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8:40:56 229 人看过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可以继承其遗产。

一、签订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明确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由生存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失去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失去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在正常情况下应享有继承份额。被继承人的死亡是由生存方故意、过失或严重虐待造成的,生存方无继承权。

二、一方去世后债务应由谁来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在一方死亡后应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若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可以由继承死亡一方遗产的另一方用遗产进行清偿。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一方时候追认的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死亡抵押财产处置怎么规定的

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死亡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剩余的财产为死亡一方的遗产,由继承人按规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约定的情况下,其遗产一般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对有困难、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配遗产。因为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同一顺位还有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平等的,应当与其他继承人一同继承,所以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也只能处理归他所有的一半和他继承的份额,不是所有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还健在,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从法律上说,被继承人死亡时,就是继承的开始,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父母还没有双亡就要求分家、分遗产是不孝的、不道德的。但是,这种观念是与《民法典》的规定相违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继承开始后,遗产即可以当即分割,也可以在其他适当的时间分割。但具体分割遗产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继承开始并不等于遗产分割的开始。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愿提
    2023-04-26
    456人看过
  • 死亡的一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继承吗
    同居关系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因为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除此之外的人没有法定继承权,除非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把财产留给同居的人。一、财产继承的初审顺序是什么?财产的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经继承人协商同意后,财产分割也可以不均等。二、奶奶的房子孙女有继承权吗?1、孙女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权利,但是孙女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爷爷留有遗嘱,或父亲过世,孙女可以依据遗嘱或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孙女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需要爷爷奶奶没有在世的子女,如果有,孙子孙女就要往后移。只有爷爷奶奶没有在世的
    2023-03-27
    222人看过
  • 女方同居多年男方死亡可以继承遗产吗
    同居关系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因为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除此之外的人没有法定继承权,除非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把财产留给同居的人。一、老人房产继承政策是什么老人房产继承政策如下: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二、配偶和子女的法定继承顺序怎么规定的配偶和子女均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规定如下: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特殊情况下法
    2023-06-22
    411人看过
  • 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能要求继承遗产吗
    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能要求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一、夫妻离婚子女是不是享有财产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则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而使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关系解除,从而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除非养子女是遗嘱继承人。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也可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除非继子女是遗嘱继承人。二、妻子去世后怎
    2023-06-22
    271人看过
  • 再婚后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对其婚前财产有继承权吗
    一、再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有权继承对方婚前财产吗首先,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被继承人从婚姻中分得的财产,一是被继承人本身拥有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个人财产,因此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继承的财产范围。其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再婚的婚姻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其配偶是法定继承中位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且不因此被剥夺继承权。所以说,再婚夫妻,一方去世的,另一方可以继承对方的婚前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再婚夫妻婚前财产如何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
    2023-03-09
    287人看过
  •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是否有权继承所有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但明确共有产权归非配偶所有的;或者没有立遗嘱的话,要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继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的孩子有继承权,只要其与被继承人在再婚后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
    2023-07-27
    272人看过
  • 同居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能获得遗产吗?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不能继承其遗产。但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成立于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应当按事实婚姻处理,即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一、同居有没有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是不享有相互继承彼此遗产的权利的,因为他们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有合法的配偶之间才能相互继承遗产。但如果同居的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此时他们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对男女双方的遗产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不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二、如何处理非法同居期间的离婚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的处理方式: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同居关系的,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成立同居关系的,除非当事人同步提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
    2023-06-23
    175人看过
  • 夫妻一方死亡没立遗嘱另一方能继承全部财产吗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继承。但法律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以及鼓励尊重、赡养老人的立法宗旨考虑,对此原则规定了若干例外情形。具体如下:一、以下情形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不平等:1、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分。二、以下情形出现时,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遗产:1、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此外,养子女对其亲生父母若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依据这一规定适当分得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2023-05-01
    93人看过
  • 同居十年一方死后另一方有没有继承权
    同居十年一方死后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因为同居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若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同居的一方的,另一方享有继承权。一、未同居的配偶有继承权吗1、只要双方进行了登记,夫妻关系即已成立,另一方就享有了继承权。因此是否经过典礼仪式,是否实际居住在一起并不是享有继承权的决定因素。2、依据我国法律,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留下遗嘱的,进行法定继承,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二、继承的方式有哪些继承的方式有: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
    2023-06-24
    256人看过
  •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置继承的遗产吗
    有权处置。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任何一方死亡,另一方均有再婚的权利。其次,在世的配偶一方不论是否再婚,都有权处分自己继承取得的财产。再次,如果在世的配偶一方再婚,其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继承所获得的财产。最后,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干涉。配偶死亡的怎么继承遗产配偶去世,对于财产的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规定予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予以继承。生存一方与死者的父母、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死亡一方没有父母、子女等继承人,则财产全部由生存一方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2023-07-24
    267人看过
  • 一方死亡另一方怎么样继承夫妻共有财产
    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夫妻共有财产的方式:首先要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只有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才能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2023-07-27
    296人看过
  • 配偶死亡土地是否应由另一方继承
    如果配偶死亡,土地一般不能由另一方继承,因为能够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能继承土地所有权。一、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因为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但是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
    2023-04-04
    196人看过
  •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撤销共同遗嘱
    1、如果夫妻双方健在,只要夫妻双方变更或撤销共同遗嘱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就可以对夫妻共同遗嘱进行变更和撤销。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死亡,根据夫妻双方在共同遗嘱中意思表示的相互制约性在正常情况下另一方是不允许进行共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只有发生上述存在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出现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忠实履行赡养义务等情形时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撤销共同遗嘱,若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法院应准许其进行变更或撤销。2、合立遗嘱,又称共立遗嘱、共同遗嘱或者联合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合立遗嘱,特别是夫妻合立遗嘱,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比如,一对年老夫妻自书一份遗嘱,指定当两人百年之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其子女如何分配继承。此遗嘱即为夫妻合立遗嘱。本案路某与翟某所立之遗嘱即为
    2023-08-12
    356人看过
  • 恋爱同居一方死亡对方能继承财产吗
    恋爱同居一方死亡对方能否继承财产,这一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1、死亡一方留有遗嘱,并明确为其留有份额,那么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根据遗嘱的规定,继承其应得份额。2、死亡一方未留有遗嘱,由于双方并未进行婚姻登记,不属于合法意义上的夫妻,按照法定顺序分配财产,所以不能继承财产。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子女去世了遗产怎么分子女去世,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2023-03-10
    26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同居期间死亡后的遗产另一方有继承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08
      不可以的。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
    • 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继承其遗产?求“能”的判决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不可以。法定继承人之一是配偶,是合法的配偶。同居关系不受任何保护。
    • 同居的一方死亡,另一方能不能继承其遗产,法律有哪些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9
      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另一方不可以直接继承其遗产。 没有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赠的,可以按照遗赠处理,由同居的一方继承其遗产。
    • 2022年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能不能法定继承遗产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1
      同居关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 没有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因此也不可能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赠的,可以按照遗赠处理,由同居的一方继承其遗产。
    • 配偶死亡另一方有出轨可以继承遗产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配偶死亡另一方有出轨出轨方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出轨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丧失,婚姻关系仍存在,则相互之间的继承权就仍存在,而且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