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二)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1)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界限是:根据《刑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的精神,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的严密性,不疏漏犯罪。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条件如下: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涉及到的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还未对外进行销售,但是产品价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虽然销售金额没有超过五万,但是在已售出的金额乘以三倍后,与还未销售产品货值金额加一起超过十五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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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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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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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生产销售金额怎么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本解释所称“生产、销售金额”,是指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因此“生产、销售金额”除包括生产假药、劣药的货值金额外,还包括已经全部销售、全部尚未销售以及部分销售部分未销售等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有利于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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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与其他罪名的认定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一)生产、销售劣药罪与非罪的界限 依刑法第142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如果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另外生产、销售劣药未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若未超过五万元的,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给予行政处理。过失行为也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二)生产、销售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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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怎么认定,销售假药罪判刑怎么判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新刑法销售假药罪的判决规则: 1、违反本罪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他人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造成他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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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行为人,法院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假药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刑法第141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该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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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怎样认定的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6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体现为不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