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是建设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15:09:06 443 人看过

在建筑工程事业中,有五家主要的参与者承担着重大的责任与义务,他们分别是:

1.建设单位的项目代表负责人;

2.勘探单位的项目代表负责人;

3.设计单位的项目代表负责人;

4.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5.监理单位的首席监理工程师。关于这五家单位及其负责人所应履行的职责和担当的责任定义如下: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于整个工程质量有着全面的负责和管理职能,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发包、肢解发包等不良行为,并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原因要求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违反现行的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而降低工程的整体品质。如其违法违规或出现不当行为,进而引发了工程质量事故或者产生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勘探单位和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其提供的勘探和设计资料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如果因为这些工作成果而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须依据经过严格审查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以及实际可行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地进行施工操作,如遇到因施工问题所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将承担相对应的责任;4.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则需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严格监管,对施工质量承担起自己的监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犯罪的主体吗
    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犯罪的主体吗?
    2023-05-02
    437人看过
  •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哪些方面
    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
    2023-07-21
    190人看过
  • 甲方和业主单位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业主强调的是建筑物的所有权,即谁拥有这个建筑物,业主可以发生变化,例如,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房子没卖出去的时候,其业主是房地产公司,房子卖出后业主转移到购房者。甲方是源于合同签订中的甲乙双方的,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般甲方默认指的是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03
    132人看过
  • 建设合同甲方是否可以免责
    合同是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上设立的,如果合同中只规定一方的责任,免除另一方责任的,是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该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所以一般是不能免除一方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一、建设工程索赔的费用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类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工费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
    2023-02-12
    68人看过
  • 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的区别解析
    1.负责内容不同施工单位一般只负责施工及工程质量,而建设单位负责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与建设所需的资金等。2.概念不同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是指实体的人物;而建筑单位是指实体的事物。(建筑单位与建筑所属单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什么叫项目建设主体项目建设主体可分为两类:一是承接项目建设的主要单位;二是所建项目的主要部分。建筑主体工程是指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承重结构体系。建筑主体工程的组成部分包括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2023-07-06
    284人看过
  • 发包方是不是建设单位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是。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4-04-25
    166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单位有哪些?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都需依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起责任。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都需依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负起责任。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建 设 单 位 、 勘 察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如 何 对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负 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2023-09-19
    124人看过
  • 项目建设单位是业主吗
    法律综合知识
    是的,项目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建设单位再把工程分解,分别承包给施工单位或施工队,双方也使合同关系。总之,这是一个彼此由分工联系和利益关系结成的共同体。《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22-02-02
    447人看过
  • 甲方是合同主体还是乙方是合同主体
    甲乙双方都是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甲方和乙方只是合同主体的代称。至于谁是甲方谁是乙方完全可以由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商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一、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要怎样区分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
    2023-02-04
    302人看过
  • 合同甲方代表填的是谁
    合同的甲方填谁由实际情况而定,但肯定是填合同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具有签订合同资格的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一、合同的法律类型(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有名
    2023-03-25
    56人看过
  • 代驾车祸责任主体应该是哪方
    一、代驾车祸责任主体应该是哪方代驾发生事故的,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属于无偿代驾的,车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期限一般为十日,从现场调查之日起计算。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
    2023-08-23
    472人看过
  • 工程建设单位是哪一方
    一、工程建设单位是哪一方工程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建设单位一般是作甲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工程建设合同包括哪些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2.工程范围;3.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7.相互协作;8.违约责任等。三、工程建设合同的类别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1.按合同的内容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2.按合
    2023-05-03
    358人看过
  •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备案表
    一、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备案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在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二、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2、负责对个项目体质量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评。3、负责督促各项目体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4、负责质量事故
    2021-10-21
    423人看过
  • 甲方就是业主方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不是。甲方是源于合同签订中的甲乙双方的,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般甲方默认指的是建设单位。业主强调的是建筑物的所有权,即谁拥有这个建筑物,业主可以发生变化,例如,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房子没卖出去的时候,其业主是房地产公司,房子卖出后业主转移到购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08
    4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单位甲方负责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0
      建设单位是相对于施工单位来讲的,谁要建这个建筑物,谁就是建设单位。甲方是源于合同签订中的甲乙双方的,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般甲方默认指的是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
    • 工地上工亡甲方(建设单位有责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
      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保险的员工,工亡,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由局支付的。如果,企业在员工工亡事件中需要承担,也得给予赔偿。如果不用承担,理论上企业不用再赔偿。但是从道义上,企业也会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 是什么意思建设单位甲方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5
      建设单位是相对于施工单位来讲的,谁要建这个建筑物,谁就是建设单位。甲方是源于合同签订中的甲乙双方的,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般甲方默认指的是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
    • 甲方要变更甲方主体的违约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甲方主体变更如果将书面的名称变更依据和通知送达给合同对方当事人,不算违约。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 建设单位是甲方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建设单位一般是作甲方,具体要根据签订合同的性质来看。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甲方在地产行业一般是指开发商。当甲方是房地产商时,建设单位与甲方都是房地产商,而购房的人是业主。甲方指的是代用词,一般是合同委托方,甲方是相对乙方而言的,甲方一般是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乙方是被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