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包工意外工伤是什么性质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4:55:24 495 人看过

1、所谓的发包方是否为一个单位,即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单位,如果是,那么他就是有主体资格的单位,无论你与他口头协商干活,或者口头承保干活,他雇用你,你给他做的活,出工伤需要伤害鉴定时就申请这个单位。

2、如果他是一个自然人,他是只是承包工头,没有单位,那就将其延伸到他的上一级,看是不是单位,如果是,就要求单位赔偿。

3、工伤认定很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认定,这样下来,也许工程就完了,就找不到人了,那就去做法医鉴定,走民事赔偿,去法院起诉。工伤责任应该由发包方、转包方以及承包方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应当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工伤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一、劳动派遣工伤如何赔偿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员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作出了明确了规定,即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因此,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首先需要跟派遣单位联系,让其及时帮助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派遣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需要受伤的员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及时到相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下一步程序就是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等级来确定应该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没有劳动关系该怎么认定工伤

首先我们知道,要申请工伤认定,原则上受伤职工首先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劳动者在出卖劳动力获取劳动报酬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对某些领域的劳动者特意做了倾斜性保护。该保护性规定突破了工伤必须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条件限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时,该用工单位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1、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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