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51:50 260 人看过

(一)减刑的条件

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判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提请减刑的程序

1.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三)假释的条件

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四)提请假释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结果应在罪犯中公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完善减刑假释程序制度促进减刑假释公开公正
    7月1日起,四川高院和全省各中院、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将全面试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程序的规定(试行)》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的规定(试行)》。此举将进一步推进四川省减刑假释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今年年初,四川高院决定将“减刑、假释情况分析以及制度研究”作为今年的重点研究课题,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研。经过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十余次反复修改,院领导亲自把关,四川高院制定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程序的规定(试行)》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的规定(试行)》。上述规定对听证程序的目的、原则、听证范围、听证参加人、回避听证程序、听证后对案件的处理以及裁前公示的内容、裁前公示期间、裁前公示的方式、异议和意见收集、调查核实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确定以下新的制度和内容:一是在减刑、假释
    2023-06-02
    145人看过
  • 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
    根据刑法第82条的规定,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程序此外,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假释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假释的,应当裁定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2)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各15份以及全案卷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撤销原裁定、不准假释的裁定书。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假释,按
    2023-05-01
    304人看过
  • 减刑假释适用哪些程序
    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1、由执行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拘役提请减刑假释程序(一)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二)刑罚执行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三)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四)监狱提请
    2023-07-27
    409人看过
  • 假释和减刑有哪些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1、假释和减刑的不同是: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适用。减刑的适用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一、假释的条件有哪些1、适用
    2023-02-20
    399人看过
  • 揭开减刑假释程序的神秘面纱
    减刑、假释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罪犯关心的焦点、监狱工作的重点,是衡量监狱执法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6月26日上午,省监狱管理局召开河南省研究减刑假释监狱长办公会视频观摩会议,全省38所监狱同步进行了观摩。现场视频观摩监狱长办公会6月26日上午,省监狱管理局召开了河南省研究减刑、假释监狱长办公会视频观摩会议,这是我省监狱系统首次利用远程视频的形式就监狱重要的执法活动召开的观摩会。全省38所监狱同步观摩了河南省新乡监狱研究减刑、假释的监狱长办公会。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同志,以及部分省局执法监督员参加了观摩。在省新乡监狱分会场,该监狱监狱长张*生主持办公会。会议通过了《河南省新乡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逐一审议了19名罪犯的拟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并形成决定。这是我省监狱利用网络信息化建设成果规范监狱执法活动、提高监狱执
    2023-06-12
    385人看过
  • 相关规定服刑人员假释和减刑的法定条件
    服刑人员可以假释的法定条件包括: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确有悔改表现等。减刑的条件包括: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减刑相关规定第十四章考核第四十八条司法所应当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第四十九条社区服刑人员月度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第五十条社区服刑人员当月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积极完成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课时,在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中表现突出的,考核结果为良好。社区服刑人员当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完成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课时的,考核结果为
    2023-08-13
    499人看过
  • 司法部减刑假释程序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十三条规定: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第十四条规定:对老年和身体残疾(不含自伤致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对除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以依法予以假释。第十五条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本
    2023-02-28
    124人看过
  • 申请假释的程序?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
    一、申请假释的程序有哪些?根据刑法第82条、第7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假释案件进行审理,要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执行机关就是监狱,具体负责考核、提出减刑、假释的部门是监狱狱政科,因此,应充分与监狱狱政科沟通,尤其提出建议,监狱报做出判决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由中院决定。二、适用于假释对象的条件是什么?(一)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二)
    2023-04-05
    127人看过
  • 适用假释的实质和程序条件是什么
    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假释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
    2023-04-22
    187人看过
  • 假释程序与条件概述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同时,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满足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撤销的程序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违反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
    2023-07-18
    497人看过
  • 假释期可以抵减刑期吗假释的适用条件
    假释期不可以抵减刑期,假释的适用条件是:除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之外的情况。一、租房签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怎样处理刑法对假释的具体规定有: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假释。二、服刑其间原来写的书可以海外出版吗监狱里的犯人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办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假释期间
    2023-03-19
    70人看过
  • 减刑假释的机关有哪些条件?
    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
    2023-03-17
    315人看过
  • 优先适用减刑和假释的区别,假释和减刑有什么区别?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减轻其刑罚。减刑可以是刑期的缩短,也可以是刑种的改变。世界各国立法对减刑的条件有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只要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就可予以减刑,我国即是如此。二是减刑的适用还要求罪犯服刑达到一定的期限,至少实际服满刑期的1/2以上,以查明其是否真正悔过自新。减刑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执行地法院提出减刑建议,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减刑条件的,则可做出减刑的裁定,对罪犯予以减刑。减刑的幅度一般不超过原刑期的1/2.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入减刑之后的刑期之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减刑后的刑期,原判刑期已执行的部分,应计入裁定减刑后的刑期。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减刑时,可以酌减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另外,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
    2023-02-16
    271人看过
  • 减刑假释程序在阳光下运行
    在河南省第三监狱多功能大厅内,300余名服刑人员静静地坐着,该狱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监狱举行的18名职务犯减刑、假释案件听证会正在有序进行……1特殊的听证会“传服刑人员阎-卫(化名)到会。”审判长话音刚落,只见一名高高的瘦瘦的、身着囚服的服刑人员出现在听证会上。按照减刑听证程序,先是由监狱刑罚执行机关宣读服刑人员减刑建议书,接着宣读拟减刑服刑人员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材料,然后由服刑人员做理由陈述,再由管教民警和其他服刑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法官和检察官对申请减刑的服刑人员依法进行发问,最后听证程序在服刑人员最后的陈述中结束。“这次听证会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如果这次我能够减刑的话,今年11月份我就能获得自由,回到十几年没有回过的家,与妻子和儿子团聚了,这可是我多年的愿望啊!”阎-卫的声音有点颤抖,在他的心里是喜悦?是激动?抑或是紧张?兼而有之!“阎-卫入狱以后认罪伏法,能够遵守
    2023-06-12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服刑期间减刑和假释的程序性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服刑期间,减刑、假释,需要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
    • 求依据假释的程序和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1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假释有什么程序和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0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减刑假释办理程序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于2003年4月2日以司法部令第77号发布,2014年10月10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14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0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监狱管理局审核提请减刑、假释建议的程序,附则4章22条,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 减刑假释的条件和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1
      1.所谓减刑是指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所以,减刑以后还是有一定的刑期,在这段刑期里,一般是没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的。 2.假释,即假设的释放,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还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