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组织有哪几种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9:54:21 80 人看过

一、审判组织有哪几种方式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内部组织形式。根据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刑事审判组织、民事审判组织和行政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22条:“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组织形式。”法官助理网可以事先向法官进行确定具体的组成人员,法官确定好了之后,法官助理就将具体的审判组织成员填写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概念刑事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体刑事案件的法庭组织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二种,即独任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的处理有最后的决定权,从这一意义上讲,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

独任制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论法》第147条第1款的规定,独任制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因为这类案件案情比较简单,情节比较轻微,由审判员1人进行审判,既可以保证办案质量,又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便于法院集中力量处理比较重大、复杂的案件。审判员依法独任审判时,行使与合议庭的审判长同样的职权。适用独任审判,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进行,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并要认真执行回避、辩护、上诉等各项审判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合议制合议制是一种集体审判的制度,即案件的审判,由审判人员数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制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案件可以采用独任制外,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均须采取合议庭的组织形式。实行合议制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集思广益,防止主观片面、个人专断和徇私舞弊。

1.合议庭的组成由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情况不同,第一审和第二审的任务亦不同,法律对合议庭的组成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202条的规定,合议庭的组成情况如下:

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4.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组成,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该原则有利于合议庭在评议时意见分歧时作出决定。

2.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充任。

3.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应当注意,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时,不能担任审判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审判组织相关文章
  • 二审人民法院书面审理方式有几种
    二审人民法院书面审理方式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基于此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二审的书面审理的有关情况,是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以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所以有的法院是开一个询问了解庭,来查清案件事实。二审程序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
    2023-06-01
    197人看过
  • 组织结构有哪几种形式及各自特点
    组织结构有的形式及各自特点:1、直线制:结构简单、权力集中、隶属关系明确,职责分明,决策迅速,但是没有职能部门,领导没有助手,需要领导是全能型人才,无法实现管理专业化,不利于管理水平提高;2、职能制: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领导层指挥各职能部门而不指挥执行部门,而各职能部门对下级执行部门进行业务管理。这种方式强调管理专业化,提高工作质量,减轻领导负担。但是该种方式没有处理好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的关系,容易形成多头管理,造成职责不清;3、直线职能制:吸收了直线制与职能制的优点,同样在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作为同层次领导的参谋,不直接指挥下级,只在业务范围内做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指令只能领导的批准后下达。各管理层次之间按直线制的原理构成上下级关系。该结构保持了统一指挥的特点,又满足了职能的专业化分工。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但部门之间横向联系差,信息传递路线长,职
    2023-08-09
    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有几种判决方式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3、变更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
    2023-08-05
    446人看过
  • 审判组织模式之探索
    一、引言近年,各地法院以法官职业化试点为契机,积极进行审判组织模式的探索。为适应改革大潮,徐州中院在民一庭组织了一个合议庭进行审判组织模式改革试点,并初见成效,下面谈谈我们试点中的一些探索。二、审判组织模式的探索审判组织的范围众说不一,通常意义上的审判组织是指以合议庭为基础的审判组织。所谓审判组织模式改革就是要针对审判工作的特点,探索出最佳的审判人员组合方式和公正高效的审判组织运行机制。国内在试点中探索出了各种审判模式,如北京房山区法院的321审判模式(3名法官,2名助理,1名书记员);北京丰台区法院的1221审判模式(1名审判长,2名助理,1名书记员,1名速录员);北京崇文区法院的111审判模式(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北京海淀区法院的1审多助多书审判模式(1名法官,4名助理,2名书记员)等等。上面提到的各种审判模式,其主要区别就是法官和法官助理的配比不同。笔者认为,关键是考虑
    2023-04-12
    318人看过
  • 什么是垄断组织,垄断组织有哪四种形式
    一、什么是垄断组织垄断组织(monopolies/monopolyorganization)是指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垄断组织的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依垄断程度不同,垄断组织分多种形式。短期价格协定是最简单的垄断形式,参加协定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要遵守协定的销售价格。二、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垄断组织是在企业生产集中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社会化和生产集中的发展程度的不同,大型企业之间互相勾结或联合的程度和具体目的也不一样,因而垄断组织便有各种不同的形式。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是垄断组织的四种主要形式。1、卡特尔卡特尔,它是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垄断市场、赚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各种协定(如划分销售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销售价格等)所组成的垄断联盟。参加卡特尔的
    2023-06-07
    34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审判组织包括哪些种类?
    一、独任制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1人独自担任某案件的审判工作,并作出判决的制度。独任制仅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担任独任制审判的审判员必须是专职审判员,书记员应由专人担任。值得指出的是,独任制审判并不是审判独立的组织形式,其审判活动要接受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庭庭长及审判委员会的领导。独任制审判同其他审判组织形式的本质上并没有差别,只是人数不同而已,在审判程序上也不能一切从简,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进行。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得采用独任制审判:(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2)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什么变化,都不得适用独任制审判形式;(3)按照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改为合议制的可以改为合议制;(4)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采用独任制;(5)行政诉讼案件一律不得采用独任制。二、合议庭合议庭是合议制审
    2023-03-28
    265人看过
  • 连带责任法院有哪几种执行方式
    连带责任法院的执行方式如下:1、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周期短;2、同时式执行。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法院判决连带责任的会怎样执行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但在生效裁判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当被执行人之一的连带责任人履行完义务后,其该如何追偿的问题,履责后的连带责任人是另行起诉还是以本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判决)为依据要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真正债务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人,法律未作出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2023-07-28
    104人看过
  • 审判组织与人民法院的关系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内部组织形式。根据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刑事审判组织、民事审判组织和行政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除审委会外,审判组织不是法院的固定组织,均是为单独案件临时组成的组织。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合议制、独任制。民事审判组织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组织形式。根据案件性质、审判程序和审级的不同而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合议制。合议制是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具体案件进行审判的制度。案件的审级不同,合议庭的组成也不同:(1)第一审合议庭的组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陪审员
    2023-04-25
    98人看过
  • 审判组织的形式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两种审判组织形式:合议制和独立审判制。合议制是一种集体审理案件的制度。合议庭是实现这一集体审判制度的组织形式。单一任命制度是一种由法官审判特定案件的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遵循合议制的原则,单一聘任制只能适用于简单案件。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组成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只有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才能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法院审理由法官组成的二审民事案件。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再审案件原为第一审的,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原是二审或者由上级法院审判的,应当按照二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
    2023-05-07
    267人看过
  • 法院判决书送达的规定的方式有几种?
    1、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2、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
    2023-04-16
    252人看过
  • 离婚有哪几种方式,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一、离婚有哪几种方式,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1.离婚的方式: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2.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效果:在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在法院调解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同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处理抚养权问题。唯一不同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在民政局离婚的当事人要起诉法院获得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3、离婚条件问题(1)法院会判离婚的情形:①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②第二次起诉离婚;③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④一方被宣告失踪;⑤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2)离婚的法定理由: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3)没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判
    2023-06-04
    205人看过
  • 法院发放执行款有几种方式
    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款,一般应当采取转账方式。申请执行人要求或同意采取转账方式发放执行款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执行款发放审批表及申请执行人出具的本人或本单位接受执行款的账户信息的书面证明,交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申请执行人或委托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的,执行人员应当在查验领款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手续后,持执行款发放审批表,会同领款人到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门在办理执行款支付手续时,除应当查验执行款发放审批表,还应当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发放执行款时,收款人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财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法院执行保全需要多久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应在五日内做出裁定,裁定后决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在五日内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可以保全抵押物、留置物。但是,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法院执行局执行流程: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
    2023-02-26
    301人看过
  •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吗
    《2005年法院改革:人民陪审员五一上岗》(以下简称《改革》)一文,认为审判委员会是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反映出审判委员会在我国法院审判组织制度中存在的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的矛盾。从审判组织的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规定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的审判组织。《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法院审判案件,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因此,审判委员会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显然无权审判案件,自然也就不是审判组织。《法院组织法》的这一规定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都是确定无疑的。从审判委员会的任务规定来看,法律也没有规定审判委员会承担审判任务。《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因此,审判委员会并不承担审判案件的任务。《法院组织法》的这一规定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也都是确定无疑的。另外
    2023-04-24
    397人看过
  •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都有哪几种
    4月28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央行[微博]提出需要出台专门的行政法规,明确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和政府的监管责任。据说,目前央行正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打算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其法律地位和准入标准,对放贷组织及其业务予以统一规范。民间借贷早已有之,小贷公司屡见不鲜,P2P网贷方兴未艾,但这个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又是神马呢?起草条例,发放牌照,是招安的节奏吗?下一步是鼓励发展,还是严加防范?与银行既吸收存款又发放贷款不同,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只发放贷款而不吸收存款。因此,那些不吸收公众存款但同时经营贷款业务的营利性组织,似乎都可以归入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范畴。由于限制较少,这几年我国各种类型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层出不穷,五花八门。据说,现在已有3大类十多种:第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放贷组织。比如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等。这类放贷组织血统纯正,持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牌
    2023-06-08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内部组织形式。根据审理案件的性质可分为刑事审判组织、民事审判组织和行政审判组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通常有二种:独任制、合议制。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也具有审判组织的性质。... 更多>

    #审判组织
    相关咨询
    • 公司法规定有几种组织形式?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四种: 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让你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最常见、最普遍的中小规模公司制企业) 3、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的股份制企业)4,股份合作公司(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
    • 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一般有三种:个人保险经纪人、合伙企业和保险经纪公司。
    • 法院审判的时候,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判刑几年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8
      1、我国现行《刑法》无此罪名,如果你说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那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2、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最基本的组织形式:1、送达:是司法机关依定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过程。2、直接送达: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3、间接送达补充送达:将诉讼文件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4、已经送达留置送达: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
    • 行政审判方法有哪几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1、维持行政行为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维持的判决必须具备以下的法定条件: ①被诉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 ②被诉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③被诉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的程序。 2、撤销行政行为的判决,判决撤消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 ①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②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③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