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不少人都有过车子在高速公路上抛锚叫拖车来施救的经历,从11月1日起,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开始实行由浙江省物价局制定的新标准。此次调整主要就是针对司机们一直以来反映的在高速公路施救过程中的乱收费、收费不规范等现象。那么,高速公路上的施救服务到底存在哪些问题?新标准的出台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呢?
2006年9月13日下午,司机金师傅开着一辆货车行驶到杭州绕城公路北段,在距半山出口4公里左右的地方,一不小心撞到前面一辆车。由于货车车头遭到严重破坏,金师傅只能叫来了施救队。拖车赶到现场后,工作人员二话没说就把他的车拖到了40公里外的浙江省海宁市许巷新富停车场。金师傅认为这是舍近求远,因为以前半山停车场都可以停靠。像金师傅所疑惑的,被施救司机是否有自主选择出口和停车地点的权利呢?记者查看了2004年版的服务标准,发现这一点并没有被明确规定出来。整个施救过程结束后,拖车公司一共收取金师傅3475块钱,其中包括1200块的拖车费、840块的车辆维修费、1300块的场内吊车费等。
按照2004年的标准,施救方应首先询问金师傅的车属于哪一类。在吊车费上,四类车与五类车之间的差价,就有300块钱。可是,急救公司人员却向金师傅要价1500元,经过讨价还价以后才降到了1300元。
杭州锦运高速公路急救服务有限公司大队长薛元解释,这笔费用完全是可以协商的,私人的吊车,私人的角度上来讲,是不用承担任何标准的。
浙江省物价局明明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这位急救公司的薛队长,却没有跟金师傅好好商量,就先把这辆货车按照五类车的标准来算了。最后金师傅还是接受了1300的吊车费。即便如此,按照标准上关于四类车的规定,拖车公司还是多收了薛先生100元钱。
记者亲历高速公路施救服务
10月30日,记者驱车从杭金衢高速公路前往金华采访。在行驶到距离诸暨市牌头镇出口2公里时,采访车突然抛锚。在迅速设立好警示标志后,记者立刻拨通了高速公路求助电话96266.
电话接通后,救援单位首先向我们确认了抛锚车辆的类型。半个小时后,一辆救援车首先赶到。经询问,记者才得知这是一辆抢修车,用来对抛锚车辆实施换轮胎的维修工作,而换个轮胎需180元。
这样的价格,是否合理呢?事后记者也参考了旧的收费标准,拆补轮胎的起步费是150元,而一类车,也就是小轿车的作业费是每只30元。看来这辆施救车严格按照了标准来进行收费。而如果不在高速公路更换轮胎,而选择去出口外的修理厂,收费情况又是如何呢?诸暨市牌头镇修车厂员工表示换个轮胎10元钱,为什么两者差距这么大,该厂员工介绍,高速公路抢修车在高速上面很危险,即使每天没有维修任务,也要在上面巡逻。
过了1个多钟头,救援拖车才赶到。施救之前,我们按照物价局的标准,询问他们的来历和收费情况。
施救人员递给记者一张用塑料包好的价格表,标题上写着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文件的落款也有盖章。上面的规定跟2004年版的规定一样。与此同时,施救人员也向我们透露了标准更新的情况。11月1号换过了,就第三版了,没有了公里数。拉一次直接就300块。
施救队在与记者协商后,决定就把抛锚车辆拖到离这里最近的地方,牌头镇出口。到达指定地点后,施救人员给我们开了一张发票,上面写明了起步费和作业费的具体费用。之后,我们想了解里程数是怎样算的,施工人员解释,一是可以看高速公路上的公里数提示牌,二是拖车自己也会打表。
在这次施救过程中,杭金衢高速施救队都按照了标准去执行。
收费新标准简化了计费方式
对于新标准的调整,记者采访了浙江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廖怀有,廖处长告诉记者,这次调整最大的变化,便是简化了计费方式。
廖处长介绍,原来是起步费加里程费的收费模式,是根据全省统一测算,统一为定额收费。
廖处长所说的定额收费,就是施救的服务内容,包括拖车、吊车,抢修补胎等服务,全部按照次数收费,取消了以前的作业费。以一类车为例,以前的起步费是200元,再加上额外的里程费,而新的标准则是一次300元,没有里程费。如果按新标准来算的话,抛锚车离出口比较近时,收费反倒会贵了一些。同时,吊车费用也普遍上涨。
廖处长介绍,吊车的费用也做了适当的调整,全行业亏损了,对亏损进行了调整,对原来补轮胎的价格也做了适当的调整。
除此之外,新的标准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其中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了被施救方对拖放地点、修理地点的自主选择权。像金师傅那样,完全听命于拖车队摆布的情况将不允许再出现。另外一个就是增加了对服务协议的要求。廖处长提醒,提供服务之后,必须要提供服务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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