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有什么特殊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7:52:31 435 人看过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特殊要求有:

1、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4、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仲裁对证据有什么特殊要求

自然公正仲裁作为一种诉讼外解决争议的有效方式,似乎从其发展之初就与司法制度之间存在一种矛盾的张力,法庭对仲裁庭存在着一种根本性的不信任。这样,国家权力通过法院的司法干预一方面要保持对仲裁的控制权,另一方面又要确保仲裁制度历史形成的自治性价值不至于因过度的监督而丧失殆尽。其中矛盾最为明显的就是仲裁程序是否受民事证据法的制约问题。如在英国,“……我们发现主要的教科书在谈及调查程序时,虽然承认该程序不受证据规则的束缚,但却将证据规则的基本框架复制下来,并尽可能减少必须背离规则的情况。同样一直在努力促使仲裁采用比法庭更不正式的诉讼程序。郡法院的仲裁程序就明确规定不能适用严格的证据规则。《1996年仲裁法》试图引入完全弹性的诉讼程序;第34条指出应由法庭决定所有的程序和证据问题,要服从于当事人就任何事项达成和解的权利。法庭可以在文件展示、向证人提问的方式以及是否适用证据规则的问题上适用裁量权。由于仲裁人可以从非法律专业中挑选,因此,许多人不可能自愿选择将自己淹没于证据法这滩浊水之中”。可见,仲裁程序在试图摆脱证据规则束缚的同时又总是难以彻底摆脱证据规则的影响。对此,许多学者以仲裁制度的自然公正原则为理论基础对在仲裁中严格适用证据规则作出批驳,即仲裁员(对证据)只有一个要求:符合自然公正。

自然公正原则是自然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后来发展成为各国司法程序的基本原则。仲裁制度产生后也将这一原则借鉴过来,更加重视其在仲裁程序中的作用,并成为与诉讼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原则至少包含两个基本内容:

1.仲裁员必须独立行使仲裁权力,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包括指派其担任仲裁员的一方当事人);

2.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必须被充分听取,这是自然公正原则的最基本的含义。

这些陈述和意见包括申请人的申请意见、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申请人的举证及就证据所做的说明、被申请人的反驳意见及必要的反证、对专家证人意见的意见、有反诉时反诉各方就反诉问题的证据和意见、当事人最后的陈述意见以及是否同意调解的意见。无视当事人意见的裁决将受到质疑,严重时会被撤销。可见,自然公正原则作为仲裁过程中的起码要求已经渗透到仲裁的各个环节,成为一项公认的仲裁基本原则。证据规则作为仲裁程序的重要环节,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公正原则的修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基本原则相关文章
  • 特殊作业有什么特殊要求
    (1)电气作业(2)锅炉加煤机(3)压力容器作业(4)起重机作业(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气割)(7)煤矿井下瓦斯检测(8)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和发动机操作(10)建筑安装
    2023-05-07
    239人看过
  • 对未成年工人有什么特殊保护
    “国家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有哪些特别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体格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过渡。在安排未成年工工作时,要注意他们的生理特点、体力劳动过多、工作姿势不良和过度紧张。不合适的工具会对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保障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安全和健康,除了改善一般工作条件外,还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方面给予特别保护。(1)对就业年龄的限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等单位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经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人民法院缓刑的,不得歧视,已经被释放或从监狱释放。(2)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体格发育不成熟的未成年工不能适应特别重、危险的工作,对有
    2023-05-02
    2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特殊管辖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错综复杂,使得有些案件尚不能完全适用上述地区管辖的法律规定,因此,有关司法解释对下列特殊情况予以规定:1、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涉及地区管辖的:(1)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在中国领域外的我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执行。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
    2023-03-02
    167人看过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专门人员负责审理吗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专门人员负责审理吗1、要专门人员负责审理。人民法院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参加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可以从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二、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2023-06-17
    241人看过
  • 什么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1、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条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下列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一)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二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二)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三)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更为适宜的其他案件。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由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一、未成年人犯罪,释放后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实际中,一个人的犯罪记录是不可以被消除的,即使是未成年人。不过,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会按以下处理: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
    2023-02-14
    298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有什么特殊规定?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直接控告被告人,法院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有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等;被告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但由于自诉案件主要是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对这类案件的审判程序作了一些特殊规定:(1)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4-25
    14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仲裁独立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它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石。 仲裁独立原则指的是从仲裁机构的设置到仲裁纠纷的整个过程,都具有依法的独立性。包括仲裁机构不隶属于行政机关;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 更多>

    #仲裁基本原则
    相关咨询
    •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有什么特殊要求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3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特殊要求: 1、应当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4、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5、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6、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办理未成年
    •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什么特殊要求?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特殊要求: 1、应当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4、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5、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6、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办理未成年
    • 2022年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有什么特殊要求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5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特殊要求: 1、应当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4、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5、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6、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办理未成年
    • 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有哪些特殊要求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2
      在对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时,有几方面需要注意:(一)审判组织的专业化。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组织应专门化的道路。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法院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我国司法实践中所采取了设立少年审判庭的作法是比较好的选择。对审判组织而言,也应采取专业化的方法,应挑选素质高,了解未成年人特点的人员以合议庭的形式进行审判。对合议庭的组成中,一般应有女审判员或陪审员参加,以有利于审判的顺利进行。
    • 刑事诉讼未成年人案件具有什么特殊要求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特殊要求: 1、应当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4、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5、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6、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办理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