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知非亲生执意解除收养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0:22:58 300 人看过

一个普通的收养家庭,三年多以来打了三场官司。养父母为赡养费走进法院,养子则执意要解除收养关系,先后两次与养父母对簿公堂。今天上午,平型关路上的共和新路街道8楼会议室里,一大早就挤满了人,闸北法院特地将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的涉老案件,安排在这里进行法庭调解,以提醒居民要尊老敬老。

前妻孩子当亲儿养

71岁的张老伯和62岁的王阿婆,做梦也没有想到,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养子,会第二次将他们告上法庭,执意解除收养关系。在调解现场,二老神情黯淡,泪眼婆娑地看着对面的养子及其代理人。

原来,张老伯和张先生的生母李女士,曾是一对夫妻,1965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李女士因丈夫历史及家庭成分原因,于同年8月提出离婚,后经当地法院调解和好。之后,张老伯外出打工,李女士和公婆一起生活。1969年李女士怀孕,生下儿子,也就是现在的张先生。1971年,李女士改嫁,但并没有带走儿子,张先生从小与张老伯的母亲共同生活。

1976年,张老伯与王阿婆再婚,前妻的儿子与他们共同生活,一直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期间,王阿婆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没有生育。1998年,儿子张先生结婚成家,与张老伯夫妻分开居住,双方关系尚好。

关系恶化对簿公堂

可是,自2000年起,双方关系急转直下。王阿婆一直没有固定收入,二老只依靠张老伯的退休金生活,便要求养子支付赡养费;另一方面,二老在上海的住房空关,却不让养子居住。双方关系迅速恶化,相互的不满最终在2006年升级。当年4月,养母王阿婆起诉要求养子支付赡养费,同年6月,当地法院判决张先生每月支付养母赡养费500元,并承担养母报销外的医疗费。判决后,养子不服提起上诉。同年7月,被二中院驳回上诉。

上诉期间,养子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张老伯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审理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明确张先生与张老伯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请,张先生不服提起上诉。2007年2月,张先生撤销上诉。之后,双方仍没有往来。

今年8月,张先生第二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老伯夫妇的收养关系。

养子:隐瞒身世激化矛盾

今天上午,坐在原告席上的养子张先生诉称,双方的收养关系不合法,亲生母亲与养父之间有恩怨,养父母隐瞒了自己的身世,自己从小以为养父就是生父,后来才知道养母是继母。2006年,养母上诉法院要求给付赡养费,审理过程中,亲舅舅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自己和养父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此后自己曾试图缓和双方关系,但一直没有效果。

张先生认为,1976年张老伯与王阿婆再婚时,偷偷将自己带走。后来,亲生母亲曾多次打听自己的下落,但都因不知道养父母的地址而告终。由于养父母的欺骗和隐瞒,致使自己对生母十分痛恨,1997年生母去世,也未能与其告别。其实,自己和养父母关系一直不好,从小受打骂。且大学毕业后就成家,经济困难,曾提出搬到养父母的住房居住,但遭到老人拒绝。2006年赡养官司后,双方关系仍没有缓和,故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母:供他上学举债娶媳

庭审中,张老伯和王阿婆老泪纵横。二老辩称,养子是张老伯与李女士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生,当时,张老伯外出打工,对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毫不知情,一直把他当亲生儿子养。李女士改嫁后,知道自己的联系地址,但从未找过自己,不存在自己隐瞒养子下落的情况。

张老伯夫妻认为,李女士与张老伯离婚后,养子一直随他们生活,夫妻俩从没有辱骂殴打虐待他,为了让孩子更好的成长,夫妻俩没有生育,自愿申领独生子女证,在农村种地,培养养子到大学毕业,并借债为他操办婚事,耗尽了心血。他们含辛茹苦,对养子已尽到抚养义务。目前,王阿婆没有生活来源,仅靠张老伯一人的退休金,难以维持生活,且他们年老体弱,需要子女照顾,养子是他们的独子,理应承担赡养义务。庭上,二老一度用抚养来替代收养两字,情绪非常激动。他们不同意养子的诉讼请求。

法官:驳回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请

因调解不成,法官当庭宣判,驳回养子张先生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要求。审理本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养子张先生自幼由养父母抚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两被告对原告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双方建立了一定的父母和子女的感情。后经司法鉴定,虽无血缘关系,但双方仍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养子成年后,更应主动关心二老,无论双方发生什么矛盾,养子都应体谅和谦让,主动关心二老的晚年生活,对其经济上予以供养、生活上予以照料、精神上予以慰藉,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和道德上的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和亲生父母恢复关系吗
    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教育。养子女成年后也可以继承亲父母遗产,同时也要对亲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沈-洁律师认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解除收养关系导致未成年人失去被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关系不一定会自动恢复,能否恢复,可以协商同意。
    2023-04-21
    219人看过
  • 养子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8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方式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1、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
    2023-03-03
    126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如何恢复
    收养关系解除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解除收养关系之日起自行恢复。一、断绝关系还需要赡养人吗法律不允许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断绝关系,但如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通过合法的程序解除收养关系了,则养子女不需要再赡养养父母了,因为他们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已经解除。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二、小孩送人办了抚养手续后可以再送回来吗?小孩送人办了抚养手续后一般是不能再要回来的。根据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三、遗弃儿女父母如何规定子
    2023-03-21
    142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还能恢复亲生父母关系吗
    解除收养关系时,自行恢复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解除收养关系之日起自行恢复。一、被送养子女对生父母有无法定赡养义务亲生父母把孩子送人,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后,该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对其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收养关系一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与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二、再婚配偶与亲生子女谁更有继承权再婚家庭,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的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再婚期间继父母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之间,均可以互相继承对方的遗产。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被送人,与他人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养子女原则上不拥有对生
    2023-03-24
    301人看过
  • 如何解除非法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一、合法收养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
    2023-03-29
    424人看过
  • 收养孩子怎么解除收养关系?
    1、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2、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据此,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与收养人协议不成时,可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4、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5、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6、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7、生父母要求
    2023-03-24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养子女归亲生,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收养人,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1、依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协议解除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依收养人、送养人的协议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
    • 非亲生子女能解除关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2
      1、非亲生子女能解除关系。非亲生子女关系一般是指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方式。 2、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
    • 非亲生子女可以解除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4
      1、非亲生子女能解除关系。非亲生子女关系一般是指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方式。 2、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
    • 非亲生子女离婚可以解除亲生关系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5
      非亲生子女能解除关系,如果是收养的子女,与收养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关系解除后,养育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相关法律权利和义务将被消除。
    • 收养关系的解除是否意味着亲生父母子女间关系的恢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解除收养关系后,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