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农民收回14年前出售农村房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46:05 145 人看过

14年前,农民冯先生将房屋卖给城里人李先生。今年他起诉李先生要求还房,获法院支持,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认为冯先生“言而无信”,李先生起诉冯先生,要求补偿。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冯先生补偿97.8万余元。据悉,该数额是北京市法院系统此类案件判决补偿最高的。

房屋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1995年,冯先生收取5万元,将自家房屋卖给楼梓庄教师李先生。李家9口人在此生活了14年。

2007年,冯先生要求收回房屋,理由是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允许买卖,要求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今年9月,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解除14年前的买卖合同,判决冯先生补偿李先生15万元。

判决后,李先生不服,将冯先生起诉,要求获得150万元补偿金。他聘请了“宋庄画家村宅基地案”当事人李玉兰的代理人进行诉讼。

代理人当庭表示,虽然当初买卖合同不合法,但冯先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应该通过判赔加以惩治。另外,李先生一家如果搬离现住所,必须另购新房,14年的房屋价格差额是李家所难以承受的。事实上,冯先生收回房屋,可获巨额拆迁补偿金,代理人认为这笔钱应该给李先生。

农民收房可获巨额拆迁款

冯先生认为,李先生应知道国家对宅基地的政策,造成的损失应自行承担,拆迁补偿款应该属于自己。

此案审理期间,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确定,李先生居住的房屋所占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值为139.75万元;而收回房屋后,冯先生将可获巨额拆迁款。法院判决冯先生补偿李先生97.825万元。

昨晚,冯先生在电话中表示不服,他表示要上诉。

■审理

房主胜诉仍受罚

“宋庄画家村案”后,从2007年开始,北京出现多起农民索要已售房案件。北京市高院出台规定,类似案例原则上判合同无效。但多数买房人主观过错小;卖房农民,明知宅基地住房不许卖却卖给城市居民,有主要过错。此外,农民受拆迁或房屋升值驱动要收回住房,所以在判决双方合同无效同时,法院原则上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按卖房人得三成,买房人得七成分配。实际上是对卖房人过错的惩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出售农村房屋要交多少税
    除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外,出售农村房屋还涉及到一些其他的税费:(一)契税:契税的交纳需要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进行计算,具体的标准是: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购房的按1%缴纳;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按1.5%缴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3%缴纳。(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一个5年之期,这一点和咱们城镇的房屋出售是一样的。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屋部分的20%缴纳,或者按房价的1%缴;房屋产权已满5年的,免征个税。(三)土地税:同样的,土地税也有一个5年之内,标准如下: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土地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的1%缴纳。(四)营业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已满五年的,免征营业税;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的5.5%缴纳。(五)印花税:缴纳税率为万分之十。(六)房屋交易手续费:3元每平米,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七)房屋产权登
    2023-06-23
    89人看过
  • 北京农村算北京户口吗
    一、北京农村算北京户口吗北京是没有农村户口的,北京市已经进行了户籍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本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至此,全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份增加到30个。居民户口主要解决过去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打破城乡户籍壁垒,是改革的重要方向。对于北京来说,其难度比其他城市更大。很多农民认为其宅基地是未来生活的保障,因此对转为居民存有顾虑。所以不能靠强制手段进行改革,要采取措施吸引农民进行登记,这是制度设计要考虑的重要方面。二、农村户口改革的积极作用1.就业失业: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上,将实现农民工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并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
    2023-03-20
    262人看过
  • 北京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
    事项名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服务对象:个人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4]27号令)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机构:北京市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业务受理部门办公地址:区县办理
    2023-06-05
    408人看过
  • 农村房屋多年未盖,宅基地可能回收
    对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但已满二年未建房的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哪些情形出租人可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1)擅自转租租赁房屋;(2)擅自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3)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4)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5)公共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6)故意破坏租赁房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
    2023-07-16
    497人看过
  • 市民到农村买房,购房合同无效!莱山一村民诉回售房
    几年前,广州市民刘某到莱山区某村买了一套民宅,现在卖房人反悔想要回房子,诉至法院。日前,莱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双方购房合同无效,刘某退还房屋,卖房人给刘某适当经济补偿。外地人刘某在广州市国家机关上班,2001年来烟台旅游时看到烟台环境不错,产生退休后来此养老的打算。莱山区村民赵某有一套闲置的平房想出售,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刘某3.6万元把此房买下。不料,这几年,莱山区房价一个劲上涨,现在此房价值十几万,刘某想收回房子,双方产生纠纷。法院认为,农村禁止宅基地进入市场交易,具有农村户口身份的人才能在本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申请宅基地,农村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故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经调解,卖房人赵某退还房款及补偿费共计4.8万,买房人刘某退还房屋。
    2023-06-09
    103人看过
  • 农村房屋出售不过户怎么办
    农村房屋出售不转让做拆迁。怎么办农村宅基地不是买卖的,它是建立在农村村民户籍信息上的,一户一宅。销售违反了法律禁止性条款,属于无效协议。但对于实际购房人来说,如果房屋被拆迁,可以要求原房屋所有人作出适当补偿。众所周知,农村住房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地产证和土地证。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农村宅基地不得出售、抵押。但是,宅基地的附着物(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没有房产证,只能以私下交易(合同)的形式,且仅限于村里的村民。基于这一点,农村房屋流转的条件是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流转。农村住房转移到哪里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流转需要到乡镇国土局办理。首先,买卖双方需要到乡镇国土局申请出售农村住房,并提交相关材料;当地国土局将对申请人提供的权属信息进行审核,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并予以公告;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公示公告也一样,国土局会报国土局审核;国土资源局审批通过允许其交易的
    2023-05-02
    446人看过
  • 农村房屋出售的限制有哪些
    1、农村房屋的出售对象需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买房子的人需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3、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4、房屋买卖需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因此,如果私自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居民原则上是不允许的。那么还有哪些条件可以判断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1、非法买卖。一般在以下条款的规定的房子出售会认定无效:(1)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其他形式对房产进行限制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4)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2、房地产分离出售。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是土地的附着物不可分离性。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发生转让行为时,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卖房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房人,或者出售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则购房者可以提出买卖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和其他房屋类型一样,
    2023-08-12
    55人看过
  •  农村房屋是否面向外地出售?
    该规定限制了农村自建房的销售对象,只能卖给本村经济组织成员,而其他购买者包括农民和城镇居民则是无效的。这一规定的主要思想是保护农村自建房的利益,避免外部人员对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滥用和不当利用,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自建房不可以卖给外地人,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 农 村 房 屋 买 卖 法 律 规 定农村房屋买卖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交易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需遵守相关规定。根据《
    2023-09-03
    363人看过
  • 农村房屋几年确权一次
    土地确权是不是终身制?这个问题没法用是与不是来回答,因为提问中对“土地确权”的概念理解是错误的。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跟社会民众联系关系比较紧密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国有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有年限,是70年;集体所有土地(农村、乡镇)的宅基地使用权则没有使用年限,可以认为是终身制。
    2023-03-20
    466人看过
  •  几年内农村户口移入北京?
    申请人需根据户籍登记地不同,前往不同地点办理。办理时限为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35个工作日。受理条件包括城六区结婚满5年,远郊区结婚满3年,申请人非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被投靠人为农业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随迁子女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1、申请地点:如果您的户籍登记在本市东城、西城、海淀或石景山(不包括迁安矿派出所)区,您需要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如果您的户籍登记在其他区,您需要在您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2、办理时限:派出所、分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局二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3、受理条件:(1)城六区:结婚须满5年;远郊区:结婚须满3年;(2)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3)被投靠人系本市农业户口;(4)被投靠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5)随迁子女系未成年子女,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2023-10-21
    115人看过
  • 出售农村房屋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出售农村房屋的效力是怎样的出售农村房屋的效力是如下: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二、买卖农村房屋的流程买卖农村房屋的流程如下: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
    2023-04-25
    496人看过
  • 北京法院判农村房屋买卖有效案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个案的特殊情况,突破以往审理农村私房买卖一般认定为无效的惯例,对马某与陈某农村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鉴于马某在取得该房产权证书后,已将户口迁入并实际居住10余年,已对该房屋形成了稳定的占有关系,法院终审认定马某与陈某于1989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该案当事人马某原为城镇居民。1989年3月31日,马某与陈某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陈某将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肖家河某居民院的3间北房卖与马某,价款21000元。马某交纳了相应契税,取得了相关审批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房产所有证。此后,马某于2005年3月将户口迁入当地。2007年6月,陈某突然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马某腾退房屋。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
    2023-08-17
    450人看过
  • 提醒,这4类农村房屋会被回收
    1、违法建房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常见,例如,城市居民在没有得到批准时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并建房的,在土地确权时将会回收这类房屋。再例如在耕地上建房,《土地管理法》最新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在2018年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以后,农民在未申请宅基地的情况下,再在自家耕地上建房,属于违法行为!2、危房当然,不是所有的危房都要被回收的,这里所说的危房是指指房屋坍塌无人修缮,废弃2年及以上的。要提醒大家的是,按照规定,有人居住的危房可以申请房屋修缮补助,至于怎么申请,建议咨询当地村委!3、无归属房比如村里五保户的农房,该五保户去世且无继承人时,房子将被回收。4、一户多宅根据一户一宅方针,农民因各种原因在申请新宅基地后,就失去原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这些房屋也在此次回收行列。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有些一户多宅是合法的!(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2)
    2023-04-22
    169人看过
  • 农村房屋出售都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房屋出售需要的手续有: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村委证明、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2.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3.双方带着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4.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一、出售农村房屋要交多少税出售农村房屋要交多少税有以下几种:1.契税:契税的交纳需要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进行计算,具体的标准是: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购房的按1%缴纳;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按1.5%缴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3%缴纳。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一个5年之期,这一点
    2023-02-21
    24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出售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2
      农村房屋出售的问题。首先,买方必须是农村户口。因为国家规定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住宅。其次,风险主要是买方。只要买方能接受,采取合同购买或借款方式都是可以选择的。如果合同购房,买方也愿意拆迁以后过户,合同无需公证。因为规范的合同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否公证都一样。认为只有公证才保险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但如果真的这样做,风险全在买方。如果签订借款协议,那纯粹就是借贷关系了,同房产买卖不相干。即使借贷双
    • 北京农村回迁房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0
      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 3、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
    • 北京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19
      我来纠正一下: 1、宅基地的评估一般是法院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做鉴定后,评估出地上物、附属物的价值以及宅基地的区位补差价。至于多少看评估结果而定,在北京每一区都不一样的。 2、因为要会房屋为物权纠纷,最长时效是20年,自卖出房屋的20年内都可以的。 3、不是从知道的事由开始算的 4、北京农村买卖中,超过2年的要回的很多,谁买房屋会不知道什么时候卖的
    • 如何写农村房屋出售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2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两方商量,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甲方现有位于弦山北路交通局老亲属院内砖木结构、座北朝南、单门独院、四界清晰的平房两间,建筑面积47余平方米,使用面积95余平方米,用途为住房
    • 北京市农村房屋确权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目前北京市农村房屋确权,城镇户口不能登记农村房产。第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