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19:44:17 442 人看过

一、宜春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在哪办理

宜春市樟树市市背街34号。

二、宜春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

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三、宜春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办理流程

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申请人携带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到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或网上提交申请;

审查: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决定: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汕头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办理时间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5(工作日)二、办理时限5(工作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3)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接到准予许可决定通知后到市海洋与渔业局5楼渔业船舶检验科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船用产品证书》。4)监督检查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条渔业船舶检验人员依法履行职能时,有权对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和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5.办理流程图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海洋与渔业局5楼渔业船舶
    2023-05-28
    171人看过
  • 汕尾城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办理前提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船用产品工厂或检测机构进行以下工作时,均须向验船部门提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及发证:1)工厂认可、产品型式认可、检测机构认可;2)取得认可后的年度审查工作及日常监督检验;3)个别检验;4)单独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批;5)需要验船部门进行公证检验或鉴定。二、办理机构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三、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填写信息真实有效10纸质行政机关(广东渔政总队汕尾支队船检科)2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认可证书提供材料真实、齐全。01纸质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3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在工厂生产过程中的试验记录提供材料真实、齐全。10纸质申请人四、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收费收费环节发放证书时进行缴费网上支付不支持收费项目1收费项目名称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收费标准《渔业船舶
    2023-05-28
    427人看过
  • 船舶检验证书怎么办理?
    船舶检验证书应当由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海事局进行办理。我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车船税是什么?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前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等依法具有车船登记管理职能的部门;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
    2023-06-23
    410人看过
  • 江苏省船舶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船舶具备安全航行、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区域内:(一)在本省登记或者将在本省登记的在用船舶;(二)新建、改建和修理的船舶;(三)船舶所使用的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检验的有关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以下简称船用产品)。下列船舶不适用本办法:(一)军用舰艇、公安船艇、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艇;(二)依法不需要登记的其他船舶。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实施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工作。第四条船舶和船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修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则、规程和技术标准以及中国政府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第二章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第五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申请下列检验:(一)新建和改建船舶时,申请建
    2023-06-08
    331人看过
  • 宜春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收费吗
    一、宜春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收费吗不收费。二、宜春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八条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第三十八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2023-05-18
    72人看过
  • 船舶有哪些检验制度
    船舶检验验船机构对船舶进行的技术监督检验。其目的是促使船舶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船舶检验一般分为:船舶制造检验、初次检验、特别检验、定期检验、年度检验、临时检验、船舶入级检验、船用产品检验以及其他公证检验等。各种检验的范围和内容在验船机构的有关规定、规则和规程中均有具体规定。制造检验为使船舶在各方面满足船舶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验船机构对新建船舶,从审查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开始,以及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进行检验、试验和试航,直至签发各种船舶证书为止的一系列工作。对入级船舶,制造检验又称建造入级检验。初次检验一般指未经我国验船机构监督下建造的国外船舶,为换发我国船舶证书所进行的检验。其目的是检查船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航行的要求。对船舶入级的检验,又称为初次入级检验。申请初次检验时,须将该船原有船舶证书、证明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交验船机构审查。对要求取得船级的船舶,初次检验的项目、内容和要求,验
    2023-05-01
    381人看过
  • 宜春车船税征收标准(最新)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4.0升以上的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
    2023-12-18
    226人看过
  • 宜春车船税征收规定指南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本文为您介绍了宜春车船税征收标准及征收范围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最新消息: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0元至360元;2、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至540元;3、排气量为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至660元;4、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60元至1200元;5、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200元至2400元;6、排气量为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2400元至3600元;7、排气量为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0元至5400元。商用车:商用车客车,每辆年
    2023-05-29
    419人看过
  • 宜春市船舶登记如何规定
    一、宜春市船舶登记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第十四条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
    2023-05-14
    201人看过
  • 惠州渔业船舶检验
    办理对象符合办理条件的渔业船舶办理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要求的渔业船舶所需材料1、申请书2、渔政准造证明3、建造合同副本4、图纸及有关资料送审。窗口办理流程受理材料—-现场检验—-签发证书网上办理流程网上预受理—初审—申请人到办事窗口提高材料—核实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预约现场检验时间—签发证书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办事窗口广东省渔政总队惠东大队工作时间:工作日地址:惠东县港口管委会盐陀联系电话:0752-8566989交通指引:惠东县港口管委会盐陀
    2023-05-10
    306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试行)4.1申请者要求验船部门进行以下工作时,应向验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产品型式认可、工厂认可以及认可有效期内的年度审查;2)船用产品取得认可后的日常监督检验;3)对船用产品的个别检验;4)仅要求对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5)公正检验。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在材料审查之前,按法定检验规则,进行相关项目检验及审
    2023-05-09
    103人看过
  • 宜春船舶设计图纸审查要办多久
    一、宜春船舶设计图纸审查要办多久15个工作日二、宜春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办理条件是否属于本机构管辖范围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备齐申请文书进行审查三、宜春船舶设计图纸审查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满足本机构管辖范围内,提供《图纸审查申请表》及其船舶技术图纸进行申请;2.审核,审核人对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适用法规规范是否正确及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在审图意见书底稿上签署后,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审批人进行审批;3.审批,审批人对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结论性意见进行审查,在审图意见书底稿上签注审批意见,并有关材料退还初审人;4.办结。四、宜春船舶设计图纸审查需要什么材料1.《图纸审查申请表》2.设计单位工商执照复印件3.盖有设计机构公章或经船检机构备案专用章的船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一式三套4.审图意见书5.加盖钢印的图纸五、
    2023-05-24
    422人看过
  • 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流程有哪些
    一、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流程有哪些受理,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受理人在船舶检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需特别说明的事项应予以说明,出具《法定检验申请资料收存单》;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受理人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定检验补正通知书》。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二、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条件船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三、宜春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
    2023-05-18
    210人看过
  • 宜春市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宜春市船舶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一)予以登记的条件:1.申请人合法取得船舶所有权;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相关规定;3.属当地管理机构登记管辖;4.进口船舶符合国家有关进口船舶船龄限制规定并且进口手续合法、完备;5.船舶已取得经海事管理机构核定的船名和船舶识别号。(二)不予登记的情形:1.申请人不能提供权利取得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事项与权利取得证明文件不一致的;2.第三人主张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且能提供依据的;3.申请登记事项与已签发的登记证书内容相冲突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宜春市船舶登记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
    2023-05-18
    466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2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 (1)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 船舶强制性登记及检验的范围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这就是强制性规定:(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
    • 船舶登记需要请检验机构上船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6
      1.船舶登记需上船核查。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
    • 船舶车船税征收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机动船舶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净吨位不超过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超过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第五条游艇具体适用税额为: (一)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的,每米
    • 渔业船舶的运营检验是要检验哪些地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渔业船舶的运营检验是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 (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 (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 (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 (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