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不是固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014年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赔偿的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56.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06.7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847.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4146.2/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39132元/年
四、各行业年人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25733元/年
(二)采矿业:60399元/年
(三)制造业:42314元/年
(四)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1594元/年
(五)建筑业:33696元/年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6750元/年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3431元/年
(八)批发和零售业:27969元/年
(九)住宿和餐饮业:23017元/年
(十)金融业:45891元/年
(十一)房地产业:31644元/年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708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42190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299元/年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4804元/年
(十六)教育业:39856元/年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6737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5948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6949元/年
五、食宿补助标准
参照《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委办发[2007]63号)有关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一)住宿费标准:
1、厅局级人员:省外住宿300元/人.天;省内市、州住宿250元/人.天;省内县住宿200元/人.天。
2、其余人员:省外住宿200元/人.天;省内市、州住宿150元/人.天;省内县住宿100元/人.天。
(二)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外50元/人.天省内4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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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甘肃省诈骗罪最新标准是多少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10000元、30000-100000元、50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大、大、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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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0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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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的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7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住院费以收款凭证确定具体数额,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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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是多少?赔偿多少人身损害?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