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之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8:11:08 89 人看过

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两种撤销权只要有行为,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而对低价转让的行为,还应该看这种低价是否是明显的低价。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允许一定的竞争,适当的价格浮动是正常的。如果把在一定幅度内的交易都做为低价处理行使撤销权,则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股权确认之诉和撤销之诉的区别?
    一、股权确认之诉和撤销之诉的区别?二者是概念不同、诉讼主体也不同。股权确认之诉一般是指股东之间股权确认纠纷引起的诉讼,最常见的类型是显名股东不承担隐名股东的出资事实,隐名股东为了取得股东的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二、股权确认之诉怎样进行?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
    2023-06-19
    173人看过
  • 撤销权之诉的被告应该有什么决定
    债权人撤销诉讼的被告应当根据撤销诉讼的性质和效力来决定,被告在不同情况下也有所不同。1、主张撤销权的诉讼仅在形成诉讼时以当事人为被告;2、当有付款诉讼时,受益人或受让人是被告。即只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者为单独行为,以债务人为被告;3、双方的行为,以债务人的相对人为被告;4、有财产返还的,以债务人和受益人为被告,以债务人的相对人和最终恶意受让人为被告。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合同的保全包括哪些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
    2023-06-23
    376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代位求偿权和取消代位求偿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务保全措施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债务人迟延行使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完全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代位权的特征:A.代位权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即次级债务人)主张权利代位权是法定债权的一种权力,代位权是代位权的一种,代位权是代位权的一种。无论第三方是否同意,债权人都享有这种权力。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内容不是对债务人和第三方的债权。就内容而言,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对收到的债务人财产不能优先受偿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是合法和确定的,并且必须已达到还款期。债务人懒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迟延行使其权利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仅限
    2023-05-07
    339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的提起是合理的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的提起是合理的。一般来说,判决的既判力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形下会突破相对性的限制,对第三人发生作用。这意味着一些不是案件当事人的第三人,在没有参与案件审判的情形下,也可能接受判决的约束力。这对案外第三人是很不公平的,必须为其提供救济措施。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内容是什么?(一)适格的当事人适格的原告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原诉讼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2、对撤销之诉享有诉讼利益,这种利益来源于原判决给第三人带来的利益损害。3、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受到程序保障。(二)客体范围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不仅包括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也包括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和调解书。只要实质上对第三人利益造成损害,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案件的裁决,是针对确认之诉、给付之诉还是形成之诉,都可以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三)起诉期间为避免对法律关系造成长期的不稳定,维
    2023-06-27
    490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条件具体如下:1、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该行为成立于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才有可能产生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2、当债务人的行为使其一般财产减少到不能清偿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时,就处于危害债权的状态。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其清偿能力的减弱,债权人就不能行使撤销权;3、当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的或者债务人的行为缺乏等价性,那么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就成立。第三人撤销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的提起是合理的吗第三人撤销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的提起是合理的。一般来说,判决的既判力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形下会突破相对性的限制,对第三人发生作用。这意味着一些不是案件当事人的第三人,在没有参与案件审判的情形下,也可能接受判决的约
    2023-07-06
    79人看过
  • 是确认合同无效还是撤销权之诉
    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约定,其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在对方当事人不明其具体情况下和受一方当事人胁迫,在无奈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权益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合同,是无效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的形式、内容、格式都是合法的,但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如以合法的掩盖其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合同,是。(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这种合同的当事人,其目的是为满足自
    2023-02-12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怎样写撤销权之诉起诉状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0
      撤销权之诉起诉状范文: 原告: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被告:信息同原告,不清楚出生年月的可写年龄。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诉讼请求: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说明案件经过、事由等,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 证据来源:提交相应的证据来源。 最后写清楚起诉人和落款信息即可。
    • 撤销合同是什么之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看情况来判定: 其 一、如果撤销合同是指撤销权的话,那么就是形成之诉; 其 二、如果撤销合同不是依撤销权提起,而是依请求权提请撤销的诉,应当是给付之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
    • 什么是撤销权之诉的举证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撤销权之诉举证责任是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欠款的判决生效后,案件执行期间,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于是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
    • 撤销权之诉可以撤销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28
      只有在您了解了自己的权益时,才能当您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及时保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利。
    • 撤销权之诉与债权之诉有哪些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撤销权之诉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