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5:33:05 257 人看过

男方交了生育保险的,女方即使没有交,也可以领取1/2的生育保险金!根据沪政发(2008)56号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新的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将开始实施,具体内容下:其中有些重点内容:

一、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1.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不间断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2.符合上述条件,有下列情形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1)女职工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补贴标准为: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和多胞胎为4000元(2)参保的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按照补贴标准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即:顺产1200元,难产为2000元(注意:具体所提供的材料如附件中,报销的仅是生育而且指第一胎而计划生育手术不包括在内)

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生育医疗费用标准为:顺产2000元难产3500元2.生育营养补贴标准为:300元3.围产保健补贴标准为:妊娠3个月以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流产的除外)的补贴2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补贴500元,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的补贴900元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具体的项目标准如附件5.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此部分是给予公司的补偿)根据以上顺产可保销费用的组成部分为:生育医疗费用+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可报销费用组成部分为:生育医疗费用+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流产可保销费用为:手术费用+当天的药费+材料费用+围产保健费用(特指3个月内病理性流产,其他的没有此项)其他的计划生育费用如附件宣传材料中。

三、《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实施后,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间在2009年1月1日之前的,补偿范围和待遇标准仍按原办法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享受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享受的标准是多少答:可以,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未就业;二是未享受社会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的生育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023-12-23
    221人看过
  •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一、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二、享受保险待遇如何办理?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怀孕后,携带个人社保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可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产前、产后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待生育定点医院上传生育信息的次月,生育津贴按月会发放到生育信息登记是提供的银行卡。2、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男职工配偶怀孕后,携带男职工社保卡、男女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男职工单位开具的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证明加盖公章、男职工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可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产前、产后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3、如果生育人员生育时连续缴费不足10
    2023-05-03
    96人看过
  • 生育保险待遇为什么直发给享受人
    问:为什么要将生育保险待遇直接发给待遇享受人?答:生育保险社会化发放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1997年我市生育保险启动时参保人员只有10万人,80家参保单位,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有限,当时支付待遇的费用由参保单位转给参保享受待遇的职工。随着我市生育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现参保人数已达到40万人,参保单位达8500家,有些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变更频繁,有些单位存在不按实际缴费工资为参保职工缴纳五险,有些单位没有将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待遇全额发给待遇享受人这些情况都要求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直接将生育保险待遇发给待遇享受人。问: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但一直在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有的员工产假期满后因个人原因辞职不来上班了,用人单位无法将已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追回,造成损失,如何处理?答:关于产假期间缴纳五险,用人单位垫付五险中个人应缴部分问题
    2023-06-07
    264人看过
  • 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能享受什么待遇
    《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解读一、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能享受到什么待遇?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下列费用,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1.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并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2.在住院期间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二、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三、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有哪些情形?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1.除《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自购药品的;2.因工伤、他人责任造成伤害的;3.因本人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5.自行
    2023-05-31
    398人看过
  • 德州市职工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在济南生孩子,可以在德州报销生育保险吗?依据德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8】1号发布实施)第九条之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如参保职工需在外地生育,参保单位应填写《德州市生育保险职工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审批表》及《德州市生育保险登记花名册》,并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送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其中非定点医疗机构应由参保职工自愿选择一家,经批准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有其它疑问,您可以电话咨询市社保中心医疗保险处,电话:2635836。
    2023-05-09
    57人看过
  • 怎么享受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条件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三是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总之,养老保险一般是之
    2024-01-09
    165人看过
  • 2023年生育保险政策难产享受什么待遇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近日,广东地方人社局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参保职工难产待遇提高,加发天数由原来的15天增加至30天。生育保险政策难产加发生育津贴从2018年1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报。参保职工难产待遇提高,加发天数由原来的15天增加至30天。昨天,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布了《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衔接工作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社保部门对参保职工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费用结算的问题做出相应的调整。2018年12月31日前就医确认凭证已生效的参保女职工,如因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于2018年12月31日前
    2023-05-09
    349人看过
  • 外地人生育险待遇怎么享受
    外地人如何享受生育险待遇小李是外地户口,在北京参加了生育保险,由于已经29岁了,所以她考虑赶紧要个宝宝。她想了解一下:如果自己生了宝宝,能休多长时间产假?领取生育待遇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2〕176号)文件规定:一、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对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进行调整。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妊娠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产假天数自2012年4月28日(含)起按上述规定执行。二、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埠户籍职工申领生育相关待遇时,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以下简称《专用联系单》)。参保职工应到本市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专用联系单》
    2023-05-05
    428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工伤保险享受
    一、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工伤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二、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有效期是多久工伤保险享受待遇有效期是一年。按照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3-06-24
    411人看过
  • 外地人怎么享受生育险待遇
    外地人如何享受生育险待遇小李是外地户口,在北京参加了生育保险,由于已经29岁了,所以她考虑赶紧要个宝宝。她想了解一下:如果自己生了宝宝,能休多长时间产假?领取生育待遇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2〕176号)文件规定:一、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对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进行调整。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妊娠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产假天数自2012年4月28日(含)起按上述规定执行。二、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埠户籍职工申领生育相关待遇时,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以下简称《专用联系单》)。参保职工应到本市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专用联系单》
    2023-05-05
    313人看过
  • 异地生育该怎样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异地生育保险该如何享受呢?一般缴纳了规定生育险的,异地生育是一样可以享受正常的生育险的。需要先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申报。必须的几样证件:准生证,出生证、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证明、住院期间的发票。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
    2023-05-04
    180人看过
  •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若其配偶已参加社保,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在生育保险方面还有一大突破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从而改变了过去全职太太生孩子后有关费用不能报销的状况。这也意味着,只要丈夫买了生育保险,全职太太生孩子的医疗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只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据规定,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须提交失业证或居住地居委会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和经办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是农村户口的,须提交其
    2023-04-20
    253人看过
  • 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是否无法享受生育待遇?
    《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1992年广州市政府2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照发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并享受原工作岗位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按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因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向参保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的的生育待遇不受是否参加生育保险的影响。
    2023-06-09
    392人看过
  • 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条件及标准?
    符合我市计划生育部门管理要求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按以下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参加补充医院保险的,增加生育津贴待遇:剖宫产或经产道分娩津贴一次性计发1500元、如办理独生子女津贴一次性计发800元、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一次性计发280元。
    2023-12-05
    3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一般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
    •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享受什么待遇有什么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1、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地税电脑编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新参保人员应填写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及生育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二份(新增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
    • 怎么才能享受南京生育保险待遇?待遇享受的条件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1、符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
    • 生二胎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一、享受生育保险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二、生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
    • 劳动者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都有哪些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1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