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多长时间报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03:06:15 114 人看过

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多长时间报备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要及时处理,如果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

途径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无论对于医疗机构还是对于患者,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使问题得以解决哪,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2、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在纠纷解决中,不做独立的意思表示,只起到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表示的目的。

调解协议和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所做出的判决和调解,都属于国家公权力对民事活动的干预,具有强制性、终局性和权威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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