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旅行社设立与审批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5:20:31 404 人看过

1、设立条件:

外商投资旅行社除须符合国际社申报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2)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②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

③符合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3)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外国旅游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②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

③是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2、审批程序:

1、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由中国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旅行社设立规定的文件和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申请人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定意见书》以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同、章程向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对拟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合同、章程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通知申请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人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注册登记手续。

3、经营范围:

(1)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2)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3)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方控股相关文章
  • 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同中国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以下简称合资旅行社)。第三条申请设立合资旅行社,中国合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为国际旅行社;(二)申请前3年平均每年外联人数超过3万人次;(三)申请前3年平均每年旅游业务销售总额超过5000万元;(四)为中国旅游行业协会的正式会员。第四条申请设立合资旅行社,外国合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为经营国际旅游的旅行社或拥有全资的经营国际旅游的旅行社的企业;(二)旅游业务年销售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三)加入国际或本国的电脑预订网络,或者已经形成自己的电脑预订网络;(四)为其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正式会员。第五条设立的合资旅行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少于500
    2023-06-09
    72人看过
  • 2023在中国设立控股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中国设立控股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1、首先由律师审查外国投资者是否具备在中国设立控股公司的条件。如果控股公司是以中外合资的形式设立的,还要审查中国投资者是否也具备条件。由于中国各地的税收不同,所以还必须先确定在何处设立控股公司。2、把外国投资者(母公司)的情况和该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制成材料,由律师审查后,报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确认。3、外国投资者符合设立控股公司条件的,由律师负责为外国投资者准备以下文件:设立合资的控股公司的项目建议书、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设立独资的控股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签署的项目建议书、外资企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复印件);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
    2023-05-08
    413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职介机构设立审批的有关问题
    内容提示:申办程序专职工作人员资格业务范围变更登记与分支机构设立管理与处罚(一)申办程序1.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名称按以下形式核定。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如石家庄×××职业介绍所(中心)有限公司。其分支机构名称为石家庄×××职业介绍所(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所(分所)。2.取得名称注册后到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提出申请,呈报申报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相关文件。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将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的相关文件转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理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设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批准与否,在15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同意的,做出同意函,并发给《河北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不同意的,写出不同意理由,并将相关文件退回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在30日
    2023-06-05
    317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一)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三)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二、如何来定义企业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
    2022-02-22
    439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下他是中方。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资料如下。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4、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5、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6、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7、新投资者的资格证明;8、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一、股东的主要分类是什么?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虽然实际出资认缴
    2023-03-22
    114人看过
  •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关于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的规定】《证券法》第122条: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证券法》第124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法》第128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
    2023-06-09
    341人看过
  • 在上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程序和材料
    在上海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国家规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以外,均由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外资委)及其授权的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主管局(以下简称审批机构)审批。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非鼓励类生产性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由市外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後,转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属鼓励类且无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由外资委审批,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2.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外资委负责审批。3.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如位于浦东新区内,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如位于外高桥保税区内,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部分限制类项目,需经市外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後转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4.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
    2023-06-06
    180人看过
  • 关于中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的暂行规定
    市府各委、办、局、区、县:为使中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范化,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就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需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下称B股)的企业改组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程序暂作如下规定:一、外商投资企业或其他需发行B股的企业申请改组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在向其主管部门上报设立“股份公司”的申请书等全部材料的同时,需抄报市外资委和市工商局。市外资委根据外商投资政策对申请设立的“股份公司”进行初审后,向“股份公司”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与否的审定意见,并抄送市证管办、市工商局和申办单位。二、申办单位凭市外资委同意的审定意见到市工商局办理“股份公司”名称的核准手续。三、市外资委在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设立股份公司后,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股份公司上报的章程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并核发同意设立中外股份有限公司的批文。“股份公司”凭市外资委批文到市工商局办理
    2023-06-09
    81人看过
  • 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的程序及相关规定
    申请设立合资外贸公司,中方公司须将下列文件通过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报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一)项目建议书、中外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二)中外各方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资信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三)外方公司在中国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或设立驻华代表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四)中方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合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五)中外各方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机构出具的确认证明;(六)拟设立合资外贸公司的经营商品范围;(七)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合资外贸公司经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布批准证书。设立合资外贸公司的申请获得国家批准后,中方公司应自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凭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23-06-06
    89人看过
  • 外资设立旅行社的条件及经营范围
    1.设立条件:1)外方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2)外方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设立独资旅行社,要求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3)外方是其本国或本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成员;4)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5)最低注册资本为250万人民币,不得在国内在设分支机构;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7)持相应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8)遵守中国法律及中国旅游业的有关法规;9)中方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经营范围:1)入境旅游业务;2)国内旅游业务。
    2023-06-09
    117人看过
  • 外资旅行社瞄准中国出境游
    中国国家旅游局日前公布了第一批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境外旅游业务的3家中外合资旅行社名单,出境游市场正式向外资放开。其中,由途易世界与中旅集团合资的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榜上有名。中旅途易CEO马塞尔-施耐德表示,作为世界领先的大型旅游企业,非常看好未来10年中国出境游市场前景,中旅途易将向中国旅游者提供更多有创意的差异化旅游产品。作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旅游企业,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立,其中途易世界拥有75%股权,中旅集团拥有25%股权。此前合资公司的业务重点一直是经营中国入境旅游产品,包括入境游服务、会奖旅游以及在华外籍人士旅游服务等。未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将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马塞尔-施耐德说,中旅途易的母公司途易世界是欧洲大型的旅游集团,其经营范围覆盖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业务涵盖旅游门店、酒店、度假村、邮轮等。近年来,中国出境游市场增长迅速。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估算,
    2023-06-06
    462人看过
  •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设立
    申请事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设立法律依据:一、《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9月4日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号发布2005年5月24日根据《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修订);申请条件: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中方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出资者也应当是从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各方具有良好的信誉;(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熟悉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人员,其中必须有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三)有与其申请的业
    2023-06-09
    289人看过
  • 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核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CLY001--2002审批项目依据:1、《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第334号令)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12月27日国家旅游局第16号令)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总时限不包括国家旅游局审批时间)审批程序:一、受理条件: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申办人应提交工商部门名称预留通知书和《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并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设立申请书(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3、旅行社章程(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所需经理资格证书(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会计或审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6、经营场所证明(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
    2023-06-05
    437人看过
  • 清远清城区旅行社设立审批办理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提出审核意见后转报省旅游局审查并提供许可证号。符合条件的,出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持《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到国家旅游局
    2023-05-28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外商投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方控股,是指中方投资者在外商投资项目中的投资比例之和为51%及以上;中方相对控股,是指中方投资者在外商投资项目中的投资比例之和大于任何一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 更多>

    #中方控股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商审批程序(中外合资企业设立登记时应提交材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提交下列材料: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合营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2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以下批准手续: ①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也称立项报告或项目申请书)。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向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呈报的准备拟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报告。项目建议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就是说“立项”了,便可以对利用外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②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已经立项的外资项目从技
    • 涉外控股合同中的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涉外公司的控股行为如何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1、首先由律师审查外国投资者是否具备在中国设立控股公司的条件。如果控股公司是以中外合资的形式设立的,还要审查中国投资者是否也具备条件。由于
    • 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设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中国利用外资的产业政策,目前仅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国家禁止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期限暂行规定》中规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的行业,不得设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拟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如果拟上市的,要求为5000万元),其中外国(境外)股东认购的股份应不
    • 请问关于在中国设立控股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09
      1、首先由律师审查外国投资者是否具备在中国设立控股公司的条件。如果控股公司是以中外合资的形式设立的,还要审查中国投资者是否也具备条件。由于中国各地的税收不同,所以还必须先确定在何处设立控股公司。 2、把外国投资者(母公司)的情况和该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制成材料,由律师审查后,报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确认。 3、外国投资者符合设立控股公司条件的,由律师负责为外国投资者准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