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没有规定,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规定能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东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股东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股东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以土地作价入股公司的步骤如下:
1、注册资本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资;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后,有可能确定自己股份的大小;
3、以公司名义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
4、注意非货币性财产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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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资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30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书面的出资合同; 2、附着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共同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换、出资、赠与、抵押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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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1-05-26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做简要的讲解。1、股东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视为不合格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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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资条件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21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即土地所有权禁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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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7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有:上市转让、协议转让、招标转让、拍卖转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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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