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7)年昌刑初字第652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韩伟国,男,43岁(1964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浙江省,初中文化,农民,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周浦乡双灵村大岭1组15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7年4月10日被羁押,同年5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昌检刑诉字(2007)第5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伟国犯诈骗罪,于2007年8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韩伟国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12月20日13时许,被告人韩伟国伙同许国英(女,另案处理)以租房为名,到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六区30号楼2单元401室解庆峰(男,69岁)家中,使用虚假的介绍信、工作证,冒充中国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并谎称双倍还款,向解庆峰骗得人民币25000元。2007年4月10日,被告人韩伟国被抓获。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韩伟国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提请依法惩处。
上述事实,被告人韩伟国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解庆峰的陈述,证人郑文娥、蒋咏的证言,笔迹鉴定结论书,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出具的情况证明,书证,物证,调取证据清单,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及被告人韩伟国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韩伟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所有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伟国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韩伟国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韩伟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7年4月10日起至2008年10月9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韩伟国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追缴后发还被害人解庆峰。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代理审判员纪士常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郑忠妍
-
王伟、秦权军诈骗案
53人看过
-
苏伟、常晓轩、赵烁诈骗案
234人看过
-
韩月诈骗案刑事判决书
444人看过
-
孙安国诉田伟亚离婚纠纷案
331人看过
-
诈骗罪,国企诈骗案,会判多少年
256人看过
-
“伟哥”商标案
63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
韩国诈骗1000元怎么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31、犯罪地是在我国,我国具有属地管辖权。但是在我国诈骗1000是不够成犯罪的,甲为无罪之人。 2、k国的法律是没有域外效力的。但是它可以根据保护原则对A进行惩处。但是这种在国外对它公民进行犯罪的,一般要求双重犯罪,而a按我国法律是不够成犯罪的。总而言之,除非A去了k国,k国才有可能有机会处罚A 3、建议下次别自己乱编例子
-
和韩国的案子是不是都要到韩国去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71、和韩国的案子并不是都要到韩国去的,有可能在中国。还要具体分析案情才能知道。中国法院也可受理与韩国人的案子2、具体案情也要具体分析,你的案子好像并不复杂,只是对账问题。才能打好官司,所谓涉外的律师,也只是协助外国律师在外国打官司,在中国打官司当然是中国律师熟悉中国的法律了。
-
韩国银行卡中国国籍能否在韩国使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5中国国籍可以在韩国申请银行卡。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银行卡,需要携带护照等有效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填写开户申请后才能办理银行卡。如果银行仍然无法通过有效身份证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的身份,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是港澳居民的内地通行证。2、台湾居民是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3、外国公民是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4、法
-
诈骗诈骗判几年中国诈骗案数量多少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诈骗罪:主要看两点,一是看主观上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看客观上是否有“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诈骗手段”。。。数额上,辽宁这里是6000或者特殊情形时的4800