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时间安排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18:44:34 144 人看过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1. 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看;3. 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4. 其他暂时适用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但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特殊情况下无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监外执行,而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则不能适用。

当罪犯满足了下列条件之一的时候,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1、患了严重疾病所以必须保外就医的,并且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的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看因此监外执行的;3、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在监狱无法满足孕妇或婴儿生长需求的;4、其他暂时适用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的犯罪。只有满足了以上四点之一,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除此以外,适用监外执行前提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特殊情况下无期徒刑的,才有可能被准许监外执行,被判处其他刑罚的不能适用监外执行。

什么指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需要具有法律规定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和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等特殊情况,不是适宜监狱、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的执行方法。在交付执行前,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后被关押在监狱的罪犯,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关批准监外执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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