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与劳动合同关系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4:05:53 410 人看过

根据我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交社保并不代表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合同的成立与是否缴纳社保无关,缴纳社保只能代表劳动关系成立,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则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试用期间是否需要交社保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期限中的一部分。

由此可知,《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一样适用于试用期员工。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是否缴纳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如何区分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规范和调整;而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2)劳动关系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
    2023-02-18
    396人看过
  • 签劳动合同加缴纳社保会不会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案例:丁某将社保关系挂靠在亲戚公司,自己缴纳单位和个人所需缴纳费用,而且丁某并没有到公司上班。那么丁某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用,是否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网告诉您,丁某和公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用工的事实所成立的法律关系。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形式,并不能决定双方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决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是用工这一唯一标准。社会保险关系则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基于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
    2023-01-31
    328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是确立劳动关系了吗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明确答复是不一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用工起建立劳动关系,而没有实际用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用工的事实所成立的法律关系,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形式,并不能决定双方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决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是用工这一唯一标准。社会保险关系则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基于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而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关系是前提和基础,劳动关系决定了应当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但社会保险关系的存在并不必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公民没有进入某单位工作的,即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则应当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
    2023-05-06
    495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探讨两者的界定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动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4、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动分配的性质,工资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5、确定报酬原则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数量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制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得工作。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协助执法;而编制工则具有执法权,可
    2023-07-17
    353人看过
  • 劳动法条款与劳动关系本质探讨
    一、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应理解为:人们劳动过程中,不仅与自然发生关系,而同时也发生在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非常广泛,并不是所有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均有劳动法调整,有些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由其他法调整,如民法中的承揽关系等等。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和劳动有着直接关系,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基础和实质。二.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有何特点因此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主要特征表现如下: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劳动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
    2023-07-15
    353人看过
  • 社保缴纳与劳动仲裁的关系:能否申请?
    1.立案提供相关证据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2.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3。审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
    2023-07-07
    260人看过
  • 探讨劳动法律关系与雇佣法律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以及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上升趋势和新的特点。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议。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资料统计,1999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0191件,涉及劳动者493757人,同比增长28.3%和32.2%;因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非国有的多种经济成份力量的逐步增大,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比例下降,非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比例明显上升。1999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2672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2.2%,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已连续六年呈下降趋势;非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76633件,同比上升17.6个百分点,占案件总数的63.8%;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2449件,占2%;1999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集体劳动争议9043件,涉及劳动者319241人
    2023-12-05
    142人看过
  • 未缴纳社保属于劳动关系吗
    一、未缴纳社保属于劳动关系吗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不影响被认定为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用人单位雇佣员工进行正式的工作之日起,便已经与该员工确立了劳动关系。而对于劳动关系的设立来说,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没有同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在开始实际使用员工后的一个月之内尽快完成劳务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未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针对雇主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所引发的争端,其性质为典型的劳动纠纷,依法可向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
    2024-07-02
    36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特征:探讨与分析
    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1、复杂性,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面广、人数众多;2、特殊性,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3、合法性,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4、隐匿性,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劳动关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
    2023-08-09
    142人看过
  • 探讨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关系与差异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如下:1、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为承诺合同;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有无偿合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支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支付仓单;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免费保管有轻过失免责规定;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5、寄存人和存货人可以随时领取存储物和存储物。但保管人要求对方提前提取的权利不同。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义务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有以下义务:1、验收仓储物;2、出具仓单和入库单等凭证;3、保管仓储物;4、告知权利人仓储物的重大变化情况;5、同意权利人检查或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
    2023-07-16
    256人看过
  •  社保缴纳与试用期关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试用期未满,则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试用期未满,则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 用 期 未 满 能 否 办 理 社 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工后的一段时间,用于考察职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一个阶段。因此,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仍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身份,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国家规定执行。而劳
    2023-09-11
    272人看过
  • 探讨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确认的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包括劳动合同,职工的报酬等。工伤的认定以劳动关系的确立为前提。只有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才会涉及工伤问题。但是劳动关系的确立并不以工伤为依据。首先,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前提,如经司法程序及工伤认定机构的调查核实均不能确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机构可决定终止工伤认定。其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指:订立主体的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违反效力性强制性的内容。最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应当按照以下内容确立。(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关系中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
    2023-07-06
    267人看过
  • 社保与五险一金缴纳方法的探讨
    社保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社保的五个险种是法定的,而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定的,可以一起缴纳。农村社保和五险一金有何区别1、五险一金对象是企、事业单位职工,而农村养老保险对象是未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2、五险一金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缴费,而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国家规定;3、五险一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参保人,而农村养老保险主要供款方是政府;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3-07-03
    454人看过
  • 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处罚谁
    虚构劳动关系,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一旦查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虚构劳动关系已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还会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31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能成立劳动关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
    • 缴纳社保算不算劳动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具有社保缴纳记录的算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合同签订与工资支付关系探讨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06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并不一定会产生双倍工资的补偿责任。如果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首次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签署合同,且双方能够按照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程序,则无需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如果逾期未能签署合同,则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先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能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在首次雇佣
    • 离职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关系探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4
      并非所有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都是辞职。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协议的意愿,是出于劳动者自身动机驱动;而解除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雇佣机构达成共识的结果,雇主可以发布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在劳动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特定事由导致劳资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提出或双方决定提前解除劳动联系时产生的文件。 离职证明是雇佣机构与员工解除劳动联系的书面凭证,是雇
    • 劳动合同赔偿与就业限制的关系探讨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7
      根据劳动合同法,强行调岗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除非发生重大变故,否则双方需达成共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定或特定情况进行岗位调动,但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若未经许可强行调岗,员工有权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合同期限内,任何变动员工工作岗位的行为都需得到双方的一致同意。若员工拒绝变更,则不得实施。除非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实际上是对劳动合同的调整。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根据实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