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是共同诉讼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09:10:36 271 人看过

赡养纠纷不是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的核心特征是诉讼标的的同一性。虽然每个赡养义务人都有赡养义务,但是,赡养义务人之间并非承担共同义务,亦非连带责任。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

赡养纠纷一定要有特别授权吗

赡养纠纷是可以特别授权的,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如果没有特别授权,是不能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的。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赡养义务相关文章
  • 赡养纠纷能提公益诉讼吗
    赡养纠纷不能提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公益诉讼的受理、管辖、告知程序、和解调解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满足四项条件法院即应受理公益诉讼。《解释》细化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解释》的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解释》还协调了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
    2023-06-01
    293人看过
  • 赡养纠纷诉讼费可减免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所以因赡养费纠纷起诉的是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的。一、最高法院诉讼费减免缓免措施当事人交纳
    2023-06-28
    78人看过
  • 赡养纠纷能提公益诉讼吗
    赡养纠纷不能提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公益诉讼的受理、管辖、告知程序、和解调解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满足四项条件法院即应受理公益诉讼。《解释》细化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受理条件,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解释》的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解释》还协调了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
    2023-06-01
    456人看过
  • 赡养纠纷诉讼费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所以因赡养费纠纷起诉的是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的。二、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内容《诉讼
    2023-02-22
    389人看过
  • 赡养纠纷诉讼费用是多少
    赡养纠纷诉讼费是参照普通民事案件收费标准。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上下申请减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一、没钱怎么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钱交诉讼费用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这样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
    2023-03-22
    113人看过
  • 赡养纠纷可以免交诉讼费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规定: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符合上述5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免交诉讼费用。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所以因赡养费纠纷起诉的是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的。一、五保户用不用交农村合作医疗
    2023-03-06
    83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义务的具体包含下列内容: 1、给付父母赡养费; 2、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给予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3、经常看望探视父母,对父母给予关照与爱护。... 更多>

    #赡养义务
    相关咨询
    • 赡养纠纷是共同诉讼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3
      赡养纠纷不是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其中的核心特征是诉讼标的的同一性。虽然每个赡养义务人都有赡养义务,但是,赡养义务人之间并非承担共同义务,亦非连带责任,多履行经济上供养义务的赡养义务人也无追偿权。因此,诉讼标的不统一。
    • 赡养纠纷是不善共同诉讼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2
      其中的核心特征是诉讼标的的同一性。虽然每个赡养义务人都有赡养义务,但是,赡养义务人之间并非承担共同义务,亦非连带责任,多履行经济上供养义务的赡养义务人也无追偿权。因此,诉讼标的不统一。
    • 赡养纠纷是否追加共同诉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3
      为方便诉讼,唐某只起诉未承担赡养义务的两个儿子时,人民法院可以立案受理,并依据唐某的处分权以及“不告不理”原则进行审理,依法对两个儿子应承担的赡养份额作出判决,无需追加当事人
    • 赡养费纠纷能否共同诉讼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08
      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十个手指,长短不一”。一个家庭中,如果不分黑白,把所有的子女都列为被告,那么对于子女来说,履不履行义务,履行的深度如何都将得到一样的待遇,从心里学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心里暗示即“你完全可以像他那样什么也不做”,对家庭的和谐团结带来反作用。赋予被赡养人选择被告的权利,实际上也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一定的肯定,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 赡养费纠纷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
      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十个手指,长短不一”。一个家庭中,如果不分黑白,把所有的子女都列为被告,那么对于子女来说,履不履行义务,履行的深度如何都将得到一样的待遇,从心里学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心里暗示即“你完全可以像他那样什么也不做”,对家庭的和谐团结带来反作用。赋予被赡养人选择被告的权利,实际上也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一定的肯定,有一定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