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拥有修理地点自主选择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3:40:27 164 人看过

核心提示:不少人都有过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叫拖车来施救的经历,从11月1日起,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开始实行由浙江省物价局制定的新标准。此次调整主要就是针对司机们一直以来反映的在高速公路施救过程中的乱收费、收费不规范等现象。那么,高速公路上的施救服务到底存在哪些问题?新标准的出台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

2006年9月13日下午,司机金师傅开着一辆货车行驶到杭州绕城公路北段,在距半山出口4公里左右的地方,一不小心撞到前面一辆车。由于货车车头遭到严重破坏,金师傅只能叫来了施救队。拖车赶到现场后,工作人员二话没说就把他的车拖到了40公里外的浙江省海宁市许巷新富停车场。金师傅认为这是舍近求远,因为以前半山停车场都可以停靠。像金师傅所疑惑的,被施救司机是否有自主选择出口和停车地点的权利呢?记者查看了2004年版的服务标准,发现这一点并没有被明确规定出来。整个施救过程结束后,拖车公司一共收取金师傅3475块钱,其中包括1200块的拖车费、840块的车辆维修费、1300块的场内吊车费等。

按照2004年的标准,施救方应首先询问金师傅的车属于哪一类。在吊车费上,四类车与五类车之间的差价,就有300块钱。可是,急救公司人员却向金师傅要价1500元,经过讨价还价以后才降到了1300元。

杭州锦运高速公路急救服务有限公司大队长薛元解释,这笔费用完全是可以协商的,私人的吊车,私人的角度上来讲,是不用承担任何标准的。

浙江省物价局明明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这位急救公司的薛队长,却没有跟金师傅好好商量,就先把这辆货车按照五类车的标准来算了。最后金师傅还是接受了1300的吊车费。即便如此,按照标准上关于四类车的规定,拖车公司还是多收了薛先生100元钱。

记者亲历高速公路施救服务

10月30日,记者驱车从杭金衢高速公路前往金华采访。在行驶到距离诸暨市牌头镇出口2公里时,采访车突然抛锚。在迅速设立好警示标志后,记者立刻拨通了高速公路求助电话96266.

电话接通后,救援单位首先向我们确认了抛锚车辆的类型。半个小时后,一辆救援车首先赶到。经询问,记者才得知这是一辆抢修车,用来对抛锚车辆实施换轮胎的维修工作,而换个轮胎需180元。

这样的价格,是否合理呢?事后记者也参考了旧的收费标准,拆补轮胎的起步费是150元,而一类车,也就是小轿车的作业费是每只30元。看来这辆施救车严格按照了标准来进行收费。而如果不在高速公路更换轮胎,而选择去出口外的修理厂,收费情况又是如何呢?诸暨市牌头镇修车厂员工表示换个轮胎10元钱,为什么两者差距这么大,该厂员工介绍,高速公路抢修车在高速上面很危险,即使每天没有维修任务,也要在上面巡逻。

过了1个多钟头,救援拖车才赶到。施救之前,我们按照物价局的标准,询问他们的来历和收费情况。

施救人员递给记者一张用塑料包好的价格表,标题上写着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文件的落款也有盖章。上面的规定跟2004年版的规定一样。与此同时,施救人员也向我们透露了标准更新的情况。11月1号换过了,就第三版了,没有了公里数。拉一次直接就300块。

施救队在与记者协商后,决定就把抛锚车辆拖到离这里最近的地方,牌头镇出口。到达指定地点后,施救人员给我们开了一张发票,上面写明了起步费和作业费的具体费用。之后,我们想了解里程数是怎样算的,施工人员解释,一是可以看高速公路上的公里数提示牌,二是拖车自己也会打表。

在这次施救过程中,杭金衢高速施救队都按照了标准去执行。

收费新标准简化了计费方式

对于新标准的调整,记者采访了浙江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廖怀有,廖处长告诉记者,这次调整最大的变化,便是简化了计费方式。

廖处长介绍,原来是起步费加里程费的收费模式,是根据全省统一测算,统一为定额收费。

廖处长所说的定额收费,就是施救的服务内容,包括拖车、吊车,抢修补胎等服务,全部按照次数收费,取消了以前的作业费。以一类车为例,以前的起步费是200元,再加上额外的里程费,而新的标准则是一次300元,没有里程费。如果按新标准来算的话,抛锚车离出口比较近时,收费反倒会贵了一些。同时,吊车费用也普遍上涨。

廖处长介绍,吊车的费用也做了适当的调整,全行业亏损了,对亏损进行了调整,对原来补轮胎的价格也做了适当的调整。

除此之外,新的标准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其中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了被施救方对拖放地点、修理地点的自主选择权。像金师傅那样,完全听命于拖车队摆布的情况将不允许再出现。另外一个就是增加了对服务协议的要求。廖处长提醒,提供服务之后,必须要提供服务的清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主选择权相关文章
  • 离婚孩子几岁有自主选择权
    离婚时已满八周岁的小孩有选择由谁抚养的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对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将由人民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此时子女有选择由谁抚养的权利。一、离婚孩子判给谁具体如下:1、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抚养;2、过了哺乳期的根据双方的综合条件,跟随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的一方;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离婚时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2023-03-14
    426人看过
  • 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以有奖销售为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进行巨奖销售;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滥用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或本地产品流向外地,也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有力保护。所谓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我们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都不会盲目进行,而往往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来选择商品或服务。因此,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从法律上对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加以尊重和保护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到底有哪些自主选择权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款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一是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二是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三是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
    2023-04-21
    163人看过
  • 离婚小孩几岁有自主选择权
    父母离婚小孩八周岁可以自己选择跟随谁生活,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多大以上的未成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规定如下: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二、父母离婚孩子多大可以自由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父母离婚的,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了就可以自己选
    2023-04-10
    265人看过
  • 参加保险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参加保险活动;有权自主选择保险人,即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有权自主选择险种,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消费者在参加保险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限定消费者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保险。一、对保险合同及相关事项的知悉权订立保险合同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所投保险业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保险的不同情况,要求保险人解释说明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和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保险人不得对消费者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应向消费者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二、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消费者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财产保险责任开始前(即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前),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
    2023-02-27
    267人看过
  • 父母离婚孩子有自主选择权吗
    在我国若是夫妻离婚,年满10周岁的孩子有选择权,在其父母婚姻解除后,法院会尊重和适当参考孩子本身的个人意愿。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一、女方没有工作离婚孩子怎么判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母亲没有工作的,不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法院可能会考虑判给男方。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有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特殊情况来判断。满十周岁则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
    2023-03-05
    83人看过
  • 离婚了孩子几岁有自主选择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我国法律规定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在其父母婚姻解除后,法院会尊重和适当参考孩子本身的个人意愿,作为判决监护人的一项依据。父母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
    2023-03-27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者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它是消费者的一项权利。 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提出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 更多>

    #自主选择权
    相关咨询
    • 自主选择权的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31
      在消费者行使其自主选择权时,有两个问题应予注意: 1、必须合法行使,不得滥用自主选择权,即其选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2、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并不排除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商品、服务的介绍和推荐。
    • 自主选择权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1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以有奖销售为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进行巨奖销售;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滥用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或本地产品流向外地,也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有力保护。
    • 年假有自主选择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1
      公司有年休假安排权,经公司同意可以休年休假。 1.年假一般是按照下列标准来计算的: 2.职工的工作时间累计一到十年的,年休假有5天; 3.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有10天; 4.累计工作时间已满20年的,年休假有15天。而国家的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上述年休假的假期。
    • 年假有自主选择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6
      公司有年休假安排权,经公司同意可以休年休假。 1.年假一般是按照下列标准来计算的: 2.职工的工作时间累计一到十年的,年休假有5天; 3.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有10天; 4.累计工作时间已满20年的,年休假有15天。而国家的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上述年休假的假期。
    • 自主选择权有什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以有奖销售为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进行巨奖销售;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滥用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或本地产品流向外地,也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有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