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浙江省公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8:22:33 323 人看过

一、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100万元。其中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贷款并且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是100万元。个人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是50万元。申请人的具体可贷额度会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中心规定最高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流程是:

1.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局提出贷款申请;

2.公积金管理局贷款受理;

3.符合条件的贷款审批;

4.合同签订;

5.放款审核;

6.贷款发放。

三、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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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后可以提取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购房付完首付后,购房合同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完成后,银行内部进行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购房者完成审批程序,可以每月按揭付款,然后可以凭公证后的购房合同,和银行及按揭合同去杭州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领取公积金,可以把公积金全部取出,金额以不超过购房全款为准,之后公积金可以系统自动在每月按揭款中抵扣每月的按揭款,也可以一年一取,经办时间大概在1个半月到两个月。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后可以提取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