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要约是实质变更。反要约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条款感到不满意,再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条款在原要约的基础上向原要约人提出新的要求,是受要约人将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的内容加以放大、缩小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的行为,形成了新的要约。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同时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
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
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总之,应对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七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
-
反要约的实际应用
432人看过
-
我的要约是否具有永久性质?
437人看过
-
反要约是否是格式条款
230人看过
-
反要约不回复合同是否有效
405人看过
-
要约邀请是否具有拘束力
471人看过
-
保险公司宣传单是否发生要约,反要约成立新要约吗
413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要约是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16在要约生效后,对受要约人不产生法律拘束力。受要约人并没有必须承诺的义务,而是获得了承诺的权利。 因为任何人都不得单方给他人设置义务。如果使要约对受要约人有拘束力的话,相当于是要约人单方为受要约人设定了义务,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在实践中,应当注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
违约定金与违约金是否具有担保作用陕西在线咨询 2024-09-13通常情况下,违约金具备担保存款的特性。一旦双方约定了违约金,便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契约能够遵循预定计划进行。若出现违约现象,则须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款项作为补偿。当债权人或债务人未能依照合约规定全面履行或适度履行其承担之义务时,则必须以约定方式向其他方交付一定量的金钱。而违约金恰是债券担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亦是针对违约行为所做出的一项经济制裁措施。
-
什么是要约要约是否是要约邀请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9要约就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但是要约不等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通常是向对方发出邀请,邀请对方和自己来定立一个合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主要对象是不一样的,它们发出的方式也是不相同的。
-
拍卖公告可否用作要约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 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自己订立合同的表示。因此,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
-
要约邀请是否具有拘束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一般认为要约有实质拘束力和形式拘束力,其实,要约邀请构成意思表示时,也有实质拘束力和形式拘束力的问题。 要约邀请原则上不具有实质拘束力,但要约邀请中承诺交易条件或其条件不变的,要约邀请就具有了实质拘束力。这种拘束力的内容是:要约人以要约邀请中的条件为要约的条件时,邀请人(此时为受要约人)应当承认这个条件,邀请人不得以条件不符合自己的愿望为由而拒绝承诺。在一定意义上,要约邀请的实质拘束力,最终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