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出租集体林地。村委会对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且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出租集体林地。
集体林地林权流转如何办理,有哪些相关手续
1、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流转。一是属于可以流转的森林资源,公益林等严禁流转。二是符合程序规定,需召开村民会议表决,并且需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以及是否评估等。
2、持林权登记申请表、流转合同及村民同意流转的证明文件、原林权证、法人资格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查、组织勘界(根据情况也可不勘界)、公示等。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林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政府审查签字,之后打印发放林权证。
集体山林——是指林地所有权为集体的山林的总称。集体山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自留山:指林业“三定”时期划给农户使用的山林,林地所用权属集体,农户享有无偿使用权,实行的是“生不补,死不收”长期不变的政策,自留山主对其种植的林木享有所有权,并允许继承。其经营不需要签订承包合同。
责任山:分包到户:指林业“三定”时期分包均山到户的责任山,以及本次林权制度改革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联户承包:指“三定”时期集体山林分给村(组)的联户,多户联合承包经营,共有一个林权证。责任山实行的是承包经营的政策,承包者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其林地所有权属集体,个人享有承包经营管理权,承包期内允许继承。
其它方式承包:其他方式承包又称大户承包,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单个农户以其他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的林地,不包括上述“分包到户”形式承包经营的林地。
集体统一经营:指不分山不分股,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
集体股份经营:林地所有权属集体,山林仍由集体经营,实行联户合作、均股均利,林地林木折股均分到农户的林地。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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