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程建设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一、废标的情况有哪些
废标的情况如下: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拒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9、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废标的情况细化为两类:涉及形式的废标和涉及实质内容的废标,即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等属于涉及形式的废标;而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投标承诺、联合体协议、串通投标等属于涉及实质内容的废标。
一、废标后果如下:
1、废标支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的赔偿;
2、如果已交了履约保证金,那也要双倍赔偿的,并且要支付所有中标单位的投标阶段的费用;
3、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废标的条件如下: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制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招标采购过程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总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投标的具体流程有那些
招标投标的具体流程如下:
1、招标项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招标人应当先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当向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三个以上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
3、具有投标能力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4、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公开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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