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11:12:22 178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事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案件审理查明

经审理查明,被告江某与案外人王某于2010年5月8日签署还款协议一份,明确二人主办了2010年3月19日至同年4月25日浦东百脑汇4楼特卖会,共移用供应商所得营业款50万元(以供应商实际小票为准),由王某、江XX二人各承担50%,于2010年5月15日一次性归还,,因为百脑汇负有连带债务责任,二人于立还款协议同时另签署50万元欠款条,以保证如期结清所有供应商的营业款,否则百脑汇有权就其损失部分对二人凭收银小票进行追讨。同年5月11日,原告出具承诺书,确认就上述2010年5月8日还款协议,原告虽不负连带责任,如王某、江XX无法履行还款协议,原告负责出面解决供应商欠款。由于王某、江XX未能支付特卖会商户营业款,原告于2010年5月31日向特卖会商户支付了351333元。为此原告与被告江XX签署还款协议一份,约定就百脑汇浦东店2010年3月20日至2010年4月26日期间四楼特卖会的货款,由原告代偿,款项合计351333元,被告承诺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偿还给原告。当日,双方在上述协议文本上进行了修改,将还款期限修改为2010年6月15日,并改为由王某、江XX各承担50%责任。当日,被告江XX向原告支付10000元。

审理中,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追加王某为本案共同被告。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查案的时候具体应该查明哪些内容
    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从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方式看,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不具有权利基础。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方式有两种,一是由法院主动提起,二是由检察机关以抗诉方式提起。而当事人如果不服某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尽管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但这种以申请再审为目的的申诉,只是法院、检察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材料来源之一,至于法院能否据此决定再审,检察机关能否据此向法院提出抗诉,则要取决于法院和检察机关审查的结果而定。因此,当事人的申诉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对刑事再审程
    2023-06-14
    471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查明哪些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的内容有: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一、伪造证件罪量刑标准伪造证件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1、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2、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定罪证据如下: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三、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的审查起诉内容如下: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
    2023-06-25
    11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是如何审查案件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一、检察院应当讯问被告人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刑事案件时,应当讯问被告人。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因此任何刑事案件被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的,人民检察院都应当讯问被告人,未经讯问的,属于程序违法,被告人可以进行投诉。二、是否审查起诉要听取被害人意见审查起诉阶段一般应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
    2023-03-31
    326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查明哪些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的内容有: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效是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
    2023-07-27
    373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案件要查明哪些信息
    一、检察院审查案件要查明哪些信息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二、犯罪嫌疑人的书信检察院是否可以检查犯罪嫌疑人的书信检察院可以检查;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在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人民检察院许可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同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通信的,可以要求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将书信送交人民检察院进行检查。
    2023-04-21
    367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案件要查明哪些信息
    检察院审查案件要查明以下信息: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信息。一、检查院对某人提起公诉是什么意思检察院对某人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二、刑事犯罪案件办理过程有哪些对于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阶段,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要求的案件,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三、经侦证据不足
    2023-06-24
    4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查明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8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要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要查明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要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要查明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8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要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哪些信息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查明的职责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1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犯罪认定是否正确; 2、是否有遗漏罪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有附带民事诉讼; 3、是否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4、调查活动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