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7:10:14 287 人看过

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之间或与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先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应以何种程序维权?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

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解决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进行调解。和解、调节不成或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是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后对一宗土地上新确认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设定土地登记中的设定是指某种权利的设立,即某宗土地上原来没有设立某种权利(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现在依法设立了该种权利,就叫做该种土地土地权利(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
    2022-04-13
    32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争议的情况有哪些?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
    2023-06-03
    27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不匹配的解决措施
    当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屋使用权尚未到期时,情形如下:1、如果收回土地使用权,那么应当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2、如果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内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使用权70年有什么影响?房屋使用权70年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
    2023-07-11
    47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争议办法规定解决方式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接到决定书30日内,可以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起诉。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等而发生的争议。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财产纠纷处理的方法是很明确的,总结一下为:(一)协商解决。即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的土地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签定书面协议,并送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人员署名并加盖调解机关的印章。(三)政府处理解决。当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
    2024-01-20
    209人看过
  • 谁有权决定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部门确定。确定土地使用权需要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申请进行讨论,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资产评估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谁确定资产评估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出让方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
    2023-07-06
    391人看过
  • 土地确权中权益争议的解决策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问题,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处理的;对于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农村土地确权矛盾纠纷如何解决更好一是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级两个业务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培训指导机制。培训《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政策和业务操作规程共1400多人次。三是政策宣讲机制。印制《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问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承包方调查表》等50余万份发放至村、组、农户。四是情况调查机制。严格调查摸底,做到面积、四是以及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实际耕种情况都准确无误。五是民主协商机制。注重民主协商解决,确保确权登记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六是规范操
    2023-07-07
    165人看过
  • 解决土地确权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两家争议土地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和仲裁。当事人不愿进行协商、调解或调解、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确认权利,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对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有异议,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若逾期不起诉,则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两家争议土地的,首先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申请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调解、协商或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确认权利,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土地确权的意义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2、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
    2023-06-30
    282人看过
  •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归属权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如果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国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使用的限制有: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
    2023-08-02
    474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方法
    处理集体建设用地纠纷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当事人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介入调解,并签订权属界协议书。如果调解仍然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集体建设用地纠纷的方法如下: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进行调解,并签订权属界协议书;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不动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 动 产 纠 纷 解 决 途 径不动产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司法解决、非司法解决和私法解决。司法解决是指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依法解决不动产纠纷。在司法解决中,法院会对纠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这种解决方式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高的费用,但能够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非司法解决是指在非司法机构或个人之间进行调解、仲裁等解决方式。这种解决方式通常费用较低,但解
    2023-09-01
    48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区别是起诉条件和期限不同,纠纷的性质不同以及诉讼请求的内容不同。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期限是三年,一般来说所有的诉讼期限基本上但是三年。一、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区别是:1.起诉的条件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起诉的期限不同,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引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三十日期满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能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但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关于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超诉的也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三十日期满后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3.
    2023-06-05
    462人看过
  • 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有何处理方法
    一、对于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有何处理方法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应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一般发生纠纷时,最常用的方法先是协商,协商的过程中应该沉着冷静。2.当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并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如果关于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则应该介入第三方进行调解,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调解的义务,并且应该本着公平、平等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以下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明份证材料;3.土地属来源证明;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5.地上附着物属证明;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7.其他证明材料。三、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有: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2.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
    2023-08-08
    140人看过
  • 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
    2023-06-18
    3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租协议中土地所有权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权转租协议效力的认定:如果是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起诉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协议有效。一地多卖,属于欺诈行为,不是无效协议,受让方有权力要求解除协议,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转租是否需要同意土地使用权转租需要同意。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具体是: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
    2023-07-16
    87人看过
  • 宅基地权利是土地所有权还是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权利是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使用主体是集体
    2024-01-29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要由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构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土地所有权
    相关咨询
    • 因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应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9
      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二是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是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如何解决, 村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村民宅基地纠纷一般由乡镇国土所受理调查后,乡镇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作出处理决定;对个别争议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如何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途径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
    • 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与权属之间的争议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规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5-28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