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0:21:00 337 人看过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定义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人数上限没有限定。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包括: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d.合伙的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g.入伙与退伙;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i.违约责任。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出资的评估作价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无需验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合伙人必须合伙参与经营活动,从事具有经济利益的营业行为。

(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既可以按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盈利,也可按合伙人约定的其他办法来分配合伙盈利。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要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即承担连带责任。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四、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新特点
    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拓展了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保持了原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团体性,突出合伙企业的主体地位,调整合伙企业内部、外部关系的基本内容,但同时采用大量突破性规定,发展了我国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扩大了合伙人的范围;增加了新的合伙企业形式,------有限合伙企业;增设: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公平分配责任,平衡合伙人和债权人的关系。企业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不直接导致该法人的出资人个人责任。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不同责任。
    2023-04-24
    458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优劣是什么,特征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的优劣是什么合伙企业的优劣分别是:1.优势(1)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2)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2.劣势(1)由于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不是十分了解的人一般不敢入伙;就算以有限责任人的身份入伙,由于有限责任人不能参与事务管理,这就产生有限责任人对无限责任人的担心。(2)虽说连带责任在理论上来讲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往往不然。如果一个合伙人有能力还清整个企业的债务,而其他合伙人连还清自己那份的能力都没有时,按连带责任来讲,这个有能力的合伙人应该还清企业所欠所有债务。二、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合伙企业的特征如下: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
    2023-06-06
    416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应对合伙企业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合伙企业法应对合伙企业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性责任,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财产求偿;只有该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应向各合伙人求偿。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22-03-20
    89人看过
  • 经营法律特征对企业的影响
    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特征1.公司人格否认是一项司法原则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东的有限责任的特权和利用公司法人制度实现自己正当的利益目标等。公司人格否认并非立法预设而是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是针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事后规制手段,主要运用于司法判例
    2023-07-07
    60人看过
  • 合伙企业是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吗?
    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其合伙人具有连带关系,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所以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两个以上的发起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为合伙企业。根据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组织吗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合伙企业有出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企业本身是不能承担责任的,因为企业的资产跟个人的资产分不开不能独立以企业的名义承担责任,法人要能够独立对外承担责任的法人的特征: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其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2023-07-12
    376人看过
  • 法律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如何规定的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第五十六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五十八条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2023-06-15
    224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特点
    合伙企业是一种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同承担风险的组织形式,具有营利性。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这种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帮助减轻合伙人的风险承担,但也需要有限合伙人承担一定的风险。合伙企业是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制定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同承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有哪些类型?合伙企业是
    2023-08-24
    95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区别:第一、个人合伙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甚至可以不需要有书面合伙协议,而合伙组织的合伙人之间必须有书面的合伙协议。第二、个人合伙起字号的要求进行工商登记,不起字号的可以不登记。而合伙企业则必须进行相应的登记。第三、个人合伙不受《合伙企业法》的约束。个人合伙可以看作是合伙的初级阶段。而合伙企业则是个人合伙发展的高级阶段,有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首先,从需要承担责任的大小来进行区分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比较大,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责任则比较小,就只是看自己出了多少钱入伙,就承担相应份额的责任就可以了。其次,是看合伙企业组成人员的不同普通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人一起组成,有限合伙企业就需要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起组成,不能只有有限合伙人,因为有限合伙人没有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只有普通合伙人才能代表合伙企业
    2023-07-06
    63人看过
  • 加入合伙企业后,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新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应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对合伙企业的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1)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担保财产,合伙人将其所有财产用作债务担保。(2)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必须首先调查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如果经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加入合伙企业,则意味着确认并接受合伙企业的债务。(3)合伙企业的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控制。新合伙人提供的投资可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的整合导致责任的整合。清偿债务时,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可能先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合
    2023-05-03
    312人看过
  •  个人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差异与比较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存在工商登记方面的差异,包括营业执照领取方式、责任承担方式等。个人合伙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在责任承担方面,个人合伙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之间在工商登记方面存在差异。个人合伙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合伙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3、其他区别。 工 商 登 记 差 异 : 个 人 合 伙 与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不 同根据提供的信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条件包括: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
    2023-09-29
    51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解读(一)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分类
    合伙企业按其责任形式分为二大类,即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细分为三类:1、普通合伙;2、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3、有限责任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合伙人按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分为:1、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2、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和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当然,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名称可以叫公司。
    2023-06-06
    233人看过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合伙法》规定,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者多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不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即使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合伙企业造成债务,所有合伙人仍对外部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虽然其他内部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但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如果个别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债务,无过错的其他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债权人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如果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全体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的,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无过错的
    2023-05-07
    211人看过
  • 企业法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1、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登记成立;2、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3、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4、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5、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2-07-06
    90人看过
  • 法律职业的特征
    仲裁代理
    法律职业的特征:1、法律职业具有法律专业性。2、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自治性和精英性。3、法律职业具有职业伦理性。这种职业伦理不同于大众伦理或公共道德。4、法律职业的思维是一种程序性思维。5、法律职业具有共同的职业精神追求。6、法律职业是法律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社会现行价值与传统价值的维护人。一、劳动仲裁申请代理人有什么规定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2、职工当事人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本人仍应出庭参加仲裁庭审。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4、当
    2023-03-24
    75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伙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特征及全文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特征:1、生命有限;2、责任无限;3、相互代理;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
    • 合伙企业任股东特征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2
      合伙制企业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
    • 起诉有字号的个人合伙企业及个人合伙的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0
      字号为被告。《民通意见》第45条: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 普通合伙企业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法律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9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
    • 合伙企业的经营特征有哪些,最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6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合伙人必须合伙参与经营活动,从事具有经济利益的营业行为。 (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