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16:20:51 420 人看过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一、票据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

二、虚构事实借钱构成诈骗吗

虚构事实借钱是否算诈骗要看具体情况,看其是否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符合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恶意透支信用卡,触犯信用卡诈骗罪吗?
    电信诈骗不是独立的刑法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大量财产的行为。使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无效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所以,信用卡诈骗罪,简而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所体现的信用进行的诈骗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开展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2023-08-05
    350人看过
  • 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2023-03-30
    237人看过
  •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恶意透支了,就一定是诈骗罪吗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恶意透支了,就一定是诈骗罪吗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催收”既包括书面催收,也包括口头催收,但仅限于对持卡人催收,对保证人或者持卡人家属催收的,不属于“催收”。对于误用他人信用卡或者经持卡人同意而使用他人信用卡的不认定为犯罪。是否属于恶意,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体现在: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注: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盗窃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信用卡诈
    2024-01-27
    164人看过
  • 信用卡透支三千,能否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
    一、信用卡透支三千,能否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
    2024-02-07
    168人看过
  • 如何区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
    一、如何区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二者在客观表现上虽然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必然表现出千方百计地逃避有关部门的催款,甚至采取潜逃的方法躲避债务。在现实生活中,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的情况经常发生,但行为人究竟是善意还是恶意、必须对其行为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具体结合到前述情况,如果采取提供假证明、假身份证的欺骗方法办理信用卡,然后进行大量透支的,其行为本身就足以证明是进行恶意透支;如果是合法地办理信用卡,并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大量透支的,就从其透支前后的具体表现来进行分析,比如透支后潜逃的,或者经银行多次催款仍拒不偿还的,或者大大超过自己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透支,实际上不可能偿还的,都
    2024-01-03
    365人看过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对透支本金产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只应对犯罪所得即透支的本金部分作出判决。(一)犯罪数额只限于透支本金。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数额犯,只有恶意透支到一定数额时才对恶意透支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行为人犯罪时所指向的对象只是透支的本金部分,至于后来透支本金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不是其犯罪时意图占有的部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嫌疑人的透支数额,应为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本金。(二)透支本金所产生的复利等不属于犯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透支本金所产生的复利,包括正常利息和罚息以及其他费用,不能认定为银行的直接损失,即不能成为犯罪侵犯的法益。信用卡发卡行与持卡人之间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本质是债权债务关系,双方通过《领用信用卡协议》确定权利义务,会产
    2023-03-12
    181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关系探讨
    信用卡恶意透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的处罚标准: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
    2023-07-11
    411人看过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2024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刑法》196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024-05-05
    219人看过
  • 认定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取证面临问题
    1、证据不全面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证据材料包括以下几项:(1)卡银行的报案材料,一般包含申领信用卡的时间,恶意透支开始时间,截至报案时欠款的本金数、利息及滞纳金数等事项;(2)疑人的信用卡申领资料;(3)嫌疑人信用卡交易明细;(4)卡银行的催收记录;(5)款凭证等。但在办案实践中,嫌疑人经常在多家银行开通信用卡并存在恶意透支行为,有的恶意透支数额未达到一万元的最低起刑点,因此银行没有报案,或者有的发卡行维权意识不高导致证据材料中经常缺少关键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由于对此类情况存在不同理解以及办理此类案件经验不足,也易导致证据不全的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2、证据出错、形式有瑕疵一是发卡行出具的证据材料中存在数据矛盾,如报案材料与交易明细中的本金数额不同或者与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证人证言中的数据有出入。二是银行出具的证据材料没有加盖银行公章或者在需要出具证据原件的情况下出具了证据复印件等。3、证据审
    2023-05-01
    349人看过
  •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可分为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和犯罪性的恶意透支。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违反信用卡章程与约定进行透支,逾期不还,但诈骗金额较小的行为。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一、信用卡逾期不还会不会坐牢?信用卡逾期不还会不会坐牢要分情况而定:1、如果行为人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坐牢;2、如果只是一般的借款民事纠纷,主观上不是恶意的,则不会坐牢。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二、信用卡欠了六万,催收能立案吗信用卡欠了六万,催收能立案。信用卡欠款在恶意透支的情况下应认定为犯罪:1、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2、信
    2023-03-04
    370人看过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是什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主要如下:(一)“持卡人”的理解与认定从主体上看,恶意透支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即信用卡的持卡人。实践中,绝大多数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都由合法持卡人本人实施,也存在实际用卡人与登记持卡人不一致,实际用卡人恶意透支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犯罪主体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对此,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具体分析。首先,登记持卡人与实际持卡人不一致,登记持卡人不知晓信用卡被申领使用的情况。如果实际持卡人持有的信用卡登记人不是自己,而登记人本身又不知晓信用卡申领使用,说明存在骗领或冒用信用卡的情况,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应适用《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同时,如果非法持卡人冒用他人信用卡,并进而恶意透支的,应当适用《刑法》第196条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条款。上述两种情况,实际持卡人不属于恶意透支
    2024-02-06
    265人看过
  • 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
    1、恶意透支的行为的认定:(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2)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2、恶意透支的数额的认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3、恶意透支对应刑责的认定:(1)数额:1万~10万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刑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10万~100万元;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刑责: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100万元以上;定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责: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一、
    2023-02-23
    296人看过
  • 信用卡恶意透支与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一、信用卡恶意透支与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区别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区别如下: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盗窃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包括对规定限额、规定期限的明知和非法占有目的。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而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的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另一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不还的;3、犯罪对象不同。而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同时信用卡在信用卡诈骗罪中是犯罪工具,为本罪所独有;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而盗窃罪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
    2024-01-22
    439人看过
  •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诈骗罪应该如何定性?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信用卡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以上仍未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的,应当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信用卡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以上仍未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视为金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认定为巨额;1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巨额。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的,应当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金额较大,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情节明显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恶 意 透 支 的 处 罚 与 免 除 规 定 是 什 么 ?恶意透支是一种违反信用
    2023-09-10
    2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在我
    • 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9
      1、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何为恶意透支?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恶意透支是指透支1万元以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根据相关规定,恶意透支1万至10万元,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
    • 信用卡诈骗罪能否可以构成恶意透支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0
      恶意透支信用卡,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6个月仍不归还的的行为。如果持卡人进行恶意透支,没有想过要归还信用卡上的钱,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条件,信用卡恶意透支怎样处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构成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条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将被视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有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骗领信用卡人和其他非经申办程序而基于诸如借用、拾取、收买、盗窃、抢劫等行为持有信用卡的人员,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 (2)主观要件。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包括对规定限额、规定期限的明知和非法占有目
    • 信用卡诈骗罪中恶意透支是如何认定的,恶意透支是否构成犯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3
      信用卡诈骗罪有四种表现形式,恶意透支是其中之一。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与期限透支,经发卡机构催还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目的,如果能在约定时间补充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叫做善意透支,不构成犯罪。 你朋友之所以被检方起诉,就是补充资金的时间晚了。如此,信用卡诈骗罪的罪名成立,检察院起诉合理,但是量刑时法院应当考虑透支的数额(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