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出生登记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9:06:55 451 人看过

一、抚州出生登记办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公安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第二项

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实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

第三项

要严格依法办事,对经教育仍不登记新生儿户口的户主及阻止登记户口的人,应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要加强法制宣传,使群众增强申报户口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责任感。

《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项

严密出生登记。对公民申报出生登记,公安派出所要认真查验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报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的予以办理。对于《出生医学证明》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予以扣留,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对于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新生婴儿出生情况证明材料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经调查核实后办理。

二、抚州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母婴出院结帐单

3、身份证

(1)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2)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5: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2005年9月司法部发布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拟执业机构填表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监制填表说明一、申请从事业务,应按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二、本申请表应采用A4规格纸印制,可自行双面复印。三、除签名需用蓝、黑墨水填
    2023-08-06
    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6、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7、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一、不动产抵押注意事项有什么?(1)办理抵押消费贷款较为简单,不过对于贷款用途有一定的限制;在办理前,消费者需要对抵押消费贷款还款压力较大的现实有理性的认识,充分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避免以房产冲抵债务的不利局面。(2)消费者在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一定要分析自身的家庭结构、工作性质、收入状况等,以便能够正确把握个人的贷款总量以及贷款期限,尽量避免由于考虑不周带来的贷款风险。(3)抵押房产需是借款人名下房产,如果是与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4)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交离婚
    2023-05-07
    126人看过
  • 法律规定了哪些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
    2023-05-04
    186人看过
  • 抚州市船舶登记在哪办理
    一、抚州市船舶登记在哪办理抚州市临川区中央钻石广场B座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服务区二、抚州市船舶登记办理条件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抚州市船舶登记办理材料1.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2.取得船舶所有权合法文件(建造合同、买卖合同、共有协议)3.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4.渔业船舶检验证书5.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6.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8.进口渔业船舶的准予进口批准文件和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9.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养殖证三、抚州市船舶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
    2023-05-18
    497人看过
  • 版权登记流程法律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版权登记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作品登记说明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
    2023-04-22
    450人看过
  • 如何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如何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有哪些法律规定1、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书面申请、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合伙企业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2、《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二、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有哪些主要规则呢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1、协议约定优先;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
    2024-02-06
    324人看过
  • 葫芦岛出生登记办理如何规定
    一、葫芦岛出生登记办理如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2、关于进一步严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严密出生登记。对公民申报出生登记,公安派出所要认真查验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报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的予以办理。对于《出生医学证明》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予以扣留,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对于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新生婴儿出生情况证明材料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经调查核实后办理。二、葫芦岛出生登记的办理流程1、申请,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2、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办理条件,派出所户籍窗口予以受理3、审查,是否符
    2023-05-18
    395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有哪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三、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不动产物权的设
    2023-04-13
    445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有哪些?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6、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7、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一、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6、侵害物权
    2023-05-07
    264人看过
  • 与未成年人出生登记有关的规定有哪些
    婴儿出生后多长时间内应当申报户口?向哪个部门申报?根据我国《国籍法》第4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我国《宪法》第33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3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因此,婴儿出生后,必须向户籍管理部门申报户口登记,申报的时间和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的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
    2023-04-26
    300人看过
  • 我国的税务登记有哪些法律规定?
    税务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税务登记是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登记、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第一节税务登记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
    2023-06-02
    398人看过
  • 抚顺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抚顺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流程有哪些登录当地的计划生育官网;注册本人的电子账号;选择生育登记板块;填写信息提交;后台审核;办理完成。二、抚顺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需要什么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2、填写《生育登记服务承诺书(信息表)》;3、如生育后登记,需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4、现孕者需提供近期B超单一张。三、抚顺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条件是什么1.具备生育登记条件的个人: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夫妻。2.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初婚夫妻。(2)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4)
    2023-05-18
    254人看过
  • 办理结婚登记是否需要身份证,法律有哪些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是需要身份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身份证过期了可以提前办吗身份证过期了可以提前办,因为办理身份证的时间是在六十日内或九十日内。身份证补办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
    2023-12-03
    195人看过
  • 登记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登记结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结婚时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结婚时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分割。但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
    2024-01-30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二胎都能办理哪些出生登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具体的参照当地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A为您解答
    • 婚姻登记有哪些流程婚姻登记有哪些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
      婚姻登记的流程为: 1、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 工商登记手续办理流程,法律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6
      工商登记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进行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 2、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监事、经理以及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报工商局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下发营业执照; 4、前往在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进行刻章。
    • 湖北省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生育登记管理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湖北省计生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夫妻可以依据自身家庭情况,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四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
    • 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法律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