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行为人是否存在贪污罪的考虑因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2 19:57:05 101 人看过

一、确认行为人是否存在贪污罪的考虑因素

确认行为人是否存在贪污罪的考虑因素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二、贪污罪的刑期怎么确定

贪污罪的刑期确定如下: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罪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贪污罪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是:

1.犯罪分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n(一)犯罪情节较轻;\n(二)有悔罪表现;\n(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n(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n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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