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职工,用人单位能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4:21:04 451 人看过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做出的不起诉决定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禁止擅自转载,否则,法律界网站将追究转载者的法律责任!

一、不起诉不构成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是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作出批复,认定该不起诉决定视为无罪,如有羁押,构成国家赔偿。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视为无罪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批复》(1999)赔他字第31号: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应视为对案件作出了无罪的决定。检察机关在批捕时即便有部分可以证明有罪的证据,但如果在起诉时仅凭这些证据仍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在法律上不能认定有罪,应按无罪处理。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同意你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意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是对错误逮捕确认的批复》(2002)赔他字第8号: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对该刑事案件审查程序的终结,是对犯罪嫌疑人不能认定有罪的决定。从法律意义上讲,对犯罪嫌疑人不能认定有罪的,该犯罪嫌疑人即是无罪。人民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应视为是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认定无罪的决定,同时该不起诉决定即是人民检察院对错误逮捕行为的确认,无需再行确认。

二、醉驾怎样免于刑事责任?

醉驾符合如下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4: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检察院审查起诉与不予起诉的区别及解释
    检察院审查起诉不予起诉的区别是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法院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不予起诉派出所会还手机吗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派出所会还手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派出所在侦查阶段扣押手机的,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后,派出所应当立即进行解除,将手机还给当事人,派出所不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023-07-17
    27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免予起诉的原系国家职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劳动人事厅(局),军事检察院,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近来,一些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劳动人事厅来函请示原系国家职工的被告人,由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其羁押期间工资是否应予补发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如被告人原系国家职工,其工资问题可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被告人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所在单位补发其羁押期间的全部工资;如未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原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由原所在单位酌情决定减发或不发;如被告人受到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予补发。二、检察机关决定免予起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因此,被告人如原系国家职工的,其羁押期间的工
    2023-04-22
    272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一、劳动法规定未转正怀孕可否解聘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也不例外。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女员工三期有着重强调要保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按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但可以按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来实施,其中有一条就是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孕期女职工不
    2023-04-07
    228人看过
  • 职工隐婚单位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晓静:去年7月,我被一家科技有限公司聘为市场开拓员,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我本来已经结婚,因担心已婚事实影响求职,所以我在应聘和入职阶段登记个人基本信息时,都填写的是未婚。今年3月我怀孕了,公司这才知道我已经结婚,遂以隐瞒婚姻状况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单位的做法对吗?王检察官:《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该规定,对于劳动者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仅就其中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具有知情权,即劳动者仅对此类信息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劳动者对非直接相关信息的隐瞒如果不是所应聘岗位的实质要件,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应聘的是市场开拓岗位,该岗位对劳动者的能力、相
    2023-04-22
    305人看过
  • 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需不需要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支付工资,单位不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
    2023-03-17
    380人看过
  •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女职工的生育保护,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法》规定了其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与解雇保护政策。但是,对女职工的生育保护待遇的全部适用,应当有一个前提;即该女职工的生育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生育以结婚为前提;二是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依据《女职工保护规定》第15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不少人甚至有些律师都据此认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不享受任何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事实上,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用
    2023-06-10
    312人看过
  • 浅析检察院免于起诉与不起诉的异同
    区别:第一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第二,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有六种情况: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
    2023-07-09
    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不能被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管是试用期内,还是整个劳动合同期内,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孕期是指怀孕期间;产期是指生育期间;哺乳是指女职工哺乳其婴儿的时间。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违法。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或者劳动者受工伤后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的客观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单位不得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
    2023-07-05
    174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原因在于用人单位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怎么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选项):(一)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二)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四)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五)用人单位裁员(六)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七)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八)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
    2023-07-14
    163人看过
  • 工会不同意,单位能否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从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获悉,近日他们审理了一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一员工在工作中未能够通过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决定将此员工开除,不过该公司工会建议给予该员工一次机会,那么到底该听谁的呢?该员工李某某把此事提交了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李某与某大型超市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约定李某的工作岗位是肉品部主管。2013年2月至11月,李某负责的肉品部,在超市不定期检查中,被发现有过期肉制品未下架或生产日期打印错误等情况已达三次。根据超市内部管理规定:在抽查中,生鲜食品部(含肉品部、蔬果部)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错误的,将解除与该部主管的劳动关系,超市决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然而,超市人力资源部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时,工会的意见是:处理过重,给予一次改正的机会。超市经研究未采纳工会意见,依然以李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并再次告知工会。解除通知依法送达
    2023-04-22
    415人看过
  • 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
    在判断一个单位是否承担对员工的相关方面有负责的义务就需要通过认定二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维系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就是在正式工作之前由双方共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就是劳动关系的存在的期限。那么,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一、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到期还用解除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因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即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2023-06-22
    21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被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能解除吗
    一般民事法理上讲,协议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契约行为。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情形,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的解除。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期限内所负有的,不得到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劳动者也不得自己从事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的就业限制义务。而竞业限制协议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者竞业限制义务的内容、期限、地域、范围,以及竞业限制补偿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作出的约定。从竞业限制的概念来看,竞业限制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限制特定员工离开用人单位后的一段时间内的就业选择权来达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商业利益的作用。从一般民事法理上讲,协议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契约行为。在古罗马法中,契约也是一种不可动摇、必须履行的约定,因此也被称之为“
    2023-02-11
    295人看过
  • 职工隐瞒婚育情况用人单位能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能不能以职工隐瞒婚育情况解除用人单位进行招聘时,为了招用合适的劳动者,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告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确定的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履行的。对于劳动者违反告知义务,尤其是时存在欺诈行为的,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劳动者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通常理解为与劳动直接相关的情况,一般包括劳动者的技能、工作经历、学历、健康状况等。你在入职时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填写职工登记表实际就是在履行告知义务。对于你的技能、工作经历、学历、健康状况等,你应当如实陈述,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你在婚育状态一栏,隐瞒真实情况而填写为已婚已育,无论动机如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应予以批评,但仅该项内容的不真实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我国的亦明确规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2023-05-05
    118人看过
  • 单位能起诉解除劳动关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所以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1、法定
    2023-02-11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女职工在用人单位与其他用人单位在不同情况下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要看你在公司做了有多长的时间,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 对于“三期”女职工,单位能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1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在“三期”内,就一定不能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
    • 劳动者在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后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可以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退)。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劳动者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劳动者处于职业病观察期内时,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劳动者处于职业病观察期内时,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到期,若劳动者是疑似职业病患者正在诊断中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劳动合同期限也要延续到这种情形消失之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
    • 职工被判单位能解除与其的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判处缓刑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