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性强奸后临时改行抢劫怎样定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8:12:44 213 人看过

预备强奸却临时改行抢劫的,一般认定为抢劫罪。在预备强奸过程中,主观上打消了强奸这一犯罪意图行为,应当认定为强奸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犯罪中止量刑标准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犯罪行为一旦完成,也就是犯罪既遂后就不能再成立犯罪中止。

2.主观条件:中止的自动性。“能”达目的而“不欲”。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不成立犯罪中止。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主动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

3.客观条件:犯罪分子的中止行为必须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的产生,如果犯罪分子主观上想要停止犯罪,但客观上其预备或实行的行为已经造成了犯罪结果的,就不能成立中止,而是既遂。

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二、故意犯罪形态的四个状态是什么

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1、犯罪预备:

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特征:

(1)中止的及时性。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成两个行为。此情形下,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因为如果没有造成危害结果,那么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未遂行为。如果只有一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一个犯罪未遂行为和一个犯罪既遂行为。如果造成了两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既遂。

4、犯罪既遂:

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构成事实。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三、关于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

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1、犯罪预备:

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特征:

(1)中止的及时性。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成两个行为。此情形下,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并不影响行为的个数。因为如果没有造成危害结果,那么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未遂行为。如果只有一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一个犯罪未遂行为和一个犯罪既遂行为。如果造成了两个危害结果,就应认定为两个犯罪既遂。

4、犯罪既遂:

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构成事实。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抢劫强奸数罪如何处罚
    刑事责任能力
    数罪并罚,抢劫和强奸一起判的话,情节严重的最高判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
    2023-04-17
    431人看过
  • 刑法定抢劫罪和强奸罪人的保释
    犯罪分子因强奸罪和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刑之后,是不能保释的,仅可以认真悔罪或作出立功表现来争取减刑。《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判刑标准是否一样抢劫罪既遂和未遂的判刑标准是不一样的,犯罪未遂的处罚比犯罪既遂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
    2023-08-01
    373人看过
  • 强奸罪构成犯罪预备吗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一、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要判刑吗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犯罪中止的特点: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
    2023-04-05
    93人看过
  • 抢劫罪犯罪预备如何量刑
    一、抢劫罪犯罪预备如何量刑1、为抢劫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属于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绑架罪既遂量刑标准如下:(1)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2023-04-26
    57人看过
  • 抢劫构成几年强奸罪?
    抢劫构成抢劫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奸构成强奸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抢劫罪的罚金是多少行为人构成抢劫罪,被判处罚金的,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行为人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等其他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抢警车逃跑什么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分子抢警车的行为是为了非法占有的警车,则构成抢劫罪,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分子抢警车如果是为了帮助在押罪犯脱逃的,构成脱逃罪,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空拳和持刀抢劫到
    2023-03-10
    412人看过
  • 入室抢劫后放弃是抢劫未遂还是抢劫预备
    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行为,尚未着于实施抢劫,应构成抢劫(预备)罪。强行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构成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由于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在刑法理论上属于想象竟合犯,应按其中的一个重罪即抢劫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23-06-13
    162人看过
  • 预谋抢劫被抓属预备犯罪
    2013年4月27日,因盗窃刚出狱不久雷某与李某(另案处理)预谋持刀抢劫,准备作案。当晚10时左右,二人在市区一宾馆附近伺机抢劫作案时,被巡防队员检查案发。归案后,雷某供述了自己企图作案的事实。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构成抢劫罪无争议,但在犯罪形态上却产生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此案属于抢劫未遂。雷某与李某预谋抢劫,准备了作案工具,并开始着手伺机实施抢劫,因被巡防队员检查案发,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另一种观点认为,此案属于抢劫预备。首先,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可见犯罪预备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准备犯罪工具;二是制造犯罪条件。本案中,行为人雷某、李某的行为符合上述两方面的条件。行为人在作案前准备了犯罪工具。行为人为了实施抢劫犯罪,选择市区一宾馆作为作案地点。犯罪工具的准备、犯罪地点的选择都是为着手进行抢劫创造前提条件。后因被巡防队员检查案发,
    2023-04-22
    79人看过
  • 告强奸罪有时效性吗,强奸罪是怎样量刑的?
    一、告强奸罪有时效性吗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综上,告强奸罪是有时效性的,法院对实施了强奸罪的行为有不同的量刑,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之间量刑的追诉时效是10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的量刑,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1、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
    2023-06-03
    97人看过
  • 入室抢劫构成强奸罪怎么处罚?
    若行为人有入室抢劫且强奸的行为,判刑时应当定为抢劫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法院分别根据所构成的抢劫罪和强奸罪的犯罪情节予以量刑,如果都为有期徒刑,那么在单个最高刑以上,两个刑期之和以下确定,如果刑期之和超过20年,则应在20年以下。一、强奸判刑多少年强奸判刑具体如下: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2、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一、强奸的重处规定具体如下:1、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2、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3、强奸妇女致被害人
    2023-06-27
    247人看过
  • 强奸抢劫又杀人应如何定罪
    强奸抢劫又杀人怎么定罪法院会对每一危害行为按照犯罪构成分别定罪,再根据犯罪性质与情节判刑,最后再按数罪并罚原则确定应执行的刑期。三种罪的最高刑均为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2023-06-03
    110人看过
  • 小伙强奸不成改抢劫被判刑7年
    海南某药业公司员工黄某某送被害人王小姐回家,在途中意图强奸王小姐,见未能得逞又对王小姐实施了抢劫。6月10日,黄某某被秀英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黄某某,男,1985年3月出生于海南省琼海市,汉族,初中文化,系海南某药业有限公司员工,2015年1月11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5日晚上,被告人黄某某和被害人王小姐以及各自的朋友共4人在海口市南大桥下的某酒吧喝酒,至次日凌晨2时许,4人离开酒吧。黄某某驾驶电动车送王小姐回家,在路上提出要与王小姐开房发生性关系,遭到王小姐的拒绝。随后黄某某以吃夜宵为由将王小姐骗至一处偏僻的草地上,将王小姐推倒在地,欲强行与王小姐发生性关系。由于王小姐不停反抗,黄某某见状不能得逞,被迫放弃奸淫行为。黄某某强奸未能得逞,随后又抢走被害人王小姐的现金600元及价值1150元手机一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
    2023-06-11
    252人看过
  • 性侵罪行的法律认定:先强奸后通奸
    先强奸后通奸的定罪方法有不追究刑事责任和强奸罪两种。定罪的标准:1、处理先强奸后通奸,第一次性行为违背了妇女的意愿,符合强奸罪的特点,但妇女没有被起诉,多次自愿与男子发生性关系,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2、第一次强奸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继续以威胁的方式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视为强奸罪。同居和通奸有什么区别通奸是指有配偶的一方秘密与配偶以外的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虽然有些人的通奸行为在一定范围内被人知晓,但这种知晓是出于当事人意愿之外的知晓,它在本质上是不公开的,是不愿被他人知晓的。通奸与重婚、同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隐秘的、一般不为他人所知晓的、不希求夫妻名分和配偶权利、义务。通奸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中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际上即为非法同居,判断是否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
    2023-07-14
    346人看过
  • 临时性强奸案件如何判
    只要涉及强奸罪,无论是否是属于临时性,都是按照强奸罪判处。《刑法》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6-03
    251人看过
  • 抢劫犯罪数额如何计算,抢劫特定财物行为怎样定性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存折、机动车辆的数额计算,参照执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抢劫特定财物行为怎样定性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
    2023-04-17
    31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预备强奸能不能改行抢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4
      预备强奸却临时改行抢劫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预备强奸被判缓刑怎么抢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预备强奸却临时改行抢劫的,一般认定为抢劫罪。在预备强奸过程中,主观上打消了强奸这一犯罪意图行为,应当认定为强奸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抢劫罪主犯预备怎样界定抢劫罪的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犯罪预备是在准备阶段,还未着手实行。 《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现实中简单的理解是为进行抢劫准备了犯罪工具如枪支、管制刀具、及物色了被害人等。但未着手实施犯罪却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的一个点上,不能继续发展为着手实施犯罪。
    • 强奸后又抢劫是强奸罪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8
      涉嫌强奸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
    • 犯抢劫罪的进行预谋性抢劫罪怎么判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30
      预谋抢劫这样判:预谋抢劫属于抢劫罪的犯罪预备形态,对于实施预谋抢劫的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