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后,将对房地产中介乱象进行整治。
欺瞒客户、霸王条款、吃完定金吃差价、泄露隐私这些都是部分地方房产中介的黑罪状;被客户跳单、被同行抢单,其实房产中介也有司空见惯被黑的委屈。如今,房产中介的乱象、黑幕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限,甚至频频引起法律争端,威胁社会秩序。
4月1日,由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作为我国首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开始实施,至此,房产中介黑与被黑是否有个了结,令人期待。记者近日对此探访,掌握了时下房产中介的种种黑幕,以及一批鲜为人知的个案。
小小中介背后暗藏窝案
沈阳市民刘阳从1997年起职业打假,因成功维权数百次,被誉为沈阳王海。前不久,他向记者讲述的一段中介购房经历,曝出中介背后隐藏的窝案。
去年1月,刘阳和老伴通过当地一家房产信息店看中了一处房子。房子差不多90平方米,当初原房主41万元买下,我们和房主50万元成交。
1月23日,刘阳和中介双方签了合同。合同约定,交易中税费由中介负责办理,刘阳拿出4万元由中介方包办整个交易费用。因为是给孩子买的房子,需要签字的时候,都是其独生子刘亮去签。有一回刘亮问我,房子不是50万元买的么,怎么成交价成了41.5万元?刘阳介绍,他当时没多在意,房子顺利交易完成,钱也给对方了。
不过,中介没有给交费的各种发票。在夫妇俩的一再要求下,中介方只拿出不到5000元的发票,其中一张契税发票,是4150元,税率是1%;还有地税啥的,一共不到5000元。刘阳想起在办理契证时,办理机关曾要求原房主补交契税,还要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因为原房主缴纳契税时少交了!他找到朋友一咨询,吓了一跳:以后想卖房子,可能要多付一大笔钱!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陈宝龙透露,上述案例可能在背后隐藏着税务、房产等部门的不正当现象,甚至是腐败行径。在刘阳的遭遇中,实际上中介省钱,第一步先在交易金额上做手脚,随后在房屋性质上做手脚,50万的交易价格变成了41.5万;第二步是商住房的性质中介在上报时,变成了普通住房,这样契税的税率相差3%。自去年2月起,刘阳不停地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等部门举报。遗憾的是,他至今仍没有得到令其满意的答复。
房产中介陷阱凸显多元化
记者在辽宁多地走访发现,目前不少老百姓通过中介租房、购房,遭遇了中介当二房东、房源共享、哄抬价格等问题,房产中介陷阱凸显多元化趋势。
陷阱一:房源共享成潜规则。今年初,沈阳市民甘梅在网上贴了一则租房信息,几天后吃惊地发现,当地多家房产中介机构把联系方式修改后,将她的租房信息占为己有。因为中介的业务员不可能每天都往外跑找房源,所以只能串生意,谁不串生意就会被孤立,很难生存下去。
陷阱二:哄抬价格损害顾客。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讧的方式揽生意。中介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甚至可以取得更高的佣金,买家的利益无形中受损。
陷阱三:联合炒房助推房价。一些内部房源多是开发商给中介寄卖的产物,在房价上涨时,开发商如果不愿意销售过快,就会把一部分房源挂到中介,进行迂回捂盘。于是,人为制造出了供求不均,往往能大幅拉动下一次开盘的价格。
已有地方酝酿驱逐失信中介
房产中介、留学中介、婚姻介绍等中介组织在让人享受便利服务的同时,也担心因选择中介不慎而上当受骗。辽宁省最近酝酿新规,建立中介组织信用网站,失信中介将退出市场。
4月初,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辽宁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进行了二次审议,并对信用管理一章内容作了重点修改。为了让消费者明白地选择中介组织,辽宁有望由政府部门建立中介组织信用数据库,设立中介组织信用网站,并保证信用记录及奖惩信息实现全社会共享。
此次修改还对负责信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予以明确。条例规定:行政管理部门应实施对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奖励、惩戒、禁入或者退出市场的信用管理。这意味着从今以后,辽宁省中介组织失信的代价可能是行业禁入或退出市场。
整治中介乱象亟待多管齐下
沈阳市一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中介行业日趋规范,但因行业准入门槛低、大小中介公司较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部分没有证的小公司挂靠有证的公司就能经营,有的独立经纪人进行私下交易,极个别的挂靠家政公司打擦边球无证经营。
这些都是目前中介存在的主要问题,而监管部门往往只能对规范化的大公司进行有效管理,而那些无证的根本就难以监管。而且,对经纪人个人的监管也有漏洞。上述负责人还认为,刚刚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能否起到应有作用,现在还需要打个问号。要想彻底整治房产中介的种种乱象,需要有关各方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有了政策法规,关键还是要加强监管,真正把新规落到实处。陈宝龙建议,相关部门引导规范中介服务的同时,行业还应加强自律,比如可通过完善的行业协会,来逐步规范国内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促进房产中介的健康有序发展,防范侵权或引致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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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房产中介在房地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协助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是房地产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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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陷阱有哪些 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31、相互抄袭或编造子虚乌有的房源信息。2、专找外地学生和打工者进行欺诈。3、打着“中介免谈”幌子,干着“黑中介”勾当。4、先雇“房托”租房,再冒充房东转租。租房者应要求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可靠的房源信息,认真查看出租人的身份、房屋使用或权属、房屋租赁许可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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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陷阱中介应如何避免?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1、注意房屋是否违章或待拆。 注意是否存在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情形。否则,很可能钱房两空。 2、注意房屋是否被查封或转让。 注意是否存在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避免付款后房屋无法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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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房产买房出现哪些陷阱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5一、中介,中介人挪用房费的坏习惯很难改变房费交给中介人。现在在二手住宅交易中,买卖双方必须当面交付房费。中介人只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人经常用各种方法说服客户将房价交给中介人,但房价交给中介人后,中介公司因各种原因延长交易时间,占有,挪用客户房价为公司获利,一些中介人占有客户房价两三个月,给买卖双方带来很大不便。另外,买卖双方在二手住宅交易过程中,资金通过中介支付的话,小中介关门破产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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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避免哪些陷阱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1陷阱一:中介将《》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陷阱二:中介公司故意不履行解释居间报酬所对应的具体含义的义务。陷阱三:中介公司故意以口头形式作出部分承诺。陷阱四:中介公司诱使购房人签订规避中介公司责任与风险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