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行为人在信用卡的发行和使用过程中,实施了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构成要件:第一、客体要件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第二、客观要件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第三、主体要件是:达成刑事责任年龄,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第四、主观要件是: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一、德州信用证诈骗罪有哪些
德州信用证诈骗罪刑事构成要件有:1.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4.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只有献血办公室和采供血机构才有资格在其被许可的项目范围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开展采供血业务。除献血办公室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否则,即违反了血源和采供血管理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该非法采集的血液流向社会后,即对公共卫生造成严重的妨害。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客观特征集中表现为行为人将血液视为商品而组织他人加以出卖。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具体说来,是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血过程中实施了策划、指挥、领导的行为。在实践中,这种行为一般表现为动员、拉拢、联络、串联、制定计划、下达命令、分配任务、出谋划策等形式。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定判处相应刑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本罪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一般而言,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多以牟利为目的,但并不以此目的为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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