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行政许可的分类及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4:13:59 451 人看过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一般有效期限为一年,当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时,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中保留的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

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清理要求,某些政府规章中的许可事项予以了保留,自2004年7月1日起重新计算实施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认为临时性许可需要继续实施,于2005年6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按照人大的立法程序,一般至少需要2个月的审议期限。那么,在人大审议过程中,有关临时性许可是否在2005年7月1日起就自动失效,在实际工作中不得继续实施?还是待人大审议通过后,由法规设定了行政许可,原临时许可则相应废止,保持行政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2004年12月10日)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根据这一规定,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了保证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应当在临时期届满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在地方性法规通过前,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可以继续实施;如果地方性法规未保留该项行政许可,则自地方性法规通过之日起,该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停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性行政许可相关文章
  • 政府规章中保留的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
    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清理要求,某些政府规章中的许可事项予以了保留,自2004年7月1日起重新计算实施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认为临时性许可需要继续实施,于2005年6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按照人大的立法程序,一般至少需要2个月的审议期限。那么,在人大审议过程中,有关临时性许可是否在2005年7月1日起就自动失效,在实际工作中不得继续实施?还是待人大审议通过后,由法规设定了行政许可,原临时许可则相应废止,保持行政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2004年12月10日)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
    2023-04-24
    232人看过
  • 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及种类
    1、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制定行政许可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减少行政许可,放松行政管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多的自由和活力。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设定的具体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
    2023-06-06
    80人看过
  • 从行政协可的性质、功能看行政许可,可以分为哪几大类
    (一)普通许可,即《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事项的行政许可;(二)特许,即《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事项的行政许可;(三)认可,即《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事项的行政许可;(四)核准,即《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事项的行政许可;(五)登记,即《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事项的行政许可。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
    2023-06-12
    76人看过
  • 地方政府是否可以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
    2023-06-12
    285人看过
  • 行政许可证与生产许可证的区别
    一、行政许可证与生产许可证的区别行政许可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行政审批,它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例如:要创办企业,就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行政许可证只是行政许可的一种表现形式。产品生产许可证,是产品经检验达到质量标准合格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生产条件经检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时,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生产许可证的适用范围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
    2023-04-24
    143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分类
    行政许可主体是行政许可行为的实施者,主要分为法定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主要有三种: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该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第二,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与该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相关联;第三,该组织应当具有熟悉与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第四,该组织应当具备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所必需的技术、装备条件等;第五,该组织能对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3.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
    2023-04-24
    462人看过
  • 公司分类的种类及其区别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从公司法对于公司的定义来看,公司最为直接的划分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是否上市,又可以细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从股东中是否包含国有企业,公司可以分为国有公司、民营公司。同时根据股东是否包含外国人,公司可以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内资公司。从不同角度,我们可以对于公司进行一个更为细致的划分,实务中因为公司的类型不同,其所适用的法律或有所不同。因此,在考虑与公司进行交易前,应该弄清楚公司的类型,从而有利于进行交易。或在设立公司时,可以根据未来进行的经营业务,考量设立的公司类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条调整对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分类有哪几种我们知道公司就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
    2023-07-05
    199人看过
  • 行政确认属于行政许可类吗,行政确认分类
    一、行政确认属于行政许可类吗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类。两者的区别主要有: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中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而不适用法律制裁;而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当事人将因此受到法律制裁。3.所为的意思不同。行政确认行为表明行政主体的态度是对某种状态、事件、物或行为予以法律上的承认、确定或否定;而行政许可行为则是行政主体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判断的前提下,对申请是否予以准许或同意的行为。二、行政确认分类行政确认的分类有: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以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3.按照行政确认的对确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
    2023-06-06
    202人看过
  • 怎么对行政许可进行分类
    一、怎么对行政许可进行分类对行政许可进行分类的方式是: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3.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4.以许可是否附加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5.以许可的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长期性许可和附期限的许可;6.以许可的目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二、行政许可撤销与撤回有何不同行政许可撤销与撤回有的不同如下:1.适用情形不同。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许可的撤回仅适用于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两种情形;2.溯及力不同。进行行政许可撤回的,行政许可自撤回时起失效,不具有溯及力。进行行政许可撤销的,该行政许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3-09-30
    487人看过
  • 行政许可类别与规定细节
    (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指的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驶某种权利的行为。一般来讲,凡是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有直接关系,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这些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通许可。比如:销售烟花爆竹就必须要普通许可证。(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3)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4)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
    2023-07-07
    63人看过
  • 税务发票的分类及区别
    1、印制的要求不同,是由不同的印制单位印制的。2、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须由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税局代开;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甚至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没有特定的主体要求。;3、内容不同。普通发票开具的内容包括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服务名称、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和开票日期等。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上述普通发票具备的内容外,还须有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号(现在是统一信用证号码)、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缺一不可;4、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由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组成,现在我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为三联和六联两种。普通发票一般也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
    2023-07-15
    75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特征:(一)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二)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四)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
    2023-04-24
    70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种类是如何进行划分的
    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分为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一般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发放许可证,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申请驾驶执照的许可。特殊许可是指除符合一般许可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规定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又称特许。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排他性许可又称独占许可,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均不能再获得该项许可。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专利许可、商标许可。非排他性许可又称共存许可,是指可以为具备法定条件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经申请获得的许可,大部分行政许可都是非排他性许可。3、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独立的许可,是指许可证已规定了所有许可内容,不需其他文件补充说明的许可。附文件的许可,是指由于特殊条件的限制,需要附加文件予以说明的许可。4、以许可是否附加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分为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权利性许可又称
    2023-04-16
    178人看过
  • 资源林政科行政许可职权分类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单位承办单位联系电话1林木采伐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赞皇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科842257702木材运输证核法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赞皇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科3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赞皇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科资源林政科行政许可职权分类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单位承办单位联系电话4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赞皇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科842257705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2023-06-06
    47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许可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 更多>

    • 行政强制措施的临时性及强制性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6
      临时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
    • 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有效期是怎么算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8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一般有效期限为一年,当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时,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而临时性行政许可就失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
    • 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1
      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 中止了行政许可和延长行政许可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的两种情形: 一是,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更长的审查期限。对情况复杂的行政许可,在20日内不能办结的,法律、法规还可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另行规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长于20日的审查期限。 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批准延长期限。对因出现合理的客观原因致使行政机关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相应延长期限。
    •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分类有哪些司法解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我国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条件的许可。普通许可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2、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被许可人可以从事特定行为的许可。特许的功能主要是分配稀缺资源。 3、认可。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认可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技能、信誉等。 4、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