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种类有哪些?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一些特殊的法定情形下,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些情形分为两大类:
1、因用地单位的原因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的;
(2)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末使用土地的;
(3)不按原批准的用途使用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因用地单位的原因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不作任何补偿。从《土地管理法》实施余年的实际情况看,国家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极为少见,相反用地单位对土地占而不用、撤而不交的情况却极为普遍。特别是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颁行后,上述规定基本上已很难实际适用。
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家允许划拨土地使用权附条件转让后,一些单位在撤销或迁移前,经审批将占用的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使国家无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第二,一些主管部门或企业结合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改变了企业用地的用途,如将原位于市区的工厂外迁,将工厂原址用做“三产”。这些做法都符合现行法律和政策,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上述企业的用地都应依法收回。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已显陈旧过时,部分内容因与新的政策法律相冲突而无法适用,今后的土地立法应对此加以调整。
2、因国家的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因国家建设的需要。
政府可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此情况下,国家或者新的用地单位一般都对原用地者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进行补偿。但对土地使用权本身是否进行补偿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的作法不一。我认为,因国家建设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或新的用地单位应对原用地者征用土地时付出的代价、开发土地付出的代价进行适当补偿。
此外,用地单位依法取得的拨划土地使用权应得到充分保护,因国家的原因将其收回,应严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因城市规划的调整才能实施。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收回?国家如何收回划拨的土地
242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企业法人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3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后被收回的补偿问题
446人看过
-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特点
81人看过
-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都有哪些规定
4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能否抵押
85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教育、文化和卫生等设施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
-
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形式,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费用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
-
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后果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怎么补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的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 3、在进行估价时利用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以哪些形式办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9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