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理解著作权法规定的适当引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0:04:31 413 人看过

著作权法规定的“适当引用”正是为了豁免这种复制、信息网络传播等使用行为可能导致的侵权责任。

著作权法规定的第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为适当引用,根据《著作权法》(2010)第22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适当引用指的是: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适当引用的情形包括在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第2条的规定:

本规定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著作权法一方面在于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在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从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我们在创作的过程中,特别是创作评论文章和学术著作时,不可避免地要引用他人的作品进行评论、说明问题、证明观点。

例如,在公众号中写一篇影视评论文章,就会使用到电影中的台词、剧照,甚至会播放影视剧中的片段、音乐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怎样正确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
    正确理解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关键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这一规定,只要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是经营者。对经营者的理解,不能限于领有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也不理解为单位内部的业务人员。只要是从事商品(包括服务)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单位的性质如何,不论是长期从事商品交易还是一次性从事商品交易,也不论是否领有营业执照,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上都是经营者。(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具有不正当竞争性质的行为有很多,(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时由于受到种种局限,并未将所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纳入该法规范,该法只规定了11条不正当竞争行为。(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
    2023-06-08
    472人看过
  • 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哪一类作品?
    一、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哪一类作品?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电视剧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二、著作出租权的取得方式著作出租权作为著作财产权之一种,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创作作品的方式取得,通过创作作品取得出租权是最基本的方式。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三、租金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著作权人可有偿出租其作品,但对于如何支付租金的问题,并没有作明文规定。根据《著
    2023-06-02
    278人看过
  • 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内容怎样确定
    一、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内容怎样确定1、著作权专有使用权的内容规定如下:(1)由著作权专有使用权合同确定;(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特征是什么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2、被许可人的权利
    2023-04-20
    318人看过
  • 著作权法是怎么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的
    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合理使用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则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其次,合理使用的范围较为广泛,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十二种,而法定许可的范围较窄。再次,前者是任何人用,后者是传播者的特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定许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作品在刊登后,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但对文章内容的修改,则应征得作者的同意。(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造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四)为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不
    2023-04-30
    199人看过
  • 怎样确定侵犯著作权赔偿的费用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值得指出,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此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有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并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判决给予五十万以下的赔偿。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准许。一、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按照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023-02-17
    271人看过
  •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正确认识
    4月25日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关于著作权法修改举行媒体互动会,在互动会中发言人对第46条的争议是最大的。因《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46条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虽然针对音乐版权只有三个月问题,王自强司长解释录音制品在翻录时其实就是再创作的过程,演唱者,演奏者以及表演方式都可以有改变,每次都能为创作者带来一定的权益。但这条规定确实让众多音乐人不淡定了。据悉在与记者展开互动之前,王自强先做了几点声明。王自强:版权局不是立法机构,不是任何一方利益主体的代言人。王自强说,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不是立法机构,但根据中国立法体制的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草案由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所以出版总署、版权局承担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的初步工作。此次修订,不是另起炉灶,不是制定著作权法,一定是在遵循现有著作权法基
    2023-06-05
    276人看过
  • 应如何理解“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保险法》施行前保险合同发生纠纷适用当时法律规定10月1日将实施的新《保险法》,如果此前签署的保险合同发生保险纠纷该如何办?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险法》新增“不可抗辩规则”,那么,新《保险法》实施前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如何处理?最高法院认为,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新《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认定无效而
    2023-07-24
    90人看过
  •  怎样确认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包括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损害事实是指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人带来伤害;因果关系是指侵权人只有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承担责任;主观过错是指在侵犯作权的行为中,主观上有过错的行为人应承担责任。著作权侵权的认定:1.违反法律法规。若行为导致损害事实发生,则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行为人也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的活动是否侵犯了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活动对作权利益构成了重大威胁,都必然会损害作权人的利益,构成未来侵犯作权的行为;2、损害事实。通常是指侵权人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人带来伤害。侵权人的行为给作权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的;3、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侵权人只有在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承担责任。如果受害人侵权违法,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
    2023-11-20
    214人看过
  • 正确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第一,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我国已经成为WTO成员,将在更大深度和广度的范围内融入经济全球化,我们也将面临更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更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扩大对外开放,另一方面要提高企事业单位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而这一切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如果说当初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了推动改革开放的需要,那么当前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我们的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就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第二,知识产权制度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做的就是趋利避害。知识产权制度的宗旨是鼓励和保护创新,但如果权利滥用也容易形成技术垄断,阻碍创新。而任何一种制度只要利大于弊,都应使其为我们所用,将其利处最大限度地发挥出
    2023-04-30
    60人看过
  • 如何正确适用伤害罪的法律规定?
    故意伤害罪不可以改过失伤害罪,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过失致人重伤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量刑后可以调解吗故意伤害罪不可以进行调解,但故意伤害罪可以和解,与受害者之间达成和解赔偿协议,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从宽处罚。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不是一回事。刑事和解和刑事调解只适用于刑事自诉案件。其中,所有的自诉案件都可以进行和解,而刑事调解只适用于除公诉转自诉外的其他刑事自诉案件。刑事和解是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是自诉人向法院申请撤诉的一种是由,刑事调解是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活动。刑事调解时法院结案的一种方式,刑事和解也有别于辩诉交易,辩诉交易中公诉人一般根据所掌握的证据能否获得胜诉而决
    2023-07-06
    488人看过
  • 如何正确运用著作权保护权
    -海南高院判决,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不同于民法上的人身名誉权,著作权侵权的赔偿不同于报酬权。有权要求保护著作权,不得滥用权利2013年6月,黄光裕发现海南省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主办的杂志刊登了6张自己拍摄的照片,认为公司剽窃了他的作品,侵犯了他发表作品、获得报酬、修改作品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他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公司:一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收回所有杂志并销毁;2、在海南日报公开道歉,消除影响;3、经济损失赔偿6万元。该公司辩称:首先,该公司已与黄某协商,并向他赠送了韩国饮料;2、一张不知名作者拍的普通照片的价格是300-1000元。黄只是一个摄影爱好者,但不是一个著名的作家。涉案工作属于普通工作,公司只应赔偿他3000元。扣除酒水后,公司只需支付1000元经审理,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公司未经黄某许可使用其作品,不支付报酬,侵犯了黄某的出版权、署名权、著作权,复制权和报酬权,应
    2023-05-07
    185人看过
  • 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规定是怎样的1.《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2.《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结论:以上的规定就是法定赔偿,在难以查明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害或者侵权人的侵权获益时,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性质、侵权情节等因素,在法定的赔偿幅度内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的一种赔偿方法。按照《著作权法》四十八条的规定。法定赔偿的前提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难以计算的。赔偿数额是由法院来决定,一般由审判的法院根据侵权情节、侵权所造成的影响等各方面来判决。数额最高是50万元,没有最
    2023-04-27
    455人看过
  • 著作权的归属是如何规定的,著作权归属具体怎么确定
    ​一、著作权的归属是如何规定的,著作权归属具体怎么确定(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5)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
    2023-06-08
    140人看过
  • 正确理解法律责任的新规定
    新《审计法》,对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双方在审计法律关系中各自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被审计单位的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等的法律责任做了进一步明确;在强调国家审计权威性的同时,也充分保障审计客体合法权益。第四十三条增加规定: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同样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追究责任;第四十四条增加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行为,也属于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有关人员依法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不仅要依法及时作出决定,而且还要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与原《审计法》相比,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政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所依法采取的处理措施更加明确而具体,而且处理措施
    2023-06-07
    42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适当引用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30
      适当引用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的基本内容和范畴。著作权法中界定的适当引用就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合理使用不仅仅包括适当引用,还包括使用、播放、刊登、再现等,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
    • 适当引用的著作权认定有哪些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7
      适当引用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的基本内容和范畴。著作权法中界定的适当引用就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合理使用不仅仅包括适当引用,还包括使用、播放、刊登、再现等,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
    • 适当引用著作权的法律适用条件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5
      著作权中的适当引用的规定目的是为了避免信息网络传播还有复制等的行为可能导致的侵权的责任,适当引用的情形可以包括通过电子设备提供作品中的适当引用,也就使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著作权中的适当引用的规定目的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4
      著作权中的适当引用的规定目的是为了避免信息网络传播还有复制等的行为可能导致的侵权的责任,适当引用的情形可以包括通过电子设备提供作品中的适当引用,也就使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软件著作权正确引用的方法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4
      要引用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如果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