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的定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19:42:48 376 人看过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担保人在主债权人要求履行担保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诉讼;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担保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迟的抗辩权。

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首先,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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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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