-26
    44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不动产登记簿记录哪些信息?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 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5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 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6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 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8
      权利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查询申请书; (二)查询目的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 有哪些不动产需要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