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情势变更问题的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8:25:36 347 人看过

由于情势变更制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根据现有的经验,难以作出科学界定,执行时更难以操作。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处理因非典影响而引起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时,首先应注意通过变更合同内容,尽可能维持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实现合同当事人订约目的。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多做当事人双方的调解工作。有学者将适用情势变更处理合同纠纷时所发生的效力分为第一次效力和第二次效力。对于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之效力,需排除其因情势变更所可能发生的不公平的结果,如增减给付、延期分期给付、同种给付变更或拒绝先为给付等,称为第一次效力。如第一次效力仍不足以排除不公平结果的,才允许其发生拒绝给付、终止合同、解除合同等第二次效力。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根据情势变更原则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当事人,是以自己方面遭受不利益后果为理由而提出主张的,并且因解除合同而给对方带来损害,应当向对方作出适当补偿。但如果是以对方因情势变更而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为理由提出主张的,且因情势变更未给对方造成损害,则无须作出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实践中变更或解除合同中的问题,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实践中变更或解除合同中的问题在实践中,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存在的问题如下:1.单方毁约:合同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2.因法定代表人或承办人变动而不承认原合同。3.因法人分立、合并而拒不履行合同。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和答复提出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6.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及时通知对方。二、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变更合同的条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
    2023-03-02
    251人看过
  • 合同情势变更条款范本
    一、合同情势变更条款范本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年月日在__签订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号为()的《__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协议》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一)双方同意,自年月日期,《__协议》中__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由__公司享有和承担。(二)本补充协议作为《__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__协议》相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三)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二、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一)按新协议履行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条款代替了原合同条款,使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构成违约。合同的变更不能对
    2023-06-04
    196人看过
  • 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建议
    在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如何区分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实施了对自己有明显重大不利、对相对人明显有利的民事行为所带来的不公正结果。显失公平作为对某种结果的价值判断,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不均衡。显失公平规则与情势变更原则均以显失公平作为构成要件之一,此为联系之处。两者区别如下:1.引起的原因不同:显失公平主要是主观因素造成的,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的意思存在瑕疵;情势变更主要由不可归责于合同订立当事人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2.当事人的心态不同: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另一方的轻率、无经验而订立合同,并努力希望达到结果的发
    2023-07-13
    93人看过
  • 合同纠纷怎么变更情势
    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因情势变更的出现,当事人一方可提出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变更要求,但他并不享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原合同没有履行,可以适用裁决的方式予以变更;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可裁决变更。审理商事合同纠纷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需要注意些什么对当前形势下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关于对无法预见主张的审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关键要件之一是在合同成立之后出现了当事人缔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重大变化。需要注意的是,全球性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并非完全是一个令所有市场主体猝不及防的突变过程,而主要是一个日益发展
    2023-08-14
    466人看过
  • 合同履行过程中情势变更的司法解释
    所谓情况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发生情况变更,导致合同基础动摇或丧失。如果合同原有效力继续保持不公平,合同内容可以变更或者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本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不属于商业风险。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擅自变更合同是情势变更吗导读:合同订立后,没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变更合同,法律规定的除外。在现实生活中,合同一方当事人擅自变更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但是并非所有的擅自变更合同都是无效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样的变更依然有效。本案是关于农业承包合同的纠纷案例,被告擅自变更合同是否属于情势变更?请看具体分析。1995年3月,原告陈双水与被告峡江县
    2023-07-07
    195人看过
  • 合同的情势变更是什么意思
    1、所谓情势变更的效力,是指由于情势变更发生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变更合同和终止合同两个方面。2、变更合同: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认为情势变更的情形存在,但认为合同尚有履行的价值时,通过变更合同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履行。其变更措施主要有:增减标的数额的给付、延期或分期履行、变更给付物、拒绝先为履行等。3、终止合同:又称解除合同,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审理认为合同的履行已无意义或通过变更并不能消除不公平结果,则终止合同关系,彻底消除不公平现象。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情势变更出现后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情势变更原则是否适用于具体案件,适用时是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还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虽有权主张,但由法官或仲裁机构最后决定。一、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有什么区别1、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行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
    2023-02-27
    262人看过
  • 处理股权变更后的税务变更问题
    股权变更后税务变更怎么办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未变,则不需要变更;如发生重大变化,则需要进行变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具体流程如下:1、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并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
    2023-07-06
    296人看过
  • 合同履行中发生情势变更怎么判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
    2023-03-28
    224人看过
  •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
    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因此,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此类地下停车位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业主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也要注意车位的产权年限。注意:(一)在购买地下车位时要留意合同细则中是否明确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同时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占用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它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要在战争发生的时候无条件把车位交给有关的防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二)产生了租赁关系的车位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车
    2023-02-23
    147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变更涉税问题处理是如何的
    一、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的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立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如前所述,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被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或者当事人是特定的,但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
    2023-06-14
    483人看过
  • 合同情势变更是否能解除
    一、合同情势变更是否能解除可以。《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即解除(或终止)原合同关系,并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实践中,如果采取变更合同内容的方式仍不足以消除情势变更给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显失公平结果的,该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法律救济,解除合同关系。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溯及力。如在承包、租赁、供应等长期履行的合同中,因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关系时,通常应终止合同,并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只有在终止合同仍不能使双方当事人获得公平结果时,才应使合
    2023-05-06
    155人看过
  • 情势变更能不能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能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交易风险。2、变更履行期限,分期或延期履行。从鼓励交易的目的出发,如果采取分期或延期履行能够消除情势变更所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的,即应采取此种
    2023-02-18
    479人看过
  • 合同涨价属于情势变更吗
    一、合同涨价属于情势变更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情势变更必须是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且严重影响了合同签订的基础条件的情形,因此,合同涨价是否属于情势变更,需要看该涨价是否会对合同的基础条件产生影响,是否会对一方当事人造成不公平的损失。只有会影响合同的基础条件和合同履行的公平的涨价,才会属于情势变更。二、合同有效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5-03
    380人看过
  • 如何处理监护权纠纷中的变更问题
    变更监护权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也即只有法院才可以对监护权进行变更。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监护权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法院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作出裁判。一般来说,只有在原监护人不履行、无法履行监护义务或者是原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时候,才能够变更监护权。变更监护权程序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综合上面所说的,孩子的监护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前提必须要由法院来直接办理,同时还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样才能依法的进行办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
    2023-06-30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
    • 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能否因情势变更解除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
    • 拆迁中的情势变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7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拆迁是不能归责于房东的不可抗因素,所以你只能得到剩余的房租,或者跟房东协商下多退一两个月的房租。也就是说这个合同是可以撤销或者变更,变更日期到现在的合同,并不是违
    • 如何处理因情势变更所导致的劳动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具体如何理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的理解是: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