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细分的判刑标准: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一、中国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判刑标准
1、我国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
(1)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二、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刑法基本规定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怎么判刑了?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
267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人血)事故罪怎么量刑?
65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刑事判决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44人看过
-
采集血液制品罪新刑法规定,采集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
332人看过
-
法院如何界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
298人看过
-
量刑标准在血液制品事故罪中的应用
295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血液制品非法制作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9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量刑分析有哪些内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量刑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血液对于人体来说十分重要,许多疾病在治疗过程中都需要用到血液制品。但制作血液制品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并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如果没有相关资质却制作血液制品,会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量刑分析有哪些内容。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量刑分析的内容有哪些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义、量刑】第三
-
非法制造血液是否构成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6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这样判: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中国刑法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条件是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0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
-
事故单位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具体可能达到什么标准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怀疑下列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献血者、供血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其他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2)献血者、供血者、受血者严重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其他器官组织损伤造成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3)其他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结果的情况。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血机构和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