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的定义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使用年限
1、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土地使用年限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r)m/[1-1/(1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8%)20/[1-1/(18%)30]=436.06元/m2
四、《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有上述内容可知,集体土地是农民所有,可用来建房、养殖、承包经营等,而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按照规定办理的一种产权证明,证件所有者享有使用和收益权,且其权益受国家保护。但对于集体土地使用证年限并没有明确写出,因为土地使用年限并非是依据集体所有还是国有土地所有权来判断,而是根据土地使用类别来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各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有多长
421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
9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
96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343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商业用房使用期限有多久
276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期限为20年以上
14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可以使用多少年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0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非农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是非农集体土地使用证四川在线咨询 2021-06-04可以办理吗?”的详细回答,以及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其他资料,虽然是非农户口但是也是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只要准备好规定的资料去相关部门缴纳一定的办理费用就可以进行正常的办理。
-
土地使用年限为多少年是永久土地使用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9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
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少年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2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子产权到期后会自动延期。
-
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集体土地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7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