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的实际操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0:13:42 418 人看过

公司清算一般分为普通清算和特殊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公司依法组织清算机构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公司资产可以抵消其债务。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重大障碍,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法院干预的清算。特别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

此外,公司清算还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依法宣布破产后,依照规定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是指破产清算以外的其他清算。

清算中如何进行债务清偿

普通清算中如何进行债务清偿?个别清偿、迟延给付的责任、清偿方案、清偿顺序中这些严格的程序设置中,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清偿。这样子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普通清算在核查公司财产和追收所有债权后,即应以变现后的公司财产对公司所欠各种债务予以清偿。清偿的债务包括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人身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等各种法律关系下形成的各类债务。普通清算中对债务清偿作了严格的程序设置。

(一)个别清偿

清算人清偿公司债务,应于公告申报期限届满后开始。在申报期限内,原则上清算人不得对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进行清偿。除非有物权担保的债权,在经法院许可后可以进行清偿。这样规定,是由于公司财产经清算有可能不足以偿还其全部债务,故为了使所有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而设定此规则。

(二)迟延给付的责任

禁止申报期限内偿还债务,并不因此而免除对债权人的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责任。清算中公司对于因此而发生的损害,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对于期限届满的债权未予以清偿的,仍应承担迟延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28条规定,对于迟延给付债权形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资产显然足以抵偿负债的,在经法院许可后可先行清偿,此为特例。

(三)清偿方案

经债权申报期间后,清算人应当以公司财产向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及虽然未申报但已知的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偿债务,首先要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是指清算人在清查公司财产、确认公司债权后依法制作的据以执行处分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等清算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是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包括公司财产、债权、债务,债务清偿办法,剩余财产分配办法等。

同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债权与债务清册、财产清单等也是清算方案的必要组成部分。清算方案是清算人据以执行处分清算资产的基础,其中必须明确清算财产及债务清偿的办法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法。

其次,清算方案只有得到公司股东会、股东太会或者法院的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不得执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5条第2款规定,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一旦进人清算程序,为了加速债务的清偿,对于未届清偿期限的债务也可以一并清偿。即对于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务,清算人亦应予以偿还。《韩国商法典》第259条规定,清算人可以清偿未到期的债务。期限的利益并不因此而失去。清偿无利息的债务时,实际上等于公司放弃期限的利益,因此公司清偿的金额不是债务额,而是要清偿加算清偿期为止的法定利息之后相当于债务额的金额。即使是附利息的债务,利率低于法定利息时,清偿加算清偿期为止的差额利息之后相当于债务额的金额。此外,附条件的债务、存续期间不确定的债务及其他价额不确定的债务根据法院选任的鉴定人的评估来清偿。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还规定了在债务清偿协定机制下,清算方案的特殊制定和确认程序。在强制清算的情况下,当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该清偿方案在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后,还需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四)清偿顺序

对于普通清算中清偿债务的顺序,虽然有立法例在公司普通清算中规定了与破产清算相同的分配顺序,我国法律也对清偿顺序作了规定。但是,笔者认为,由于普通清算中公司的财产是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因此在此前提下根本就没有必要规定清偿顺序,清算人可以对任何债权人先予清偿,也就是说在公司财产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对债权人而言不存在偿还顺序问题,只有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其全部债务时,规定清偿债务的顺序才有其法律意义,即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时候,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清偿顺序优先保障前一顺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对于同一顺位的债权则按照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清算相关文章
  • 分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操作
    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分公司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其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由总公司转入其银行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注册资本认缴制需要验资报告吗1、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2、认缴制是
    2023-07-02
    52人看过
  • 没有公司股权,能够实际操控公司吗
    按照现实的状况来说,即使没有公司的股份或者股份极少,也是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股份的。一、什么叫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含义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的定义,是指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而在证券、基金领域,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可能包含了公司的股东。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二)认定原则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散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文件。归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
    2023-03-01
    288人看过
  • 如何清算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这样清算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然后开始履行清算组的职权,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最后报股东大会确认。一、个人严重失信单位如何才能注销注销程序是:一、依法成立清算组。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股份公司清算顺序是怎样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
    2023-02-24
    414人看过
  • 股份转让手续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六、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七、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八、股权变动的公司
    2023-07-02
    157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操作步骤
    改制,确认,资产,国有资产,企业,财政局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操作步骤1、制订改制方案;2、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3、产权界定;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5、资产确认: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6、名称预先核准;7、准备申报材料,报市工商局、市体改办、市财政局;8、报市政府审批;9、将货币出资存入指定专用帐户,验资;10、召开创立大会;11、填写工商改制登记表式文件;12、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13、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3-06-09
    309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怎样才能清算,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股份制公司怎样才能清算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情形时,可以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
    2024-01-04
    62人看过
  • 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操作,公司股东退股如何清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
    2024-04-22
    131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如何操作?
    【关键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必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社会经济细胞-企业的体制转变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而股份制作为具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企业体制在当前和未来将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从原来的国有及非国有厂、矿、以及《公司法》正式实施前设立的公司等,转变成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称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其基本程序介绍如下:首先,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对拟改造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的,它为下一步的产权界定提供了基本的价格依据。这里包括两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一是对整体改造的老企业的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二是对拟新建股份制企业各方所投资产的评估及产权界定。前者是针对老企业的整体资产,后者是针对各方拟投的单项资产。资产评估中应该
    2023-06-05
    39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流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意思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流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下: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8.破产清算的结束;9.登报声明。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意思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意思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依法用其全部财产抵偿其所欠的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三、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费用包括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费用包括如下: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费用报酬聘用工作人员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指在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管理人为了执行职务和聘用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
    2022-07-09
    246人看过
  • 限制高消费令的实际操作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为: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二、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三、逃避居间义务1)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深圳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现变更为《深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2)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3)二手房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权利被非法侵害。四、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2023-07-02
    108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方法有哪些
    股权,实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或控制。股东以出资额为基础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和其他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在公司内部进行股权转让;第二,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以外的股份转让,《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规定比较明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2023-05-07
    312人看过
  • 股份公司(五)——股份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股份公司的解散是公司法人资格被取消的法律程序和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终止的法律事实。公司解散以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并没有马上消失,还要经过清算程序。公司的清算就是被解散的公司结束一切业务经营活动后,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催收债权,偿还债务,把公司剩余财产分给股东而进行的程序。只有完成清算的程序,公司才正式消失。公司解散大致以下有几种原因:(1)公司所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公司所定的章程关于解散的事由发生,股东大会决议解散。(2)合并,即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中被吸收。(3)破产,公司宣布破产时,公司马上应解散。(4)政府主管机关宣布命令解散。(5)法院裁定解散。公司解散分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愿解散。这主要是基于公司自己的要求而自愿进行的解散。另一种是强制解散。是公司基于法律或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股份公司的清算,是指股份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
    2023-06-09
    91人看过
  • 公司股东拥有公司的股份如何清算?
    公司解散时,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份的,公司可以转让相应股份,取得的款项列入公司资产,用于清偿债务,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一、破产清偿方法有哪五种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有: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4、清偿公司的债务;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二、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如下:1、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
    2023-03-29
    391人看过
  • 浙江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债
    上诉人(原审原告):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人民东路国信大厦22—23层。负责人:菜*进,该清算组组长。委托代理人:瞿*军,**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黄*君,**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1号。法定代表人:刘*明,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汪*芸,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集团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1号。法定代表人:林*松,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林*清,该公司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高*生,**江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上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为与被上诉人**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集团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鄂经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宋*明担任审判长
    2023-05-05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多>

    #公司清算
    相关咨询
    • 股份有限公司是如何进行清算的,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方法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5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企业经营较为困难,有些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已决定解散公司或申请破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清算有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是如何进行清算的,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方法是什么?
    • 公司清算,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有哪些种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8
      根据不同的标准,公司清算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是否在破产情况下进行,公司清算可以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根据清算是依公司自行确定的程序还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可以将清算分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法定清算依据是否受到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的干预又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由于在我国破产清算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其程序和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如何进行退股操作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0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面临着退出公司的可能性。以下为几种常见的退出途径: 1. 股权转让。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内的其他股东,或是转售给公司外部的第三方买家。在向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务必遵循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若涉及向非股东的第三方出售股权,则需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赞同票方可实施。在此情况下,对于不愿接受该项转让的股东,他们应当有义务收购此部分股权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想转让股权怎么操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9
      股东转让股份的程序: 1、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2、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3、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
    •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如何操作?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如何进行: 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