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中航实业与上海广通物资销售不当得利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7:20:45 381 人看过

上海浦东中航实业公司与上海广通物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郑坚、郑平不当得利纠纷案

时间:1998-08-12当事人:郑坚、郑平、景伟成法官:文号:(1998)沪二中经终字第230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8)沪二中经终字第23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浦东中航实业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张桥何家宅89号。

法定代表人景伟成,经理。

委托代理人卢平建,上海市新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广通物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江苏路735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坚,男,1930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中山北路3671弄5号203室。

委托代理人郑平,男,1963年5月20日生,汉族,住上海市番禺路801弄9号1705室,系郑坚之子。

委托代理人严文雄,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平,男,汉族,1963年5月20日生,住上海市番禺路801弄9号1705室。

委托代理人严文雄,上海市沪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浦东中航实业公司因返还,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1996)普经初字第162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1995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海广通物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通公司)进行购销棉纱业务,因广通公司欠上诉人货款359800元,广通公司于1995年7月20日签发一张金额为359800元的本票给上诉人,上诉人收到本票后出具了收据。最后,该收款人一栏空白的本票由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业务部进帐,之后又转入被上诉人郑坚的资金帐户。

另查明:广通公司签发的359800元的本票由上诉人承包经理宋金坤和何为杰交给被上诉人郑坚的代理人郑平,后何为杰与郑平结算款项,宋金坤在收到了何为杰转交的749800元后,在收条上签字。该收条中记载的款项包括本票金额359800元。宋金坤于同年7月21日出境,后因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催讨本票票款359800元不成,形成纠纷,以致涉讼。

原审认为:广通公司在购销棉纱的业务中拖欠上诉人的货款359800元,已通过本票形式支付给上诉人,上诉人也表示收到,故上诉人要求广通公司再承担责任无法律依据;该不记名的本票虽曾进入郑坚的资金帐户,但当时不记名的本票是可以流通,且该359800元已通过何为杰返还给上诉人承包经理宋金坤,故上诉人要求郑坚返还不当得利,依据不足;郑平仅仅是郑坚的股票买卖代理人,不承担责任。据此判决: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诉讼费7907元,由上诉人负担。

原审法院判决后,上诉人不服,以所谓宋金坤出具的收条上的宋金坤签名字样是否宋金坤本人亲笔所写,原审法院对此没有审查核实,故原审法院认定宋金坤已收到本案争议的不当得利款缺乏依据为由,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审理中,上诉人不能提供宋金坤出具的收条上的宋金坤签名字样非宋金坤本人所写的充足依据。

本院认为:宋金坤作为上诉人的原承包人,在其现已离开中国国境的情况下,上诉人又不能提供宋金坤出具的收条上的宋金坤签名字样非宋金坤本人所写的充足依据,故原审法院依据宋金坤出具的收条确认宋金坤已收到本案争议的359800元款项并无不妥,据此判决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原审法院对本案的事实认定清楚,处理正确。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诉讼费计人民币7907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汤征宇

代理审判员王锦萍

代理审判员王薇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胡晓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上海浦东劳动纠纷一案两投难题将解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30日消息:既想尽快与单位签合同,又想讨要未签合同期间的双薪,找劳动监察还是找劳动仲裁?这样的难题可望在浦东新区迎刃而解。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决定,年内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联合受理员工投诉和争议案件,由两部门当场确定各自受理事项,并及时告知员工,哪些案件由监察受理,哪几类案件等待仲裁调解或开庭。据悉,这是国内首次尝试由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联合受理案件。随着员工维权意识的增加,近年来,劳动监察和仲裁部门受理的各类案件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员工为矛盾和纠纷发生后该找哪个部门左右为难。记者在浦东、卢湾、黄浦等区了解情况时,很多正在投诉和申诉的员工向记者表示,遇到矛盾和纠纷往往会不知该找哪个部门解决。一位员工向浦东劳动仲裁部门申诉,要求单位缴纳社保费。仲裁部门告诉他,要求单位缴费,应该找劳动监察投诉。如果发生了缴多少费的纠纷,则由仲裁部门受理。这位员工对记者说,他不知道,为啥
    2023-04-21
    285人看过
  • 金立群与季国初、范林祥、上海中汇投资发展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沪一中民终字第201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金立群,男,1970年5月7日生,汉族,南汇县下沙兽医站工作,住上海市南汇县惠南镇听潮四村15幢26号102室委托代理人:赵林元,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姚矿荣,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季国初,男,1955年10月2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南汇县东海镇东海村6组559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范林祥,男,1944年8月8日生,汉族,在上海中汇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住上海市南汇县惠南镇听潮二村5幢9号101室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中汇投资发展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县康桥工业区内法定代表人:陶国强,总经理上诉人金立群因不当得利一案,不服南汇县人民法院(2000)汇民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0年8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0年9月18日公
    2023-06-08
    392人看过
  • 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与上海英时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时间:1999-12-14当事人:尹春明、丁殿良法官:文号:(1999)沪二中经终字第1218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二中经终字第121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博山东路81弄14号103室。法定代表人丁殿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祥荣,上海市国鑫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英时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法定代表人尹春明上诉人上海阿兰特市政通信工程技术公司因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1999)嘉经初字第9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李祥荣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1997年3月14日上诉人开出支票一张,收款人为被上诉人公司,金额为15000元,被上诉人公司于同日向银行
    2023-06-08
    317人看过
  • 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行政赔偿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2003)沪二中行赔初字第2号原告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本市辉河路43弄3号303室。法定代表人窦向阳,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顾可,上海市申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守元,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地址本市太平路1号。法定代表人马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关长。委托代理人周培荣,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董晶,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工作人员。原告上海汇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兴公司)因行政赔偿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03年5月6日立案。立案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汇兴公司法定代表人窦向阳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顾可、委托代理人王守元,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以下简称浦江海关)法定代表人马衍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周培荣、董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
    2023-06-06
    241人看过
  • 上海市南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毛银根、毛栋不当得利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283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市南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县惠南镇西门路听潮中学南首。法定代表人潘岳欣,主任。委托代理人周龙泉,南汇县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毛银根,男,1939年3月24日生,汉族,南汇县泥城镇成人学校教师,住上海市南汇县泥城镇民生村12组439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毛栋,男,1969年6月15日生,汉族,申华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镇弯儿山路。委托代理人毛银根(系毛栋之父),男,南汇县泥城镇成人学校教师,住上海市南汇县泥城镇民生村12组439号。上诉人上海市南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因不当得利一案,不服上海市南汇县人民法院(1999)汇民初字第46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社保中心之委
    2023-06-08
    218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29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何某容,女,195*年**月27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社区丰华花苑南C区**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某光,男,195*年**月16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社区**组。上诉人何某容因与被上诉人郭某光返还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法民一初字第0204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认定:原告何某容于2002年曾请被告郭某光为其承建地基为水泥结构的锌铁棚。原告分别在2002年2月10日支付20000元,3月26日支付6000元,3月27日支付2000元,4月3日支付3000元,6月19日支付5000元,2003年1月11日支付5708元工程款给被告。2003年1月11日经过结算,原告立
    2023-04-23
    37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上海不当得利案件律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5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上海浦东买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据我所知上海浦东买房:小区:51422元/m2地址:浦东金高路436弄、行泰路150弄沿途公交:843路、406路、181路、995路、774路、815路高行银杏苑位于高行板块的东南面,该楼盘以行泰路为界限分成南北两部分。小区整体感觉为楼多树少,很难在耸立高楼中寻得点点绿色,绿化做的相当的一般,走在小区里,只看到几个老人在活动处锻炼,其他基本没有让人留下什么突出的印象。而且可惜的是小区正门外可以随
    • 上海新车与浦东限行区域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 上海浦东海关扣押的货物怎么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07
      货物被扣留在海关的原因可以说有很多种,比如说货物存在问题,货主不愿意去提柜,或者是因为时间问题,错过了最佳的商品销售期,货主也有可能不愿去提货等。而那些被扣押的货物通常会被公开拍卖、定向转卖、移交主管部门处理、销毁处理等。 《海关法》第三十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
    • 上海浦东二手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7
      上海浦东二手房:证件。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