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有相关规定。到期后,如罪犯未满刑期,则需及时收监。若法院判决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则收监需由公安机关通知法院,交付执行。若罪犯在执行过程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则需通知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刑期届满,需由原关押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死亡时,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需及时通知原关押机关或其他执行机关。
在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如果罪犯的刑期尚未届满,就应当及时将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暂 予 监 外 何 时 收 监 ?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必须留在监外,则可以暂予监外。但是,在暂予监外期间,罪犯仍然需要接受刑罚的执行。
根据《高法解释》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暂予监外期间,罪犯被限制在特定地点或者特定时间内,需要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地点或者范围。如果罪犯违反了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另外,《刑法》第七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在暂予监外期间,罪犯应当接受刑罚的教育,并且不得成为社会危害性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
综上所述,暂予监外期间,罪犯仍然需要接受刑罚的执行,并且需要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如果罪犯违反了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同时,在暂予监外期间,罪犯应当接受刑罚的教育,不得成为社会危害性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
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罪犯仍然需要接受刑罚的执行,并且需要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如果罪犯违反了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同时,在暂予监外期间,罪犯应当接受刑罚的教育,不得成为社会危害性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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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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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结束时间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暂予监外执行的起算实时间的规定是从暂予监外执行的这种决定之日起就开始生效了,而且送达之日起开始需要执行这样的一种决定,而暂予监外执行的话,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是可以申请的,必须要符合条件。决定之日起生效,送达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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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怎么申请结束?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2在我国,人民法院在宣判的同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由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刑期届满的,不再收监,由原关押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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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5监外执行多长时间结束,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我国的司法机关等采取监外执行措施,是因为犯罪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的情形,因此在这些特殊情形消失的时候,那么就要对罪犯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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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对监外执行的约束是什么,监外执行有什么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8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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